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1

2024-05-07 01:53

1.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1

2021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如下: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这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2、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应该准备这些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3、准备好以上材料后,由本人到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1

2.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3.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4.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1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2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 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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