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收益是负数时是否做纳税调整的问题

2024-05-04 22:22

1. 关于投资收益是负数时是否做纳税调整的问题

一、本年的投资收益,在计算本年的税前利润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计入了,如果当场计算本年利润的时候没有计入,那么应该对纳税申报表当中的利润数字进行调整。
二、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帐,所以不用做凭证的,所谓纳税调整是会计法与税法认可不同,按税法要求,税务不认可你的会计利润为负 ,纳税调整从税务角度看的,如果调整后,有应缴所得税时再做凭证。
三、根据最新版本的所得税申报表
投资收益要填附表三,并在主表第二行反映,而这个数是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股利的时候才能填,填的是实际获得分配的不用还原的股利数,故当被投资单位亏损,投资单位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时候,亏损数是不能填在申报表的。
所以只有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股利,才能填申报表,再进行纳税调整,调整项目主要是被投资方采用不用于投资方的适用税率时候运用,进行投资方税率大于被投资方的差额调整。

扩展资料: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扩大,将动漫企业和提供经营租赁的企业有条件地纳入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适用3%的征收率。其中动漫企业简易计税的时间为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原政策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三是船舶代理服务归入港口码头服务子目录,一并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原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现在这项旧政策作废,相关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调整

关于投资收益是负数时是否做纳税调整的问题

2. 关于投资收益是负数时是否做纳税调整的问题

一、本年的投资收益,在计算本年的税前利润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计入了,如果当场计算本年利润的时候没有计入,那么应该对纳税申报表当中的利润数字进行调整。
二、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帐,所以不用做凭证的,所谓纳税调整是会计法与税法认可不同,按税法要求,税务不认可你的会计利润为负 ,纳税调整从税务角度看的,如果调整后,有应缴所得税时再做凭证。
三、根据最新版本的所得税申报表
投资收益要填附表三,并在主表第二行反映,而这个数是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股利的时候才能填,填的是实际获得分配的不用还原的股利数,故当被投资单位亏损,投资单位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时候,亏损数是不能填在申报表的。
所以只有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股利,才能填申报表,再进行纳税调整,调整项目主要是被投资方采用不用于投资方的适用税率时候运用,进行投资方税率大于被投资方的差额调整。

扩展资料: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扩大,将动漫企业和提供经营租赁的企业有条件地纳入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适用3%的征收率。其中动漫企业简易计税的时间为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原政策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三是船舶代理服务归入港口码头服务子目录,一并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原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现在这项旧政策作废,相关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