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2024-05-16 08:39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相关管理办法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31日    财综[2006]68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购房者买房时候,兴许不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问题。那是因为开发商这边都会交好了的。但是我们还是很有必要知道这些知识点,如果使用年限到了,可能就会涉及到我们自身问题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土地的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纯土地出让的收入。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出让土地所产生的全部利润部分。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的价款;
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上内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这也就是我们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产权年限的问题。当然,还是大产权的好,殊不知以后到期会不会续费,一切都要依照当地政策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如下: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七)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八)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区(市)县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九)其他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哪些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月缴纳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说,土地很重要,但是也需要交税。那么,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按月还是按月缴纳呢?让我们来看看。一、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按月还是按月缴纳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03010(苏地水寒〔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缴纳,个人半年缴纳,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第九条,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和非耕地。征用耕地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土地所有权再次变更期间,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103010(国税帝子[1988]15号)规定,征用耕地和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用土地的文件为依据。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至30%后的残值计算缴纳。具体扣除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财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财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类似财产进行核定。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税率按照房产残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如果按照不动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所称占地面积的组织测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元至24元;      (3)小城市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元至12元。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业内专家认为,按照高限确定税额,允许发达地区“突破税额上限,进一步提高税率”,都隐含着鼓励的政策倾向,这一点是明确的。      通过税收政策调控房地产的意图得到确认。如果按照“上限”设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大城市每平方米按照30元征收,中等城市每平方米也要缴纳2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征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报告。《通知》还对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增幅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即原则上要在2006年实际税率的基础上提高2倍。“要使税率客观反映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价水平”,通知强调,对多年未调整税率的地区,调整力度要大一些。相邻地区在制定调整方案时要注意沟通;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税率不应相差太大。专家指出,原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土地出让金给地方财政带来的收入,因此往往采取“低而不高”的征收方式。Minis发布的通知      通知还指出,严格控制减免税。根据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区和园区用地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开发项目用地的减免税。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得减免税。通知还强调,“要制定完善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加强减免税项目后续管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专家表示,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但其实际影响可能小于土地增值税。通知提出,城镇土地使用税要“从高到严”征收,“以及增税、严控减免税,甚至允许‘突破税收上限’。结合近期频繁出台的土地税政策等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些措施频频明确政策信号————通过增加成本来控制房地产”。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按固定税率计算的,按年计算。

5.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四)是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二、什么叫做国有土地证的
1、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涵义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国有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四、我想请教一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什么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由四部分收入组成: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四是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7. .转让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转让土地使用权确认收入时间: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租赁)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适用《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一般规定,即“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收取的款项、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已到、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而应税行为已完成的”,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是否确认收入,税法上都要确认营业税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1、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权和出租土地使用权。
  2、出售土地使用权属于偶然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此出售损益通过营业外收支核算。
  例:企业转让某项土地使用权,账面成本2000万元。已提摊销500万元,转让收入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0年,按5%计算应交营业税。则:
  借:银行存款    3000万
  累计摊销     500万
  贷:无形资产          2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万
  营业外收入        1350万
  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此由此发生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转让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