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信托概述

2024-05-18 08:19

1. 有价证券信托概述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托经营有价证券业务。信托机构开办此项信托,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其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此项业务包括有价证券的登记发行、买卖、保管、转让、过户、出租、抵押、还本、领息及领取红利等。有价证券一般包括公债、公司债、股票和不记名式的信托受益证券等。作为信托财产的有价证券种类,在各国法律中一般未作特别的限制,日本的信托实务中可成为信托对象的、大体上有国债、地方债、日元外国证券、公司债根据特别法律法人发行的债券、股票、不记名的贷款信托受益证券及证券投资信托受益证券。有价证券信托设立的目的,在于使有价证券的管理和运用效益最大化,其机理是,通过精于有价证券管理和运用的受托人提高信托人资产的收益,也可减少有价证券持有人直接操作有价证券的风险,因为有价证券中诸如股票的管理和有价证券信托不同于证券投资信托,后者是由特定的人接受不特定多数的投资者的委托,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投资为目的,进行资金管理和运用。两种信托都与有价证券联系起来,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证券投资信托是以信托基金为存在形式的信托财产,这里的证券是受益人的受益权的记载形式,即受益人的权利证券化。正因为如此,证券投资信托中的证券投资信托证券还可作为信托财产构造出有价证券信托。附担保公司债是将公司的财产用于抵押、以担保到期履行的公司债,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日、韩、美等国引入了信托法原理,构造了附担保公司债信托。那么,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否可归人有价证券信托中去?有价证券信托与附担保公司债有着质的区别。首先,前者的信托财产是有价证券,后者的信托财产既非公司债券(有价证券),也非公司债债权,而是发行公司用以担保公司债的财产上的担保权,即公司债担保权。其次,从委托人的责任看,附担保公司债信托中,信托公司为所有公司债债权人担任物上担保权的保存与实行任务,因此受托人——信托公司实际承担的责任与债务担保的责任相同。而有价证券信托中的受托人对履行管理和运用有价证券的责任属于违背信托契约义务的违约责任。再次,附担保公司债信托的受益人是多数人,且受益人是所有公司债债权人并有共同的目标——享受共同的担保利益,有价证券的受益人则是特定的证券持有人。有价证券信托与表决权信托
(votigtst)有着重要的联系。表决权信托是利用信托控制经营的一种法律方法,它是指公司两个以上的股东根据他们与所指定的受托人间缔结的信托契约,在一定期间,将他们所持有的股份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并集中行使股份上的表决权,以谋求表决权的统一行使。

有价证券信托概述

2. 有价证券信托的介绍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托经营有价证券业务。信托机构开办此项信托,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其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此项业务包括有价证券的登记发行、买卖、保管、转让、过户、出租、抵押、还本、领息及领取红利等。有价证券一般包括公债、公司债、股票和不记名式的信托受益证券等。

3. 有价证券信托的简介

作为信托财产的有价证券种类,在各国法律中一般未作特别的限制,日本的信托实务中可成为信托对象的、大体上有国债、地方债、日元外国证券、公司债根据特别法律法人发行的债券、股票、不记名的贷款信托受益证券及证券投资信托网受益证券。有价证券信托设立的目的,在于使有价证券的管理和运用效益最大化,其机理是,通过精于有价证券管理和运用的受托人提高信托人资产的收益,也可减少有价证券持有人直接操作有价证券的风险,因为有价证券中诸如股票的管理和有价证券信托不同于证券投资信托,后者是由特定的人接受不特定多数的投资者的委托,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投资为目的,进行资金管理和运用。两种信托都与有价证券联系起来,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证券投资信托是以信托基金为存在形式的信托财产,这里的证券是受益人的受益权的记载形式,即受益人的权利证券化。正因为如此,证券投资信托中的证券投资信托证券还可作为信托财产构造出有价证券信托。附担保公司债是将公司的财产用于抵押、以担保到期履行的公司债,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日、韩、美等国引入了信托法原理,构造了附担保公司债信托。那么,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否可归人有价证券信托中去?有价证券信托与附担保公司债有着质的区别。首先,前者的信托财产是有价证券,后者的信托财产既非公司债券(有价证券),也非公司债债权,而是发行公司用以担保公司债的财产上的担保权,即公司债担保权。其次,从委托人的责任看,附担保公司债信托中,信托公司为所有公司债债权人担任物上担保权的保存与实行任务,因此受托人——信托公司实际承担的责任与债务担保的责任相同。而有价证券信托中的受托人对履行管理和运用有价证券的责任属于违背信托契约义务的违约责任。再次,附担保公司债信托的受益人是多数人,且受益人是所有公司债债权人并有共同的目标——享受共同的担保利得财富利益,有价证券的受益人则是特定的证券持有人。有价证券信托与表决权信托(Voting Trust)有着重要的联系。表决权信托是利用信托控制经营的一种法律方法,它是指公司两个以上的股东根据他们与所指定的受托人间缔结的信托契约,在一定期间,将他们所持有的股份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并集中行使股份上的表决权,以谋求表决权的统一行使。

有价证券信托的简介

4. 秒懂有价证券信托


5. 有价证券信托的优点

对委托人而言,将有价证券交付信托,由专业信托管理机构代为管理、运用及处分,更能达到有效管理、增加运用收益与处分交易的安全保障,也不用担心有价证券的灭(遗)失及随时须注意何时收益或到期等保管问题,并能结合财产交付信托的优点,照顾指定的受益人。

有价证券信托的优点

6. 有价证券信托的业务内容

此项业务包括有价证券的登记发行、买卖、保管、转让、过户、出租、抵押、还本、领息及领取红利等。有价证券一般包括公债、公司债、股票和不记名式的信托受益证券等。

7. 有价证券信托的管理方式

1、以管理有价证券为目的。委托人将有价证券移转登记并交付信托机构,并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由信托机构与委托人确定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及信托财产所产生的股利、配息等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等条件管理信托财产;在信托期满时,将信托财产移转登记并交付受益人。2、以运用有价证券为目的。委托人将有价证券移转登记并交付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与委托人签定信托合同,确定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及条件等来有效运用信托财产(信托机构应说明不保证获利);在信托期满时,将信托财产移转登记并交付受益人。信托财产的运用须由信托机构另行委托专业人员或专业公司来运作。3、以处分信托财产为目的。委托人将有价证券移转登记并交付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与委托人签定信托合同,确定信托财产的处分价格、方式及条件等处分信托财产;在信托期满时,信托机构应将处分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交付给受益人。信托财产的运用须由信托机构另行委托专业人员或专业公司来运作。上述管理、运用及处分有价证券信托也可以复合委托,使信托机构(即受托人)同时拥有管理、运用及处分二者以上的权限,从而使有价证券信托财产的运作更具弹性。

有价证券信托的管理方式

8. 有价证券信托的型态

按信托目的 可分为管理型、运用型、处分型。 处份型是指单纯以处分有价证券为目的信托。可与管理或运用型综合利用,一般而言,不会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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