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债规模的变化趋势

2024-05-19 09:57

1. 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债规模的变化趋势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参考资料:

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债规模的变化趋势

2. 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加速国家经济建设,逐步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从1954年起面向国内发行的公债。
  从1954~1958年,中国连续五次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公债的计划发行额,除1958年为6.3亿元外,其余四次均为6亿元,都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利息率均为年息四厘。公债的偿本,除1954年为8年期,分8次偿清外,其余四次都是10年,分10次偿清。偿本期内每年付息一次。至1968年止,该公债的本息全部偿清。这五次公债发行都超额完成,实际发行额共为35.44亿元,超过计划发行额的16.96%。特别是1954年发行的公债,超过计划数的39.33%,达8.36亿元。该项公债主要以城市私营工商业者、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人员、机关团体职工等为发行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经理公债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公债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向国家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抵押。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基础,起了良好的作用。

3. 国债的历史pdf

 
  一、我国公债的历史(1949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参考资料:://finance.163/economy2003/editor_2003/031030/031030_165297.
  二、我国公债的历史(1949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
  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
  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
  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参考资料:://finance.163/economy2003/editor_2003/031030/031030_165297.。
  三、国债发展的历史   国债的发行 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等于其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
  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贴现发行。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
  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 *** 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 *** 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
   [编辑本段]国债的偿还 1、国债偿还的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 *** 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 *** 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偿债基金。 *** 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 *** 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
  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编辑本段]中国国债发行的转变 在国债的非市场化发行时期,每年国家发行国债,都要层层进行政治动员,甚至还要使用行政摊派的手段。
  在国债的发行完全市场化之后,人们看到的情况又是,每年的国债发行都引起银行储蓄大搬家,有相当多的人是拿着银行储蓄存单去买国债的。这种现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国的国债发行是不规范的,是不符合国债性质的。
  因此,在准确地界定国债的信用功能的基础上,今后中国的国债发行实现如下转变。 1、由主要面向居民发行转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
   国债的发行要起到弥补投资缺口的作用,就必须是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国债是主要面向居民发行的,国债投资的特殊功能作用几乎是被丢弃的,国债的发行基本上是类同于银行吸收储蓄,而且,为了吸引居民购买国债,国债的利率又始终是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相应也使国债的利率失去基准利率的地位。
  所以,规范国债市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改变发行对象,由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改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特别是要向主要的商业银行发行。这种改变意味着银行不再是卖国债的机构,而是买国债的主要力量。
  就此而言,中止商业银行向居民出售国债,应是中国国债市场走向规范的一个明显的标志 2、由发行与银行储蓄同样品种的债券转为发行与银行储蓄品种不同的债券。 现在的国债发行品种基本上是与银行储蓄没有差异的,1年期国债、2年期国债、3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对应的就是银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储蓄。
  而随着发行对象的转换,国债的发行品种也必须随之转变。根据开展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需要,针对商业银行准备金发行国债,应是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即应是4周、8周、3个月、6个月等期限的国债。
  如果发行对象转变了,由向居民个人为主转为了向金融机构为主,而发行的品种不变,那发行的对象的转变也是缺失意义的。或者说,发行品种的转变与发行对象的转变是相关联的,是此变彼亦变的关系。
  就国债市场讲,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品种全都必须规范到位,缺一不可。发行品种的确定是根据发行对象的需要而设定的。
  具体说就是,商业银行用准备金购买的国债只能是短期国债。美国是国债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国家,其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债均为短期国债。
  中国的国债市场走向并不是特立独行的,而要遵守国际惯例,转向发行短期债券为主,应是市场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国债并非只可向金融机构发行,在主要发行对象锁定在金融机构之后,即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购买国债的主要任务之时,并不排斥财政部门可直接向居民个人发行少量特殊品种的国债。
  这些特殊品种的国债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长的期限可达30年。这是银行储蓄品种中没有的,是国债发行有别于银行储蓄的品种。
  在一些国债发行已有较长历史的国家,大多是面向居民个人发行这种长期债券的,而与银行储蓄期限相同的国债是回避的。这种国债可减免利息税,居民个人主要是买来用作子女的教育费用或个人的资产储备的,对于稳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处的。
  中国国债发行品种的改变,在取消与银行储。
  四、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国债发行的历史,经历了几次发行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债发行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刚刚建立的1950年,当时为了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供给和恢复国民经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第二阶段是1954-1958年,为了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分5次发行了总额为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第三阶段是1979年-1993年 从1979年开始,我国每年都筹措一定数量的外债;从1982年起重新开始发行国库券。
  规模很小,至1993年,实际发行国债381.3亿元。 第四阶段:1994年-1997年 财政赤字弥补方式改革,由发行国债和向中央银行透支两种方式改为发行国债一种方式。
   先前发行国债进入还债高峰期。当年发行国债首次突破千亿,达1175.3亿元 至1997年,规模达2476.8亿元 第五阶段:1998年之后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 2008年金融危机 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财政支出 倪。
  五、中国国债发行的历史是如何演变的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发行的国债是1898年发行的“昭信股票”。
  当 时的晚清 *** 为解决严重的财政危机,曾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财 政制度,发行了三次公债,即“息借商款”“昭信股票”“爱国公 债”,其中“昭信股票”最具代表性,最接近近代公债性质。北洋政 府时期,由于财源枯竭、人不敷出,不得不靠借债度日。
   在袁世凯统 治时期主要依靠外债,内债发行较少。袁世凯死后,内债发行比重增 加,以致造成1921年的债信破产、同年北洋 *** 的垮台。
  随后的国 民党统治时期,南京国民 *** 在1927 ~1937年共发行国债45亿元, 发行内债几乎成为国民 *** 弥补财政赤字的唯一手段,对社会、政 治、经济、人民生活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抗日战争时期, *** 政 府共发行国债90亿元,大量的内债发行基本是与军事活动紧密地联 系在一起的。
  而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为了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 各根据地人民 *** 也发行过几十种国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行国债分为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 以后两个时期。
   50年代由国家统一发行的国债共有6次。第一次是 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发行目的是平衡财政收支,制 止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
  从1954年起,为筹措国民经济建设资金,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从1959年起,先是由于经 济发展出现一些困难,后是指导思想有误,提倡“既无内债,又无外 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国家停止了国债发行,一直到 1981年才重新开始。
   1981年以后,中国每年发行国债,但期限较长。如1981 ~1984 年发行的国库券,从第6年开始按发行额分5次5年还清;1985~ 1987年的国库券,期限为5年,到期一次偿还;1988 ~1990年的国 库券,期限缩短为3年,到期一次偿还;1991 ~1997年发行的国库 券,既有3年期的,也有5年期的,所以实际上都是中长期国债。
   直 到1994年,为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拟议中的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中国 *** 首次发行1年期以内的国库券,从而实现了国债期限品种的多 样化。
  六、哪里可以找到国债利率的历史数据   中国国债信息网://chinabond/d2s/index.进行查询。
  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非经常性财政收入。因为发行国债实际上是筹集资金,意味着 *** 可支配资金的增加。但是,国债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原则:即有借有还。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而且还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偿还性,是一种预期的财政支出,这一特点和无偿性的税收是不同的。国债还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己决定,这也与强制课征的税收明显不同。
  国债利率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国债利率必须依据金融市场上各种证券的平均利率水平而定。证券利率水平提高,国债利率也应提高,否则国债发行会遇到困难;金融市场平均利率下降时,国债利率水平也应下调,否则 *** 会蒙受损失。
  2、银行储蓄利率。一般说来,公债利率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要略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以利于投资者购买国债。但不要过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否则形成存款“大搬家”。
  3、 *** 的信用状况。一般情况下,由于 *** 信誉高于证券市场私人买卖证券信誉,所以在 *** 信誉高的情况下,国债利率适当低于金融市场平均利率水平。但如果 *** 信誉不佳,就必须提高国债利率,才能保证国债顺利发行。
  4、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当社会资金供应充足,国债利率即可降低;当社会资金供应紧张,国债利率必须相应提高。否则,前者可能导致国家额外的利息支付;后者可能导致国债发行不顺利。
  七、凭证式国债的历史沿革进程   凭证式国债诞生十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演进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1994-1995年的初创阶段,1996-1999年的调整阶段,2000年至今的完善阶段。
   (一)初创阶段 与1994年相比,1995年凭证式国债发行的社会经济环境没有重大变化,财税、金融领域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和管理继续沿用1994年的办法未作大的调整,发行规模扩大为 1118亿元,占当年内债发行总量的74%。 凭证式国债初创阶段的发行及管理特点是: 1、发行机构较少。
  1994年,仅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银行承担凭证式国债的发行任务。这一时期,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目标刚刚实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绝对主导地位,金融秩序正在整顿过程中,高息揽存、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其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商业信誉理所当然地成为凭证式国债发行的主要力量。
   1995年,邮政储蓄部门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开始加入承销行列。 2、管理方式仍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
  包括凭证式国债在内的年度国债发行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后,能否完成直接关系到中央预算收支的执行状况,带有很强的刚性。这就要求作为这一时期财政融资最主要工具的凭证式国债,必须首先确保债务收入的如期足额完成。
   而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发行任务的落实还不具备按较为规范的承购包销方式进行的条件,因此,在凭证式国债的管理方式中,仍不可避免地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具体操作中,由人民银行根据承销机构的储蓄存款新增部分所占份额,确定各机构承担的凭证式国债发行任务,并以实际销售进度作为任务考核指标。
   3、发行品种单一,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1994和1995年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只有3年期一种,票面利率分别为13。
  96%和14%,高于相同期限储蓄存款利率1。72和1。
  76个百分点,并实行保值贴补。 凭证式国债发行初创阶段,为满足中央财政筹资需要,支持财税改革,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凭证式国债本身也逐步得到了社会投资者的广泛认同,为最终成为重要国债品种做好了准备 。
   

国债的历史pdf

4. 中国国债史的介绍

文章专集。晚清梁启超所撰。作于清光绪三十年。这篇《中国国债史》,虽然心系国家民族,但由于其对清政府的指责和痛斥也当然地遭到了禁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