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贷款条件

2024-05-18 07:38

1. 纾困贷款条件

申请2022年度纾困贷款贴息,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登记机关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且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零售业,旅游业;4、经营范围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和类金融业务;5、2022年度从本市辖内经办银行新获得贷款,贷款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6、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借款人须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配偶;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人须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或者其配偶。主借款人为配偶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须为共同借款人;7、贷款资金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个人消费、转借转贷、房地产投资、金融投资等活动以及其他非经营性支出;8、贷款类型不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9、承诺同一贷款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贴息政策。若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须放弃申请纾困贴息;违诺兑付的,各区应予追回。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和帮扶受困群体力度,帮助更多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渡过难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纾困贷款条件

2. 助企纾困政策

法律分析:面对历史罕见的冲击,我们在“六稳”工作基础上,明确提出“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立足国情实际,既及时果断又保持定力,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科学把握规模性政策的平衡点。注重用改革和创新办法,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并举,帮助受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创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对新增2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建立直达机制,省级财政加大资金下沉力度,共同为市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及时补充财力。支持银行定向增加贷款并降低利率水平,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50%以上,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对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点对点”服务。经过艰苦努力,我们率先实现复工复产,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以合理代价取得较大成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