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只有业务专用章没有收款人姓名法律生效吗

2024-05-07 19:22

1. 收据上只有业务专用章没有收款人姓名法律生效吗

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律分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收据上只有业务专用章没有收款人姓名法律生效吗

2. 收据没有写交款单位,只有金额大小写,公章。。法院认可吗?

这个要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收据效力
没有写交款单位的收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有其它的证据链条,能够确凿证明该张收据的交款单位,那就有效;
二、交款形式
1、转账交款
如果以转账形式交的款,把银行的转账单同这张收据衔接,其时间、金额都吻合,那么,这张收条就有效。
2、现金交款
如果以现金形式交款,那就需要交款现场有第三者旁证,这张收据才能有效。



3. 收据是公司名义开的,但收款帐户是私人帐户,会有什么经济纠纷吗?

公司经济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形式解决,一般而言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但经济纠纷涉及到合同诈骗等的犯罪行为时,是有可能判刑的。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在公司经济纠纷中滥用职权,涉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时,有可能会被判刑。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守规则,不严格依法办事,只顾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2、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摘要】
收据是公司名义开的,但收款帐户是私人帐户,会有什么经济纠纷吗?【提问】
亲!收据是公司名义开的,但收款帐户是私人帐户,是会有经济纠纷呢!【回答】
公司付款用私人账户对开发票和做账的影响是:第一,开票方面影响公司付款,收到对方开出的发票,与支付方式无关。但是,用私人账户支付需要给私人开出收据。第二,做账方面影响借:原材料、应付账款等贷:其他应付款可以看作两个业务的综合即先看做从私人借款,再付款。【回答】
公司经济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形式解决,一般而言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但经济纠纷涉及到合同诈骗等的犯罪行为时,是有可能判刑的。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在公司经济纠纷中滥用职权,涉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时,有可能会被判刑。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守规则,不严格依法办事,只顾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2、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回答】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回答】

收据是公司名义开的,但收款帐户是私人帐户,会有什么经济纠纷吗?

4. 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算股东吗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
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6、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7、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摘要】
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算股东吗【提问】
您好,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不算股东哦【回答】
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不能证明其股东身份的。【回答】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
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6、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7、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回答】

5. 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算股东吗

不一定
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摘要】
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算股东吗【提问】
不一定
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回答】
成为公司股东须经过法定程序,如签订入股协议、通过股东会决议、投资方交付投资款、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回答】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回答】

仅有公司名义开具的投资款收据算股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