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函证不是应付账款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2024-05-18 09:22

1. 为什么函证不是应付账款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因为函证不能保证能够查出来未记录的应付账款,况且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如果控制风险高,某些应付账款明细帐户金额较发或被审计单位处于困难阶段,则应该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如何审计应付账款暂估款:
1.确定被审计单位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被审计单位未按照常规的存货的暂估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入账,或采用较异常的财务处理方式,审计人员应确定该处理方法是否合规
2.取得应付账款暂估款的明细表,明细表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存货名称和规格、入库日期、入库单编号、数量、单价、暂估金额、出库日期等。
在实务中,审计人员也可以在信赖被审计单位ERP系统的情况下,直接从系统导出入库明细表,开票明细表等,两者进行交叉比对,并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表格进行核对,以确定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3.分析每月应付暂估或存货暂估金额的变动趋势是否有异常。一般来说,企业每月都会有一部分暂估金额入账,而且该趋势一般会比较稳定,如果出现个别月份暂估金额变动较大,或有异常的波动,则需要关注截止日特别是年末和异常日应付暂估金额的合理性。
4.函证应付账款暂估金额。一般情况下,对于应付账款的函证只函证非暂估金额,该部分是被审计单位与供应商日常对账的重点,对该部分的函证也可以取得比较满意的回函结果。但如果被审计单位应付暂估金额较大或应付暂估存在较大的错报风险,函证也是一个有效的审计方法。
5.进行截止日期后审查。一方面可以抽取期末余额较大的应付暂估款,确定其期后发票是否已到,如取得可将暂估明细表中暂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6.盘点。如果应付暂估对应的已入库存货还没有领用,可以通过存货的盘点验证其真实性,在盘点过程中,还应关注存货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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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函证不是应付账款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2. 为什么被审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阶段时,就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因为函证不能保证能够查出来未记录的应付账款,况且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如果控制风险高,某些应付账款明细帐户金额较发或被审计单位处于困难阶段,则应该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必须函证应付账款,但如果控制风险较高,某应付账款明细账户金额较大或被审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一般是进行年末会计审计时,需要对一些应付账款进行函证。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审计时都可以使用函证的审计程序,但两者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1)必要性不同。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不需要函证,因为函证不能保证查出末人账的应付账款,况且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是如果控制风险比较高,某应付账款账户金额较大或被审单位经济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而应收账款的函证是应收账款审计中必要的且有效的方法,它可以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是应收账款审计时所必须采用的审计程序之一。 
(2)函证对象的选择不同。应付账款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选择较大金额的债权人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供货人的债权人。而应收账款函证时,则应选择那些在全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账户。 
(3)函证方式不同。应付账款函证最好采用肯定方式,并具体说明应付金额。而应收账款函证,既可以采用肯定方式,也可以采用否定方式,但一般只在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和有理由相信欠款案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或问题时采用。

3. 对通过函证无法证实的应收账款,最有效的审计程序应为什么

   
    2007年4月自学考试《审计学》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5题
    对通过函证无法证实的应收账款,最有效的审计程序应为( )
    A.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收款情况
    B.审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销货凭证
   
    C.进行分析性复核
    D.审查已作为坏账的应收账款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校答案解析: 参见教材153页。如果审计人员始终无法收到回函,应采取有关替代程序,比如审查销售合同或订货单、销售发票、发货单、货运发票、委托银行收款的回执等。
    
    
    
  

对通过函证无法证实的应收账款,最有效的审计程序应为什么

4. 针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结果表明回函不相符合,分析可能原因?应当如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不符事项的原因可能是由于:
(1)双方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
(2)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
(3)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
其中: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不符事项主要表现为:①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②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经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③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④债务人对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方面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等。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注册会计师则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差错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对未函证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由于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对下面三种情况:①未函证应收账款;②没回函的积极式函证;③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应采用替代程序,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5. 审计应收账款函证问题!

1、通过审查期后的收款予以证实,注册会计师可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点已收回的应收账款,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
2、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若款项已经收回,则可为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的存在性等提供有效证据。
3、检查有关原始凭据,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的抽查应当是针对具体明细账户余额的,可通过从原始发票追查至会计记录和从相关会计记录追查至合同、订单两个方向进行。
4、检查和核对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据以及经济合同等原始凭证和资料,如果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就可以判断债权的真实性。

扩展资料:
审计应收账款函证注意事项:
1、要在被审计单位没有预防的情况下,由审计人员来自编制、寄发和回收询证函,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谨慎,在被审计方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利用应收账款明细账或销货发票载明的债务人地址,亲自编制、寄发和回收询证函。
2、函证的范围和对象应根据职业判断做出选择,审计人员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不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所有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函证数量的大小、范围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审计人员应根据职业判断作出选择。
3、函证方式的选择应结合重性原则具体确定。函证方式有两种: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肯定式函证就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其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复函,否定式函证,它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但所函证的款项相符时不必复函,只有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复函。
4、函证结果的控制、差异分析应实事求是,初步总结和评价要客观,审计人员应当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收回,并对函证结果进行分析,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寻找差异原因,最后对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做出初步总结和评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审计

审计应收账款函证问题!

6. 为什么函证不是应付账款审计的必要程序?

函证不是应付账款审计的必要程序的原因:虽然函证提供的证据相对比较可靠,但受到被征询者是否认真对待询证函、是否能够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否熟悉所函证事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尽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询证函是要考虑这些因素,但是很难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函证结果的可靠性。
应付账款审计是指是指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以企业应付账款为对象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务,是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应付票据共同构成了企业主要商业信用形式。

应付账款审计的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
注册会计师在对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实质性测试时,通常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或自行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以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账款的数额与其明细表是否相符。
2、对应付账款明细余额进行分析并作必要的重新分类
审计人员应结合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对应付账款明细余额进行调查分析是否存在负数余额;是否将本应在 “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中核算的账项一并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如存在此类问题应作重新分类处理。
3、函证应付账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连续委托审计的企业,且存在审计程序得到较充分实施时,对应付账款可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或主要依赖于分析性复核。在外勤审计工作日,应对回函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查明差异的原因,并作出调整。
4、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是应付账款实质性测试程序的重要补充程序,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低估应付账款。在审查企业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查阅资金预算、工作通告单和基建合同来进行。
5、抽取未能函证、期末余额变动较大以及函证未果的明细账户进行替代测试。
6、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已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得到恰当披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账款审计

7. 注册会计师在审查应收账款时,可能未得到被审计单位个别债务人对积极式询证函答复。

可能的原因:
1、被审计单位在虚构应收账款(最应该警惕的情况)
2、被函证单位没有认真对待函证
3、地址错误
常见的如上三种,但不限于。
若二次函证仍未答复,则应该:
1、应当考虑与被函证者联系,要求对方做出回应。
2、如果得不到回应,则应当实施替代程序。
3、替代程序应当能够提供实施函证所能够提供的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
替代程序举例:可以复印被审计单位与被函证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文件,但这些文件要足以说明应收账款的存在才可以。

注册会计师在审查应收账款时,可能未得到被审计单位个别债务人对积极式询证函答复。

8. 审计人员在应收账款审计时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消极函询法

消极函询是指对于函询的内容,只有当对方认为还存在异议时,才要求对方直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账人员作出答复,否则到一定时间被视作确认无异。
消极函询适用于手续简单,但不能排除收函单位应回而未予回函的情况,往往不能确定是否达到询证的目的,一般适用于金额小、疑点少、往来正常款项的查证。
至于在何种情况下应使用积极函询或消极函询,一般应视函询业务事项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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