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男职工自杀,这种情况应该由公司负责吗?

2024-05-20 01:01

1. 包钢集团男职工自杀,这种情况应该由公司负责吗?

2021年3月24日,包钢集团一名工人将安全帽和手套放下后,纵身一跃跳入渣罐后身亡。2021年3月30日,包钢集团发布通报,已排除刑事案件,系自杀。像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自杀不是工伤。员工与企业属于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范围内,只有因为工作原因而产生的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企业才需要负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伤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友反映,包钢集团的这名工人生前内向,长期购买期货和股票,最近一段时间,亏损数额越来越大。我们不禁怀疑,他自杀会不会与期货和股票的亏损有关系,但是逝者已逝,真相已无从知晓。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名员工是自杀,自杀是员工个人行为,理应由这名员工自己来承担责任,包钢集团在这方面不负法律责任。
其次,我们要明确“非因工死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是员工主观因素导致的死亡,其家属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如果这名员工,确实是因为期货和股票亏损而导致自杀,那么这就与他自己的工作没有什么关系了,包钢集团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这名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例如领导压榨、刁难等,而导致他自杀,那么包钢集团应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责任。现在人已经去世了,我们无法分辨他究竟是因为个人原因还是企业原因而采取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连自杀的原因也是从工友的描述中推测出来的。
虽然包钢集团无须负有法律责任,但是希望包钢集团能够给予这名员工的家属予以人道主义的补偿。这名自杀的男员工,仅仅只有34岁,他还没有成家。最难过的莫过于的他的家人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感受不到的。这名男子是自杀,应该也不会有什么补偿金,如果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年迈的父母到死都无人能照顾,失去了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这对老年人的生活就更加凄惨了,希望企业能够综合考虑这些问题。

包钢集团男职工自杀,这种情况应该由公司负责吗?

2.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员工自杀企业该负责吗?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也是想要去放弃自己的生命,员工这种行为企业也是不应该去负责。因为毕竟员工这样做也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也都是不应该去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也都是只有一次。据了解,这件事情也是发生在最近一段时间,在没拿自己的声音为长期购买股票这一类的东西,也是导致自己赔了很多钱,所以自己也是身上有很多的压力,导致自己也是放弃了自己在上面,最后也是发现了这条非常不幸的事情 ,但是对于这件事情,我想说,证明男子的行为对自己的生命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   
                 因为我想说,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事情,我们也都是不应该去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上面也都是只有一次,而且在你自己的身边也是有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更多时候你自己就算是因为他们你自己也是应该去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不是说去放弃自己的生命 ,我希望大家通过这篇文章也都是可以认识到这一点 。        所以说我希望大家以后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也都是不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你如果失去了生命,也是会给你自己留下很多的遗憾 。 
              因此,综上所述,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想放弃自己的生命,员工这样的行为企业也是该负责的。

3.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员工自杀企业该担责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企业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从人情方面讲,希望企业能给一些人道主义的帮助。
这件事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我们也无法准确得知这名男职工究竟是什么原因寻了短见,但是人是自杀的,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根据网络上传播的视频来看,这名男子先是把安全帽和手套扔到了炉子里,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高炉钢水当中。
前后不到一分钟的事情,同事们根本都没有反应过来,一个人就这样没有了。
这样的自杀,完全就是猝不及防,别说是同事们反应过来去拉他,甚至连他想要自杀这个事情大家也想不到啊。

一、员工自杀属于个人行为,企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员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想做什么别人都管不着。只要不是作奸犯科,那么也没有人有资格阻止他。
而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自杀行为根本不能认定为工亡或者是工伤,这种自我伤害的行为法律是不认可的。
一个人想要自我伤害,任何人都预料不到这个情况,所以以此来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就有点儿太不合适了。
企业是要你来干活的,不是幼儿园,还得管你的人身安全。要是因为工作遇到的危险造成事故,那么企业自然会承担责任;要是自己想不开,企业可管不了这个事情。

二、这个人家中应该只有年长的父母了,希望企业也能给老人家一些安慰。
自杀的男职工未婚,他这一死,最难过的应该就是家中的父母了。
按照企业的说法,这名男职工34岁,他的父母应该是在60岁左右的年纪。眼看人到老年,却要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酸。
男子自杀,应该是不会有什么补偿金的。年迈的父母日后无依无靠,他们应该怎么生活呢?
所以希望这家企业能够综合考虑,给自杀男职工的父母一些人道主义的补偿。

这个事情完全就是一个悲剧,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名男职工一时想不开,对于周围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离去的人不会有什么感觉了,真正难过的是留在世上的人。他的同事、父母、亲人,提到他的时候都忍不住会难过。
一声叹息,珍惜生命。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员工自杀企业该担责吗?

4.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员工自杀企业该承担责任吗?

包钢的员工一次因为压力过大,跳楼自杀企业多少是有责任的,但是企业不是有全部的责任,就像是在公路上开车,两个车相撞了,双方肯定都有一点责任,因为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双方反应不及时,双方可能都多少有一点自己的责任。
企业应该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这个员工是在企业里面工作的,他的压力肯定与企业的工作有关系,在企业里面的工作时间或者久,或者说劳动强度过大,经常加班,然后导致没有足够的时间陪家人,家人跟自己闹了些矛盾,然后就可能出现一系列的蝴蝶飘行的时间,然后就导致他的精神压力非常大,根源是绝对有企业的影响的,而且场所是在企业里面,所以无论如何企业都逃不掉这个该有的责任。
但企业不负有全责,因为还是那句话,同样都是员工,别人也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但别人没有事情,所以企业不负有全部的责任,这肯定不都是企业的原因啊,肯定与她自己也有关系,肯定与家庭也有关系,甚至说与其他的那些有关系,所以企业要做的只是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尽到人为主义的关怀,然后该赔偿的赔偿了,走正规的程序,企业能做的基本就到位了,毕竟你在大马路上碰到了个车把你撞死了,你不能把高速公路告上法庭吧,你说他不应该这么建,这肯定不对呀。
生命只有一次,什么事情没有是过不去的,最穷无非讨饭,不死终会出头,这不是一个所谓的社会语录,而是说你自己想想真的是这样,你再穷能穷到哪里有的吃有的住,他还能难到哪里去呢,只要你还活着就都有希望,可能这段路比较难,但你坚持走一段时间终究会走过去的。
工作的时候要学会自己调节自己,因为工作的事上的事情你尽力而为就好,你要说做到自己的极限没必要,企业又不是你的,你做的业绩好确实你能够拿到更多的钱,但是你该注意的身体还是要注意呀,身体健康的问题才是你自己的,你都说身体出了问题,企业顶多是雇一个新的员工把你辞退了,你什么都没得到,这没有意义,你自己身体的健康对你来说比钱更重要,你要认识到这一点。

5.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对此该集团有何回应?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这件事情也是让每个人都感觉到非常的一些想不到的,我们都知道高炉里面的钢水温度是非常的高的,如果自己不慎跌落的话,那么也将会变成一滩血水,这名男子也一定是经历了非常严重的打击,所以才会跳入高炉钢水中进行自杀的,这次针对这个事件集团也是做出了回应,说到经过公安机关的初步调查已经排除刑事案件,这个职工可能是自杀。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压力非常巨大的时代,因为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人们物质条件生活非常的好,如果想要拥有更好的生活的话,就要经过自己的不断奋斗,我们都知道赚钱的方法有非常多种,投资就是一种非常便捷的渠道,这次的受害者也是因为在股市中有大量的亏损,所以才会对生活失去希望,跳入高炉中的。

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给每个人一个惊喜,我们都知道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个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想要投资的话也一定要买一些那种银行里面的投资理财,特别是保本的那一种是最好的,千万不可以进入到股市里面,因为我们都知道股市里面大涨大跌,一夜暴富,一夜跳楼的大有人在。

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记住这件事,同时作为平常人的我们来说,一定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之后得来的钱财才是画着最舒心的钱,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需要兢兢业业的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赚取自己的第1桶金,平常人就不要想在股市里面赚钱了,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记住这一点,也希望每个人都能拥有更好的生活。

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对此该集团有何回应?

6. 包钢集团突发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中身亡,员工在单位自杀企业是否担责?

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只有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出现的事故,公司才需要负责,这件事情明显是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自杀,所以企业并不需要负责。包钢集团对于员工自杀的解释是这样的,集团表示,员工王龙因为进行了投资导致亏损比较大,导致心理上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选择自杀。

并且包钢集团内部员工表示,王龙平时非常内向,不是很爱跟别人说话,并且王龙在上班的时候经常开小差,并不是很认真的在工作,估计他在工作期间经常进行投资以及炒股,所以公司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部位公司利益着想的员工负责任。并且王龙亏损的钱也并不是很多,也就亏损了6万元,对于一些股民来说这些钱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王龙这样的家庭来说确实很大一笔支出,王龙很有可能受不了这个打击,所以才选择自杀。

所以说,现在心态好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我们在投资的时候就应该做好亏损的准备,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投资是百分百赚钱,如果有也是骗人的。所以,没有好的抗压心态,就不要去选择投资,自己踏踏实实的赚钱来的最实在。但是,现在企业还是要多关注员工的生活状态以及心理状态,就像老师要关注学生的心理是一样的。

但是,王龙最后去世的地点是在包钢集团,所以包钢集团还是需要向王龙家人做一些解释,及时安慰他们的心理状况,以免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相信证据,更何况是包钢集团单方面出示的证据,也许他们家长会认为,如果与公司无关,为什么王龙不去其他地方自杀呢?所以,我有一种猜测,王龙选择在公司自杀,很有可能是希望公司赔偿他家人一笔钱。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7. 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自杀,该公司是否有责任,为何?

个人认为企业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员工失踪需要在监控上才发现,可见该企业内部对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并不到位。
虽然企业就男职工自杀发表声明从声明来看,男子自杀的原因是因炒期货和股票而亏损负债过多,最后选择自杀,与企业并没有关系。在如今所有的人都在强调要理性理财,要用自有资金投资炒股等等。但仍然有的人员为了获得高额收益而选择配资、借资等等。最后不仅钱没有赚回来,成为资本市场的韭菜,最后负债累累。这个男子要选择自杀来结束这一切,恐怕负债金额是要相当之高。至于这些债务,一般跟家人没有关系。我们法律规定只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才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承担相应的债务。男子因为负债过多而自杀,恐怕也是没有财产可以继承。所以男子的债务只能人死债消。

不过包钢集团其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有很大的漏洞。这已不属于自杀员工的个人问题,而属于整个企业内部操作安全流程的问题。企业应该亡羊补牢,即刻建立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及规范。防微杜渐,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同时,作为企业的员工,企业应该为其上保险,如果自杀员工没有保险补偿,这就涉及到该企业对企业员工福利权利的侵犯。

员工在企业工作场所非正常死亡,哪怕属于自杀,企业也负有次要的责任。这就和行人未走斑马线,被车辆撞到,车辆同样担责的道理是一样的!

最后,人遇到困难和苦难,应该理性的处理,不要过于纠结难过,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把困难当作正常状态,不要给自己施压,学会轻松应付,这跟人的性格和修养有关,生命可贵,要珍惜!

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自杀,该公司是否有责任,为何?

8. 80后大龄单身,包钢一职工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轻生前有何异常?

这位八零后职工性格内向,一个男人性格特别内向很容易,因为一点小事而想不开,我想这也有可能是他最终选择自杀的原因。
根据公司当中的同事来说,他一直是一位性格内向的人,并且很少与人打交道,大家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他如此性格。很多人都说在30多岁的年纪,其实已经是男士的黄金年龄,在黄金年龄选择自杀实属可惜。男人在生活当中本就承受着巨大的生活以及工作压力,在三十多岁还没有成家立业,对于这位八零后职工来说可能也是一大打击。
这位八零后职工在轻生前曾经长期通过证券公司购买期货和股票,并且在交易当中亏损了六万多元,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笔巨额数字。
这位八零后职工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炒期货和股票,每当其他员工跟他聊到这些话题时,他才会打开话匣子与别人聊天。在事发当天同事就已经看到他一整天都愁眉不展,并且心情非常不好,有人猜测可能就是他在期货和股票购买当中亏损了六万多元,这六万多元可能让他无力偿还,但是谁也想不到的是他最终会选择自杀。
这位八零后职工目前已经33岁,但是至今还未婚,也没有女朋友,我想可能没有家庭支撑他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这位八零后职工已经到了适婚年纪,但是却没有结婚对象,这也造成了这位男士没有家庭心理,并且他也不能够承受重担。现在中国大部分年轻人其实都拥有负债生活,很多是买房子的贷款,有些是买车子的贷款,更多的是想让自己的家人、孩子过得更好,所以一直挺着压力走过去。我想这位职工就是因为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和支撑,所以他毫无牵挂地选择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