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2024-05-05 18:26

1. 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因此,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了公司财产的流失或被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至于在此股东承担财产责任的范围则应取决于公司被注销时的实有资产数量和股东应诉时的举证情况,如果股东能够证明公司注销时的资产数量,则应以此资产作为股东财产责任的范围。

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2. 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清算责任、债务清偿责任、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
一、清算组至少几个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被吊销后不及时清算会有怎样的后果
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 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有关于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做以下回答,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1.管理层造成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为了强化对造成企业破产有过错的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规定,此类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后一款规定为资格限制责任,是民事特别法对于自然人身份权的特别限制。公司法第150条也有类似规定。
2.违反破产程序义务的法律责任。为了督促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切实履行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相关义务,第126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可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处以罚款。第127条规定,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129条规定,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3.欺诈破产行为的法律责任。为了遏制各种欺诈破产行为,破产法第128条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第31~33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管理人的行为,维护破产管理的公正和效率,破产法第130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的制裁措施,属于民事责任和司法强制措施。除此之外,行为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破产法第131条的规定,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4.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注销后,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
1、股东出资缺陷公司法要求股东出资真实、完整,但实践中存在股东出资缺陷的行为,如公司注册资金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一些问题的规定
(2)》(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2)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纳出资股东,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2、股东逃避资本公司法不仅要求公司资本真实,完整,还要保持充实的状态,股东出资后逃避,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明显违反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逃避公司资产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抽逃注册资本,情节后果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必须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否则,即使注销也可以向股东要求赔偿责任。关于公司注销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六章《注销》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 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未经清算而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呢?目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简单地将案件终止了结并不妥当,当事人也并非只能就此放弃债务追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意味着公司清算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解除。债权人可以也应该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提起诉讼的根据则在于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因此,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了公司财产的流失或被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至于在此股东承担财产责任的范围则应取决于公司被注销时的实有资产数量和股东应诉时的举证情况,如果股东能够证明公司注销时的资产数量,则应以此资产作为股东财产责任的范围。
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责任

6. 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清算组的责任,清算则应当如实报告清算后的资产,不得由谋取私立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能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7.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由清算组清算。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8.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