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2024-05-16 05:56

1.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2.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
一、合伙合同退伙怎么写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第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第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因此,合伙合同退伙条款要明确约定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以及退伙人要承担的责任。
二、合伙人退伙情形有哪些
合伙人退伙的法定情形如下: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在什么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4. 企业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一、企业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二、企业注意事项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
经济组织,广义上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
公司与企业的含义区别
企业是指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一定义的基本含义是:企业是经济组织;企业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企业具有营利性。根据实践的需要,可以按照不同的属性对企业进行多种不同的划分。例如:按照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按照企业法律属性的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邮电企业、商业企业、外贸企业等。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
因此,公司与企业是种属关系,凡公司均为企业,但企业未必都是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

5. 合伙有存续期,能无理由退出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合伙有存续期,不能无理由退出。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退股,就等于降低了公司偿债能力,就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虽然不可以退股,但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洽谈好转让价格,签订转让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摘要】
合伙有存续期,能无理由退出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合伙有存续期,不能无理由退出。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退股,就等于降低了公司偿债能力,就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虽然不可以退股,但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洽谈好转让价格,签订转让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回答】
亲亲《合伙企业法》中的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三种情况。一、自愿退伙:又分为有约定经营期限和未约定经营期限两种情形。前者适用于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后者是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47条)。如合伙人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二、当然退伙:主要适用于1、合伙人si亡或者被依法宣告si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在当然退伙中,合伙人si亡或者被依法宣告si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如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三、除名退伙: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回答】
如果协议有5年期限,是否要赔偿5年的损失啊【提问】
是的【回答】
不能强行退出【回答】
如果损失陪不起会有什么结果啊【提问】
、被告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赔偿不起,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执行不能,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会坐牢。【回答】

合伙有存续期,能无理由退出吗

6. 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区别

续存与在业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比如经营状态存续是指该企业仍然依法存在并且是继续正常运营的。这种说法有许多,同时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然后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并且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但是也会因为不同省份很可能有比较细致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7. 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区别

1.经营状态不同:在役是指企业的正常经营状态,在役是指经营主体虽然存在,但已经停止经营。现有企业是改制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
2.生产状态不同:在役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在现有状态下,企业一般不再生产。也就是说,一个是生产性的,一个是非生产性的。
3.营业利润的存在是不同的。处于行业状态的企业一般有营业利润,而不处于生存状态。
公司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经营。也称为开放、正常和注册。一般来说,公司的存在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因为公司与股东分离,股东的死亡、退股、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公司可以独立存在。所以认为公司可以永久生存。
一般有八种经营状态:存续、营业中、撤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企业身份的存在,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持续正常经营。也称为开放、正常和注册。
2.营业状态是指企业正常投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运行。因为各省可能会有细微差别,一般在商,正常,商,注册在商,有效,注册在商也就是在商的意思。
3.撤销商业地位;注销是指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注销工商登记后,企业法人消灭。
4.企业法人资格的注销,意味着企业不复存在,失去了法人资格。
5.迁出经营状况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发生变更,迁出主管机关。
6.企业身份迁入是指企业变更登记机关,迁入主管机关。
7.停业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条件发生变化后仍恢复生产。
8.企业身份清算是指企业因破产、撤销等原因解散、终止营业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如果一个公司处于经营状态,说明她各方面都很正常,在经营,但是如果一个公司处于存在状态,说明这个企业还存在,但是很有可能他还没有在经营。而且大部分存活下来的企业都是那些重组或改制后仍然存在,但尚未上市的企业。

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区别

8. 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区别如下:
1、在业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之中,存续是指企业实体虽然存在,但已经不营业了;
2、在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
3、在业状态下的企业一般都会有营业利润,存续状态下则没有。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 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此外,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 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 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 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