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2024-05-19 00:38

1. 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部内各司局: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
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
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国土资源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
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2. 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部内各司局: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
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
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国土资源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
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部

3. 国土资源部行政主管部门

(1)利用监管平台的数据导入功能,负责将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和中央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信息导入到监管平台的数据库内,作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工作的基础数据。
(2)利用监管平台的汇交凭证功能,负责发放汇交凭证。
(3)利用监管平台的资料催交功能,负责向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印发催交通知书。
(4)负责依法查处汇交人拒不汇交地质资料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协助执法局办理),利用监管平台的资料催交功能,进行处罚确认。
(5)利用监管平台的汇交监管功能,监管全国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
(6)利用监管平台的综合查询功能,查询全国各种通知、凭证的发放信息。
(7)可浏览监管平台中的所有信息,并可根据权限对有关信息进行导入、导出等操作。

国土资源部行政主管部门

4. 国土资源局都有什么部门

内设机构
1.原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 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执法监察局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2.原国家海洋局 
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 海域综合管理司 预报减灾司 科学技术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3.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土测绘司 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4.国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阳局 南京局 济南局 广州局 武汉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国地质调查局  

扩展资料:
1.职责: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第三条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参考资料: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5. 国土资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规划处、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集体土地管理处)、调控和市场监测处 、矿产资源处、地质勘查环境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工会、妇女工委、团总支、不动产登记管理处。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6. 国务院哪个部门负责土地管理?

法律分析: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7. 国土资源局都有什么部门

内设机构
1.原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 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执法监察局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2.原国家海洋局 
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 海域综合管理司 预报减灾司 科学技术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3.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土测绘司 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4.国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阳局 南京局 济南局 广州局 武汉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国地质调查局  

扩展资料:
1.职责: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第三条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参考资料: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国土资源局都有什么部门

8. 国务院哪个部门负责全国土地

国务院的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工作。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一、民法典中土地补偿费是指什么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买集体土地房子动迁了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能买卖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