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吗

2024-05-17 22:12

1. 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吗

法律分析: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在审批同意支取后,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一、提取程序  提取程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吗

2.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线上提取

职工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即可进入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省直公积金”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以及线上自助办理收款银行卡关联、退休提取、贷款还款卡号变更、提前还款、冲还贷签约解约等业务。同时,支付宝线上业务还为职工提供了购房贷款月供计算器、可贷额度测算等便民工具。【摘要】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线上提取【提问】
职工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即可进入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省直公积金”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以及线上自助办理收款银行卡关联、退休提取、贷款还款卡号变更、提前还款、冲还贷签约解约等业务。同时,支付宝线上业务还为职工提供了购房贷款月供计算器、可贷额度测算等便民工具。【回答】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已于近日全面上线,即日起,在省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回答】

3.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2、然后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3、之后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4、最后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具体的提取范围为: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二、非住房消费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6、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8、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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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吗

法律分析:陕西公积金线上业务可在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秦务员的业务办理功能中进行。
法律依据: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五章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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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陕西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提取材料、条件、时限、金额等信息,详情见正文。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购房提取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和配偶      2、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买西安市辖区以外的商品房,需提供网上备案的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下同)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与政府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征收)补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无法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无法提供房改部门批复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无法提供房改部门已审批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6)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申请时限      每年仅可对其中一项住房消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的两次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满足提取申请时限的证明材料时,以首次提交采集影像的申请材料日期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套取。      4、提取额度      属于部分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购房贷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首付款金额应与付款凭证总额一致。      所购住房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二、建造、翻修住房提取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和配偶      2、提取材料      (1)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      (2)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造或翻建住房证明、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      3、申请时限      每年仅可对其中一项住房消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的两次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满足提取申请时限的证明材料时,以首次提交采集影像的申请材料日期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套取。      4、提取额度      属于部分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以购买建筑材料及支付其他费用的票据合计金额为准。三、大修住房提取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和配偶      2、提取材料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的鉴定书、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      3、申请时限      每年仅可对其中一项住房消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的两次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满足提取申请时限的证明材料时,以首次提交采集影像的申请材料日期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套取。      4、提取额度      属于部分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以购买建筑材料及支付其他费用的票据合计金额为准。      点击查看: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能享受哪些福利

7.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人在办理网点提交材料。2:省中心对材料进行采集和审核。3:审核通过的办理支付手续。附省直公积金提取地址及办理材料,详情见正文。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取流程如下:      一、 提取申请人在省中心柜台或官方自助渠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      点击查看: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地址、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省中心对提取申请予以受理,并对申请材料采集电子影像后返还原件:      1、申请材料信息与个人账户信息一致,真实齐全;      2、符合省中心规定的提取范围、金额、时限及次数;      3、 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内容清晰可见、印章齐全,未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三、已采集电子影像的业务证明材料,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材料原件。      四、      省中心对受理后可现场审核的提取申请,及时予以审核;对受理后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提出异议时,可提出复议申请,省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终审意见。      五、      对于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省中心予以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卡应为受省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一类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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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

包括提取范围、提取材料、申请额度、提取次数、提取限制、提取程序、提取要求等,详见正文。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范围(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二)非住房提取      1、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额度(一)部分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部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申请部分提取时,本人账户最低需留存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账户需留足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购房贷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首付款金额应与付款凭证总额一致。      所购住房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以购买建筑材料及支付其他费用的票据合计金额为准。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根据贷款种类不同,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偿还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和配偶须签约冲还贷业务,按月从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冲抵贷款本息额。      2偿还省中心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为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实际偿还的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总额。      3偿还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实际偿还总额为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实际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总额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总额。职工本人和配偶在外中心签约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中不包含本人和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冲抵金额。      4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为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实际偿还的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总额。      5购买两套及以上住房,同时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仅限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总额,且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包含本人和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冲抵金额。      4、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提取金额为:租住普通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为每年每人102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年实际房租支出。      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所产生的家庭实际支付费用。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取金额为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后的其余金额。(二)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金额为本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