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预算调剂的规定

2024-05-07 07:34

1. 财政部关于预算调剂的规定

为落实自治区“放管服”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调剂程序,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现对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调剂管理和审核等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部门预算调剂的情形      部门预算调剂是指预算执行中对单位支出预算在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之间的变动。部门预算批复后,应当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不做调剂。      对存在人员编制数变动、实有人数变动、机构职能调整、政府出台增(减)支政策、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进行处理、原预算科目不符合预算执行需要无法支出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剂。      二、管理流程及规则      (一)在部门预算限额以内,部门调剂增加“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须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间调剂,以及支出功能分类类、款、项科目调剂,由部门填写《预算指标变动通知单》并报财政厅业务处、预算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不同预算级次之间的调剂、项目之间调剂,以及同一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预算调剂,由部门出具调剂申请文件,说明调剂理由及依据,报财政厅业务处、预算处审核同意并经分管厅长批准后执行。      (四)不同部门之间的预算调剂,由预算划入部门会同划出部门出具调剂申请文件,报财政厅业务处、预算处审核同意并经分管厅长批准后执行。      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审核流程      (一)在部门预算限额以内,涉及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同一类级科目下不同款级科目调剂的,由部门(单位)在系统中发起调剂申请,主管部门终审。      (二)涉及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的调剂,不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之间的调剂,项目之间预算调剂,以及同一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预算调剂,由部门(单位)在系统中发起调剂申请,报财政厅业务处、预算处审核。      (三)不同部门之间的预算调剂,由拟划入预算的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新设相关项目或调增现有项目支出需求,财政厅有关处室发起调剂申请,报预算处审核。      (四)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执行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除科研项目外,不得改变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用途,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当及时交回财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对年中调增的“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负主体责任。      (三)预算执行中,对于因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对财政已批复预算进行调剂且调剂金额达

财政部关于预算调剂的规定

2. 预算调整的预算调剂

上下级财政之间预算资金的调度。其目的是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级财政不平衡问题。预算调剂仅限于纵向之间的调剂,不包括地区之间,即横向之间的调剂。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多寡悬殊,如需通过预算调剂来满足各地区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只能由中央财政实施。

3. 预算法中对预算调剂严格控制的相关要求

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基本定义
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预算(Budget),是指企业或个人未来的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现金流的总体计划。它将各种经济活动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每一个责任中心都有一个预算,它是为执行本中心的任务和完成财务目标所需各种资财的财务计划。

2基本分类
经法定程序对原定预算收支规模或收支项目所作的变动,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保持收支平衡的基本手段。
预算调整分为全面调整和局部调整。全面调整指对预算全面变动。这种变动是由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引起的,实质上是重新编制一次国家预算。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轻易采用。局部调整是对预算的局部变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了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预算进行局部调整,重新组织预算收支平衡是经常发生的。在中国主要采用以下五种方法

3科目流用
指在预算支出科目之间的调入调出而形成的预算资金的再分配,又称“经费流用”。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各种原因预算支出科目之间会出现有的资金有余而有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在保证完成各项建设事业计划,又不超过原定预算支出总额的情况下,可以在科目之间进行必要的调入调出。虽然预算科目流用只是在有关科目之间局部改变资金用途,不会影响总的收支平衡,但由于资金的用途和物资供应紧密相关,科目之间的经费流用也可能造成供求之间结构性不平衡。为了避免科目流用可能引发的供求结构不平衡,国家对流用范围和流用程序都作了规定。

4追加追减
对原定预算收支总额的增加或缩减。预算追加追减会引起预算收支总额的改变,关系到财政收支平衡的实现。因此,追加收入必须建立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减少支出要相应调整事业计划,要严格控制追减收入和追加支出。

5预算划转
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划的改变,需要相应改变预算隶属关系时,将原预算划归新的领导部门或接管单位,即预算关系的转移。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改变后,划出单位应将上缴的各项预算收入以及应给单位的预算支出,按照全年预算划转,年度预算执行中已经交入国库的收入和已经实现的支出由划出和划入的双方进行结算。

6预算调
上下级财政之间预算资金的调度。其目的是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级财政不平衡问题。预算调剂仅限于纵向之间的调剂,不包括地区之间,即横向之间的调剂。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多寡悬殊,如需通过预算调剂来满足各地区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只能由中央财政实施。

7用预备费
国家预算预备费是为应付某些临时发生的难以预料的开支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国家预算编制时没有预料到的国民经济重大变化和较大的自然灾害等情况时,所需经费可以动用预备费。中央预备费的动用,需经国务院批准;地方预务费的动用,需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8原则
预算调整的基本条件: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
(1)预算内的调整
对于不影响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企业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2)预算外的调整
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
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委员会、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3)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
①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②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③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9执行程序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预算法中对预算调剂严格控制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