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枪毒","涉黑恶",触犯了什么违法行为

2024-05-15 04:45

1. "涉枪毒","涉黑恶",触犯了什么违法行为

《刑法》上的涉黑罪名主要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几种罪名,其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涉枪毒","涉黑恶",触犯了什么违法行为

2. 涉枪毒是触犯了什么法

1.在我国,其实很多涉毒行为都是会认定构成犯罪了的,在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况下,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来定罪。其刑罚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是很严格的,要想持枪那么首先要取得持枪的资格,否则的会就属于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其刑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罪嫌疑人因以不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

3. 渉枪毒,渉黑恶属于违法什么法?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渉枪毒,渉黑恶属于违法什么法?

4. “涉枪毒”,“涉黑恶”,触犯了什么法律

那不叫违法了,那叫犯法,都能定成成黑恶势力团伙了。
涉嫌罪名可能包括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吸贩毒品罪。
涉枪犯罪作为一个法学概念被提出,时间还不是很长。特别是在我国,它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尤其是90年代初以后伴随着枪支犯罪的日益发展,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收枪治爆、严惩涉枪犯罪的过程中逐步概括出来的一个准术语。
所谓涉枪犯罪是指我国《 刑法》所规制的违反《枪支管理法》,且以枪支、弹药为犯罪对象或犯罪工具的各种犯罪行为在理论上的总称。上述定义表明,涉枪犯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仅仅是对多种与枪支、弹药相关联的犯罪行为在理论上的一个整理与归类。但是,科学揭示涉枪犯罪的内涵与外延仍然是开展涉枪犯罪研究的基础与出发点。
枪支、弹药、爆炸物是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我国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实行严格管控的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和持有,法律也明文规定了构成非法买卖、运输、制造枪支、弹药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构成要件。
涉黑一般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5. 涉毒是刑事案件吗

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持有毒品数量过大,或者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毒是刑事案件吗

6. 涉毒是刑事案件吗

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持有毒品数量过大,或者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涉毒罪名

法律分析: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涉毒罪名

8. 犯了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赌博罪

毒品加刑条件:种类重量获利数额。聚众斗殴不算事要看是否公诉书是否定为故意伤害,条件:持械,受害人损伤情况和社会影响。持枪罪加刑条件:自制还是制式枪支,数量,验枪口有无发射残留,若有会继续挖掘其他犯罪情况。聚赌和偷了张三家的瓜这种加刑个把月的事情基本可以忽视。
以上三种皆是重罪。若组合并卡上了组领黑罪,在看团伙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受害人人员损伤还财产损失情况。结合当地现行的定罪力度(上面几条罪名估计除了在少数民族活动区应该都是严打对象)。一般情况应该是这样,若产生被害人死亡名额(我是说1个故意伤害致死)且其他犯罪数额不大的话,第一被告死定了,二号被告死缓或无期,第三被告十年以内,然后外围骨干基本定刑在3-7年内,马仔们基本不高于判三缓五缓刑。
若无故意伤害致死,当然也不能有故意杀人情节。一告会在一审死缓二审无期的惯例。二告的定刑浮动空间会很大,惯例会视情节在无期和十年之间取舍。
这里有几个重要的附加条件,
1,是否被当成了重点处罚对象公判。
2,组领黑罪里有必死三条是否卡上1后果特别严重,2情节特别恶劣,3社会影响极坏。
以下是可以救命的条件,
1当事人是否有检举立功表现,是否有积极附带民事赔偿。
2当事人有无在关键时刻出现终止或阻止犯罪升级的情节。
这两条基本与一告无关。
其他纰漏请同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