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购入设备材料进项能抵扣吗谢谢

2024-05-13 23:58

1. 科研经费购入设备材料进项能抵扣吗谢谢

科研经费购入设备材料进项抵扣条件
1、必须从收款单位取得专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普票不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2、必须与科研业务密切相关。即,若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与科研业务无直接关联则不得抵扣。
3、必须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从未缴纳过增值税(通俗理解: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来款单位),即便科研项目在购入材料时能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
4、必须是非免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属于已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的免税项目则不得抵扣。
5、2015年12月1日以前向来款单位开具过增值税税率为3%的普票的项目,与收入相匹配的支出即使能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办理流程:
1、科研人员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能够进行抵扣的前提下(一般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或发生材料、设备购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可要求收款单位开具专票,用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同时向收款单位提供我校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
2、报账人向财务处涉税业务岗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表)、加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的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涉及到开具笼统名称的专票还需附加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专票发票联需单独填写报销单,不可与其他非专票粘贴在一起。
3、财务处涉税业务岗审核专票事项的相关性及项目经费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开支,并将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专票通过专用扫描仪扫描认证。
4、专票认证通过后,涉税业务岗将审核结果填写在《申请表》内,同时在专票背面加盖“已认证”印章并留存抵扣联,报账人持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专票发票联到审核报销岗进行报销。若申请抵扣的事项是购买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认证后报销前还需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资产管理员应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按照不含税款的金额录入资产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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