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扶贫都干什么

2024-05-20 09:45

1. 教师扶贫都干什么

首先,中小学教师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必须进一步科学安排时间。中小学教师参与农村精准扶贫的时间一般占工作时间的五分之一,即平均每周有一天时间在农村搞精准扶贫工作。把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者寒暑假期,虽然会耽误教师的休息时间,但不会影响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
其次,中小学教师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必须选择恰当的方式。中小学教师的强项是教育教学工作,是智力开发,对贫困家庭的子女进行教育教学帮扶,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思维品质,阻断贫困代际相传,应是中小学教师最优的扶贫方式。
再次,中小学教师参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在时间、内容、方式等方面应该有别于党政干部。中小学教师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把扶贫工作当作教师的中心工作。

教师扶贫都干什么

2. 为何要让老师去扶贫?

一篇檄文《一群正被毁掉的乡村孩子》,让湘西一乡镇小学,闯入公众视野。和虚实不清,公私莫辨,噱头大于实际的网文不同——这次不是围观群众为引关注而无意识夸大,而是圈内人当事者,被逼无奈忍无可忍下,仍极为克制的吁求表达。
  
 在有州领导表态的情况下,李田田的教学任务还是被减半了,连外出也要向领导汇报。这似乎表明,她还是个需要注意的“麻烦制造者”。
  
 我还是今天上午在扶贫的路上,听同事说起李田田写文。
  
 为何要让老师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扶贫?难道老师的职责不是把书教好?而是匆匆忙忙的上完课,疲于奔命的去扶贫。所谓扶贫就是不断的下乡,走访,填表,更多的是走形式主义。
  
 扶贫快三年了,即使扶贫对象已脱贫,接到学校通知,还要换课去扶贫。
  
 有多少老师敢怒不敢言?

3. 让教师参加扶贫有效果吗?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古人云: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扶贫政策仿佛一场好雨,洒进了贫困群众的心中,让他们享受到滋润与甘甜。忆起扶贫工作,从一开始,其中的点点滴滴便如苍穹下的繁星,闪烁夺目。种种经历,所见所闻,给予了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财富。回忆过往,我能看到的不仅是贫苦大众辛劳的背影,感激的泪光,颤抖的双手……也有,我的感动和敬仰。
六月的天气,炙热的阳光洒在地面,树木的阴影斑驳,知了在繁密的树叶间低声鸣唱。一丝风也没有,整个山村仿佛陷入了宁静的午睡。每次骑摩托在上坡下坡的路上时。我们心中有忐忑、有不安,仿佛压着千斤重担。并不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任务,我们忧虑的是,能否真正的了解我们需要帮助的村民,能否真正的帮扶他们。
第一次来到贫困户家里,父母都不在,只有孩子一人在家里,经了解,孩子竟然是我校初二的学生,心中不由得有一种从未有过的亲近感。同样第一次,我一岁大的孩子陪着我,他太小不懂扶贫是干什么,只是在门前晃来晃去,我和玉坤同学聊了很久,在大门口碰见了玉坤的父亲,刚从地里干完活回来。看到他,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民,也是一位可爱的父亲,谈话间,他说道:“只有一个孩子,所以很努力的都想把最好的给孩子”,突然很感动,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不由得给孩子说起来,要好好学习,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家庭的命运,让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孩子哭了,父亲也泪汪汪,我突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只要我的谈话能触动他一点点,就心满意足。
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我一直在脑海里勾勒他们一家人辛苦的生活状况,玉坤父亲身体不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想象着玉坤的母亲需要一边在砖瓦厂打工,一边照顾生病的婆婆,还要担忧孩子。生活的压力一直让这家人笼罩在愁云的阴影里,让他们绝望又无助。
他们的房屋有些破旧,家具简单,小小的院子,显得有些杂乱。烦恼的事情很多,不过丈夫只是轻描淡写的提及了自己的伤痛,原来他还有痛风,疼痛时就吃点止疼的药,有时实在没钱,就忍着。夫妻俩的全部心思,都在孩子身上,言谈之间的担忧全然没有考虑到他们自己。
看到此情此景,我的内心五味杂陈,同情、忧虑、敬佩。我们常常赞美破茧而出的蝴蝶,悬崖边绝壁上生长的盛开的鲜花,因为他们代表着一种力量。而现在,在这对夫妻身上,我也看到这种力量。看到了一个父亲在久病的剧烈痛苦中镇定如常,看到了一个母亲默默的承受生活的困境。她的身上所带有的坚强和勇敢,这些力量闪耀在良好的传承中,我们的祖祖辈辈流淌的百折不挠的血液里。谦逊,温和,坚忍不拔,广大劳动人民的身上总有这样闪光的品质,带着愚公移山的精神,用自己的方式刻画人生的画卷。
我试着了解他们的经历,了解他们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了解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我思考着种种能够帮助他们的方法,医疗费用花费了不少的钱,现在还欠着债,我向他们讲解了大额医疗补贴政策;向他们讲解了特殊病证的办理条件和流程;贫困生助学的政策也跟他们提及;种植养殖技术上的培训以及农业上的各种补助也全部告知他们……对于能够享受到的扶贫政策,他们特别感恩,嘴里不停说着感谢。他们微笑的脸庞上,眼神真挚而又清澈。
通过这对夫妻,能够见微知著的感受到更广阔的农村,许许多多向他们一样伟大的劳动者就在土地上耕耘。他们勤劳,善良,坚强,乐观。不因贫穷而自卑,不因无助而彷徨。学着把自己看成他们中的一员,换位思考,尊重他们,理解他们。我常常在想,面对一些处于困境的人,我们应该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亲人,我们要帮助的人是我们的同胞,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相同的炎黄子孙的血脉。
一次次的下村走访,和村民有了更多的交流,他们总是在夸赞现在的社会,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称赞共产党千般万般的好。他们的生活质量也与日递增,充满希望,因为政策也越来越好。
在扶贫的过程中,随处可见到劳动的力量,生命的力量。以至于在我的人生中,树立起了一种坚定的信念,劳动是最光荣的,劳动人民是伟大的。在他们身上,我学会了百折不挠,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何其之多,只要携带一颗坚持的心,荆棘遍布,也阻挡不了前行的脚步。

让教师参加扶贫有效果吗?

4. 为什么很多地方会安排学校教师参加扶贫工作?教师能胜任吗?

很多地方都会安排学校的教师去参加扶贫工作,因为教师有着很高的学识,能够对地方的小孩进行教育,让孩子的见识更加的宽广。孩子是农村发展的希望,一定要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接受到教育,这样才能让这个地区繁华出新的活力。教师肯定是能够胜任这个工作的,即使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很稀缺,教学环境也很差劲,但老师都是能够克服的。老师还可以与村民进行沟通,让更多的孩子来这里学习。

提到这个就有一些教师,感觉这份工作不是自己的,自己本来是来教书育人的,为什么要承担扶贫工作呢?这想法就不对了,教师不仅要在学校中教育学生,还要在社会中教育其他人,这样才能起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也是一种对于社会的贡献。扶贫是比较难的工作,但是对于一个地方的意义是很大,能够影响这个地方未来十几年的发展。教师接受了很高的教育,文化素养是非常好的,既可以去在贫困地区进行扫盲工作,也可以去教育小孩子,是非常好的人选。

大部分的教师的抗压能力都是特别强的,因为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熊孩子,这些学生也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非常的温柔,也能够解决很多的问题,不会去依靠他人,也不会哭哭啼啼。就像小编所说的,即使前面有艰难险阻,教师也是能够克服的,并且还能获得上级不能的帮助,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孤军奋战。只有让一个地方的教育得到发展,才能让人们的思想得到开放,让这个地方真正的脱离贫困。

若干年之后,教师也会回忆当初的付出,认为自己的人生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帮助了很多贫穷地区的孩子。

5. 为什么很多地方会安排学校教师参加扶贫工作?教师能胜任吗

很多地方都会安排学校教师参加扶贫工作,教师是肯定能胜任的。教师虽说不是公务员,但是能够为乡村带来福利也是教师的本职工作。那些贫苦的孩子在农村当中家里面没有钱,根本就上不起学。老师进行扶贫就是不能收学生的钱,还要给学生带校服以及课外读物。教师要做到定点帮扶,这样才能够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
老师对于扶贫的工作还是很积极的到各家各户进行走访,填各种表格。扶贫是老师工作最紧张的一个时刻,并且有可能一个礼拜都没有办法回家。老师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去教学,就是让更多的孩子接触到教育。老师对于教育工作贡献的是比较大的,而且可以让乡下的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教师会胜任,并且也会对每家每户进行劝说。这种扶贫工作是能够真真切切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对每一个孩子都有帮助。
老师在去进行扶贫的时候会带着学校捐赠的一些资金,做到精准扶贫。这对每个老师来讲也是一种历练,也能够从中总结到不少的经验。老师的主要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带孩子从这种困境当中走出来。虽然扶贫很困难,但是老师也会选择勇往直前。像一些山区里的孩子,如果没有这些扶贫老师帮助他们走出来的话,那可能一辈子都会呆在那个地方。老师扶贫回来之后,也可以跟其他的教师分享一下自己的教学经验。
总的来说教师应该要实质性的进行落实,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学到知识。知识可以带动财富,才能让孩子以后有一个好的发展。有扶贫工作老师都会积极的去参与,这样就能保证乡村当中有更多的老师。

为什么很多地方会安排学校教师参加扶贫工作?教师能胜任吗

6. 农村教师扶贫苦中央不管吗?

法律分析: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7. 农村教师扶贫苦,中央不管吗?

法律分析:
通过一年的扶贫,乡村学校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整体情况略有下降,扶贫占用了乡村教师大量的时间。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农村教师扶贫苦,中央不管吗?

8. 农村教师扶贫苦,中央不管嘛

法律分析:通过一年的扶贫,乡村学校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整体情况略有下降,扶贫占用了乡村教师大量的时间。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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