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18 23:32

1. 申请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x0d\x0a  1.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x0d\x0a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x0d\x0a \x0d\x0a  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x0d\x0a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x0d\x0a \x0d\x0a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x0d\x0a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x0d\x0a \x0d\x0a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x0d\x0a  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x0d\x0a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x0d\x0a \x0d\x0a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x0d\x0a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x0d\x0a \x0d\x0a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x0d\x0a  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x0d\x0a \x0d\x0a  7.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x0d\x0a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x0d\x0a \x0d\x0a  

申请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2.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
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11、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13、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证明文件;
14、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9、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审查期限: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
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作弊;
(2)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场纪律的;
(3)其他作弊行为。
3、持有人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
前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
5、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保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 

办事条件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审批。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四)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审批。
允许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平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
3.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允许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未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
4.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3. 注册保险代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保险代理公司条件:1、发起人信誉良好,无重大违规表现;2、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必须为实缴资本;3、有公司章程4、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5、与经营的业务有固定的场所;6、具备完整的内部管理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注册保险代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4.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条件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5.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注册要求的条件非常高,首先现在新规注册资金就需要5000万。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6. 注册保险代理公司条件

注册保险代理公司条件: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违规;2.保险专业的代理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必须为实缴资本,保监会规定的除外;3.公司章程符合相关的固定。
 
 
 
 4.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5.与经营的业务有固定的场所;6.保险代理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等;7.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在注册这样的公司之前最好能够咨询专业的人士。
 
 
 
 保险代理公司在起名字的时候也非常的讲究,一般要求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而且不能与保险中介机构相,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除外,总之,在注册这样的公司时很严苛,只有得到许可才能经营相关业务。
 
 
 
 在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具体的还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7.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条件

      现在的  保险  代理工注册有什么条件需要符合的:如何才能注册一家公司呢?一起来看看我为你带来的“保险公司注册条件”,看完你就明白了!
         
            注册公司  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怎样申请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程序
         1、申请人向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  申请书  ,并同时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如果是国有企业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提交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须提交招股  说明书  ;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
         3、发起人签署的设立公司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合作部审查,在四十五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不予批准。如果发起人各方认为有必要用外文书写,可以商定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查批准的中文文本为准。
         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3、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4、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5、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6、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7、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  承诺书  》;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3)提交的申请书与  其它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公司解除高管职务要何依据          一、基本案情介绍:
         2011年11月10日,卢某  入职  于广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  劳动合同  ,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约定月工资15000元。2012年3月23日,卢某在外出办公途中,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在地,当场昏迷不醒,后被送到医院。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卢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卢某经鉴定为:脑外伤后中度智力损害,伴有重度的记忆功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故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12年9月5日,化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结合卢某的情况,向其作出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将其调到其他岗位工作。卢某的家属认为化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化工公司的决定正确吗?
         二、法理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化工公司向卢某解除职务的依据是《公司法》第147条还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两者是否存在冲突?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把高级管理人员排除出“劳动者”的范畴,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解除职务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案中,卢某由于出现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化工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对其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条件

8. 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有那些条件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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