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2024-05-02 16:32

1.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税后利润分配提取的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在转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假设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有应付福利费的贷方结余,此结余额大于企业实际职工福利计划的应支付额。如果按首次执行准则的规定,上述两个数字的差额将于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从管理费用里转回。
同时,根据财政部2007年3月20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由于会计标准与财务通则与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因此,在税务处理方面,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2. 外资企业税后利润计提基金有哪些规定啊?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以及“三项基金”提取和使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 %时,可不再提取。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3. 外资企业税后利润计提基金有哪些规定啊?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以及“三项基金”提取和使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
%时,可不再提取。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外资企业税后利润计提基金有哪些规定啊?

4.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5.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6.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7.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8.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