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的基本流程

2024-05-18 08:16

1. 产权交易的基本流程

产权交易,指的是企业所有者将其部分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作为特殊的生产要素进行有偿转让,从而使企业获得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是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应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债转股等多形式的内容,而并不仅仅局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传统意义上的法人财产交易变现。产权交易融资应既属于权益性融资,又属于直接融资。
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务所有权的转让;第二各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产权交易从价格上划分,可以分为产权溢价交易、产权平价交易、产权低价交易。目前,在我国进行产权交易的场所主要有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高新技术交易市场。
从所有制性质来看产权交易形式可以分为: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交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营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从交易内容看:又分为企业整体产权交易和部分产权交易。
这里重点介绍以下两种分类形式:
第一种:按交易的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购买式产权交易、承担债务式产权交易、吸收入股式产权交易、承担职工安置等其他条件式产权交易。
第二种:按交易主体之间组织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兼并式产权交易、股份转让式产权交易、资产转让式产权交易。
一般来讲,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登记
有转让或收购企业产权意向的客户,备齐相关材料,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委托手续,填写《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签订公开挂牌协议。
出让方申请出让产权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
(2)产权权属证明;
(3)产区主管部门准予产权出让的证明;
(4)出让标的的情况介绍;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整体出让产权的财务报告;
(6)出让产权的有效资产评估文件;
(7)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受让方的资格证明;
(2)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3)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2.公开挂牌
产权交易中心信息部根据转让方或求购方提供的《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通过电子显示屏、国际互联网、内部信息期刊或其他大众传媒公开挂牌,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权交易信息。
3.洽谈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交易部、信息部组织转让方和求购方就产权交易的实质性条件进行谈判,确定交易方式。交易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协议转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4.签约
产权交易双方就交易的各项实质性条件达成一致,并通过经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书面合同。
5.鉴证
产权交易中心对审查合格的产权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
6.变更登记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的部分或整体产权、股权转让,可凭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鉴证书,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产权交易的基本流程

2. 产权交易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 、契税核价:请先准备买卖合同原件1本,产证原件1份,去契税窗口拿一张契税申请表(把表上打勾的地方填一下)然后将合同和产证和契税申请表一同交给契税窗口进行契税核价,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合同价格太低审核不通过的话,以后的事情就不能办理了,核价之后产证和合同及契税申请表都会还给你;
  2、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契税核价通过后,准备买卖合同原件1本,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下家所有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所有房东本人带好有效证件原件去营业税窗口办理营业税申报.

  3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税单出来后去缴税窗口交税,然后将付过钱的税单拿去复印一份,再将税单原件和复印件交到营业税审核的窗口,最后会让房东去签收产证和房产发票,契税单,已经交了的那些税单,拿到这些东西之后就让下家去交契税就好了,交完契税别忘了去拿贴花,到此交税阶段全部结束。

  过户阶段:

  1、 材料审核:请办完交税后去门口领个过户的号码,再准备好产证原件,合同原件1本,有贷款的准备好贷款合同和银行给的那套资料,上下家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所有上下家带好有效证件原件,受理窗口核对材料和上下家身份后会打印收费单;

  2 、交费和领证:拿着收费单去收费窗口交费,把交完的收据交给受理窗口就会把收件收据交给你了,交易就结束了。

3. 产权交易的步骤

1 、契税核价:请先准备买卖合同原件1本,产证原件1份,去契税窗口拿一张契税申请表(把表上打勾的地方填一下)然后将合同和产证和契税申请表一同交给契税窗口进行契税核价,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合同价格太低审核不通过的话,以后的事情就不能办理了,核价之后产证和合同及契税申请表都会还给你;
  2、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契税核价通过后,准备买卖合同原件1本,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下家所有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所有房东本人带好有效证件原件去营业税窗口办理营业税申报.

  3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税单出来后去缴税窗口交税,然后将付过钱的税单拿去复印一份,再将税单原件和复印件交到营业税审核的窗口,最后会让房东去签收产证和房产发票,契税单,已经交了的那些税单,拿到这些东西之后就让下家去交契税就好了,交完契税别忘了去拿贴花,到此交税阶段全部结束。

  过户阶段:

  1、 材料审核:请办完交税后去门口领个过户的号码,再准备好产证原件,合同原件1本,有贷款的准备好贷款合同和银行给的那套资料,上下家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所有上下家带好有效证件原件,受理窗口核对材料和上下家身份后会打印收费单;

  2 、交费和领证:拿着收费单去收费窗口交费,把交完的收据交给受理窗口就会把收件收据交给你了,交易就结束了。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产权交易的步骤

4. 产权交易的方式

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 购买式,即一企业法人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 承担债务式,即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吸收入股式,即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 控股式,即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 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他条件,即一个企业以承担安排另一企业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 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留原有企业的名称,而被兼并企业则不复存在。“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租赁。租赁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对另一方资产的使用权,租赁又分为副资性租赁、服务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三大类。 拍卖。产权拍卖是产权拥有者和需要者双方通过竞买方式,使产权从拥有者向出价最高的需要者转移的一种产权转让形式。企业拍卖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权的拍卖,另一种是所有权的拍卖。 股份转让。股东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对入股资金的经济支配权,拥有的只是股权以及与股权相关的公益权和收益权。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 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实物资产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一种有偿交换关系。有偿转让是指资产拥有者与需求者之间按照等价的原则用资产的实物价值与货币价值进行交换的一种方式。

5. 产权办理的流程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收费 发证 记载于登记簿 归档

产权办理的流程

6. 房屋产权转让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税费,如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

7. 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流程

1、项目注册(根据业主或所委托拍卖公司提供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产权交易资料,进行项目注册申请,同时交易中心接受项目入场申请)
2、制作资产处置股权交易文件(业主或业主委托拍卖公司)
3、发布资产处置股权交易公告(涉及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竞价公告需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业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竞买人网上报名(竞买人)
5、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
6、实施网上竞价(公共资源交易网)
7、公示竞买结果(公共资源交易网等)
8、收取服务交易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出具交易确认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结算交易资金(业主、竞买人)
一、国有产权交易的特点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除了具有产权交易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是:
1、在产权交易主体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一方,必然是国有产权主体;
2、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动机,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相反,有时会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完全放弃盈利目标;
3、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价格,受交易动机、交易进行时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以及交易双方的承受能力等的影响;
4、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受到的限制比一般产权交易要多。这是因为:一方面,国有产权主体具有虚拟性,需由代理者行使产权职能,因此容易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国有产权又具有公共性,交易必须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
二、国有产权交易的原则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存量流向需要发展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短线产品的企业,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和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第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所有者的权益。为了防止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以权谋私、私下交易和人情交易,防止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过程中流失,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必须严格规范产权交易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遵循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原则。产权转让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产权转让过程中,我们应排除行政干扰,防止用行政命令方式迫使企业进行产权交易,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基本规则从事交易活动,使国有产权交易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发挥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流程

8. 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一、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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