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还需要会计证吗

2024-05-18 22:55

1. 财务负责人还需要会计证吗

财务负责人不需要会计证。
会计证已经取消了,以后没有会计证了。
扩展阅读:
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财务负责人还需要会计证吗

2. 财务负责人必须是会计证持有人是吗?

1、财务负责人必须持有会计证;负责财务都需要持证上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 财务负责人没有会计证可以吗

法律分析:财务负责人可以没有会计证。 公司注册,要求的条件之一,就是提供会计证,可以借用别人的会计证进行注册。 公司注册后,可以没有会计证但必须要有懂会计业务的人,这样才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财务负责人没有会计证可以吗

4. 财务负责人没有会计证可以吗

财务负责人可以没有会计证。 公司注册,要求的条件之一,就是提供会计证,可以借用别人的会计证进行注册。 公司注册后,可以没有会计证但必须要有懂会计业务的人,这样才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5. 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吗

1、需要。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2、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扩展资料财务人员还需要储备技能:
1、计算机技能。OFFICE软件(WORD、EXCEL、PPT)必须熟练掌握,尤其是处理大量数据时,EXCEL的使用技巧能让你事半功倍;财务部门每月都需要给各级领导做汇报,掌握PPT的制作亦尤为重要。财务软件、局域网也应做到应用自如。
2、汇报能力。口才和笔杆子都亟需锻炼和培养,如果想晋升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这些都将是你职业发展通道中的必杀技。
3、沟通技巧,只要职位有一点提升,财务人员需要接触的人群就会呈几何级数增大,沟通能力在工作中会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财务负责人

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吗

6. 请问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吗?

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法律角度的规定,当然实际要从事会计工作光有证书是不够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需要通过学习掌握到各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实帐操作技能,证书的考试是考理论知识,实操应重点学真账实操,尽可能不学模拟帐套。
如果这个负责人有“注册会计师证”,那也是可以的。但是有会计证并不是取得注册会计师证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没有会计证,照样可以考注册会计师。

扩展资料:国企里面比较重视的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高级会计师证,相对说难度不如以下两门 
大多数企业都比较重视CPA,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不过这个相当难考,一年考一次,今年刚改革,一共七门 。
外企比较重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不过科目较多,14门,每年6月12月考两次,每次最多报四门,全英文考试,而且学费较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百度百科

7. 注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证吗?


注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证吗?

8. 没有会计证的财务负责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1.《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

2.在对单位实施罚款的同时,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o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4.《会计法>第46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