其他货币资金是不是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05-08 09:30

1. 其他货币资金是不是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概念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应关系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进一步指出: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由此可见:
1.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是与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相对应的;而“现金等价物”概念是与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相对应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可能成为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而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不可能成为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等价物”。
2.只有在判断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时,才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期限短”的特征;在判断定期存款是否可作为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时,所需考虑的因素是它是否可以不受限制地用于对外支付,而不考虑其剩余期限是否在3个月以内。
由于定期存款通常是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因此定期存款不可能成为现金等价物;而不能提前支取(或者由于受到其他方面的限制导致不能随时不受限制地用于对外支付)的定期存款肯定不属于现金。换言之,“可以提前支取”是定期存款构成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的一项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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