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2024-05-16 14:41

1.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民事判决书都可以公开。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扩展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2. 判决书公布到网上违法吗

亲您好,判决书公布到网上是合法的,判决书一旦到了诉讼参与者手中,没有限制其发布范围。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摘要】
判决书公布到网上违法吗【提问】
亲您好,判决书公布到网上是合法的,判决书一旦到了诉讼参与者手中,没有限制其发布范围。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回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条 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时,应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二)对于少数民族姓名,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
(三)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姓名的中文译文,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英文姓名,保留第一个英文字母,删除其他内容。
对不同姓名隐名处理后发生重复的,通过在姓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回答】

3. 判决书公布到网上违法吗

法律分析:判决书一旦到了诉讼参与者手中,没有限制其发布范围。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条 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时,应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二)对于少数民族姓名,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
(三)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姓名的中文译文,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英文姓名,保留第一个英文字母,删除其他内容。
对不同姓名隐名处理后发生重复的,通过在姓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术侦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
按照本条第一款删除信息影响对裁判文书正确理解的,用符号“×”作部分替代。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下列信息:
(一)除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的以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自然人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保留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保留姓名、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名称;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其他人员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判决书公布到网上违法吗

4. 谁知道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原则上不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公开。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审判都都不公开,证据材料也不公开。但不涉及宣判。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都一律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判决书的内容,严格按程序要求,任何公民都是有机会旁听宣判的,也就是一律公开的。早在几年前,很多地方法院就开始试点公民可以按照规定到法院档案部门阅卷。法院案件卷宗的正卷部分一般可以供公民查阅(副卷一律保密),只有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分文件不能查阅,比如加密的证据材料。但判决书都可以查阅得到。现在针对法院的审判腐败问题,很多人提出法院判决书应该全部“上网”供查阅,但是全国法院还没有全面
施行,但有有些比较发达地方的法院把判决书都是全部公开挂上网了的。还有比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都是集中上网了的。
所以,判决书的内容本来就是公开的,不构成侵权。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比如:
某强奸幼女案中,按照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判决书中应当使用被害人的化名而禁止使用其真名,但由于法院的疏忽,使用了被害人真名,导致当事人隐私泄露,这个是法院的过错造成隐私侵权。明知这种情况,侵权人还故意把判决书的内容到处公开宣扬的人,具有明显恶意,构成侵权。

5.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开;
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公开,所以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一般会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6. 判决书公布到网上违法吗

不违法,判决书公布到网上是合法的,判决书一旦到了诉讼参与者手中,没有限制其发布范围。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通常即使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子,宣判都要公开。根据楼主表述,开庭都是公开进行的,应不违法。附相关 法律依据供参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五、文书公开裁判文书应当充分表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做到说理公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制宣传、法学研究、案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的需要,集中编印、刊登各类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当事人对于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在互联网上发布。为保护裁判文书所涉及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可以对拟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书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收集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若该发布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相关问题,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侵权的相关规定追究民事责任,若该发布行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可以依据《刑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人民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第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7. 判决书都要网上公开吗

法律分析: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 裁判文书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判决书都要网上公开吗

8. 判决文书可以公开吗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公开。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审判都都不公开,证据材料也不公开。但不涉及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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