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司股份怎么分配合理

2024-04-30 02:28

1. 夫妻公司股份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夫妻分配股权一般要考虑到公司章程,还有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夫妻公司股份怎么分配合理

2. 夫妻公司股份怎么分配合理

夫妻分配股权要考虑到 公司章程 ,还有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规定: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 证据 ,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强制执行程序 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夫妻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一、正面回答夫妻持股的有限公司的股份划分: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二、分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公司成立以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已经过一系列合法程序转化为夫妻公司的法人财产,对法人财产的处理,有严格的程序和实体限制,非经合法程序,不得随意处理夫妻公司的法人财产,关于公司财产独立性的要求,以夫妻双方对公司财产的共有并不必然损害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三、夫妻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夫妻公司的优点是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促进高效的资本市场,鼓励投资,促进交易。缺点是对于夫妻之间来说,公司在经营中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夫妻意思表示的高度一致性,进行决策时有可能一方完全放弃决策权而让另一方完全的决策权。还有就是在夫妻公司中,夫妻极有可能利用这点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

夫妻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4. 夫妻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最好

法律分析:和夫妻开公司股权分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公司股权夫妻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投资公司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鉴于《 公司法 》的规定,从维持公司资本充实角度,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不能抽资。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的,离婚 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通常做法往往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对价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股权夫妻如何分配

6. 对于夫妻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一般情况下,按注册资本分配还是企业总资产分配的情况下按照股东约定或者清算组协商解决。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正常是清算要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如果所有股东同意先退还出资后再按原来出资比例分配或者平分,达成一致可以第一百九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7. 夫妻开公司股份分配

一般情况下,按照注册资本分配或者企业总资产分配的情况,按照股东约定或者清算组协商解决。
1、将公司股份分配给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分配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时,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是,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受《公司法》的限制,该方案无法在股东仅为夫妻的公司实现。当夫妻持有公司股份的价值大于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时,不能采用该方案。
2、夫妻离婚后,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但是,在分割股份时,应审查和调整原股份的比例。在夫妻之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正式需要,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之一往往以公司的名义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夫妻共有的股份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有的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不同意见转让给其他夫妻,也可以前不同意见。股份买卖所得属于未取得股份的一方。其他股东不购买股份的,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清算公司或拍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计划的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为股东的公司。正常情况下,清算所需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全体股东同意退还出资,然后按原出资比例分配或平分的,第一百九十五条清算组可以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法》的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开公司股份分配

8. 夫妻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最好

一、夫妻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一般情况下,按注册资本分配还是企业总资产分配的情况下按照股东约定或者清算组协商解决。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正常是清算要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如果所有股东同意先退还出资后再按原来出资比例分配或者平分,达成一致可以第一百九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夫妻离婚后股份怎么分配?
对于夫妻离婚后股份怎么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股份怎么分配的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
四、夫妻离婚以后股份怎么分配
离婚后夫妻股份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作价补偿;
3、拍卖分割,双方如果无法对股权分割。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