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吗

2024-05-06 00:04

1. 车主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可现行垫付医疗费用的,但是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后才会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一、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二、对事故医疗费问题的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车主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吗

2. 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算车主的吗

亲亲,正在为您解答[微笑][微笑]~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算车主的吗,亲亲,是的呢,是算车主的呢,垫付的医疗费可以在诉讼或协商解决时由车主返还或由保险公司支付。正常情况下受害人由其近亲属护理或聘请专业护工护理的呢。【摘要】
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算车主的吗【提问】
亲亲,正在为您解答[微笑][微笑]~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算车主的吗,亲亲,是的呢,是算车主的呢,垫付的医疗费可以在诉讼或协商解决时由车主返还或由保险公司支付。正常情况下受害人由其近亲属护理或聘请专业护工护理的呢。【回答】
亲亲,正在为您解答[微笑][微笑]~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的喔。【回答】

3.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一定全报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4.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是不是全报销,需根据事故情况而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5.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是不是全报销,需根据事故情况而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6.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

正常是谁垫付的钱,就打给谁。出院后,伤者还有车主一起去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上会写清楚该谁的钱打给谁。没有伤者的签字或被保险人的签字,保险公司的钱都不会赔出去。出了车祸医药费可以本人垫付,也可以由对方垫付。如果无人垫付的,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此外医院也不得因为没有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治疗。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7.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车主
医疗费全由车主垫付的话,保险公司会将医疗费赔给车主,但仍应向伤者赔付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摘要】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车主
医疗费全由车主垫付的话,保险公司会将医疗费赔给车主,但仍应向伤者赔付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回答】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微笑][微笑][微笑]【回答】
保险公司受理了车主有责任提供各种手续资料吗【提问】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为:修车发票,行驶证,驾驶证,个人有效身份证,索赔申请书,银行账号等,若是涉及人身伤亡,则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用药清单,伤者身份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理赔所需要的材料可能有所差异,车主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回答】
如果车主与伤者私下协商,保险公司会按正常理赔吗?【提问】
会的【回答】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

8. 车主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把钱发给谁

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车辆保险,即机动车保险,简称车险,又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领域,汽车保险是一种相对年轻的保险,因为汽车保险是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早期阶段,汽车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是主要保险,并逐渐扩大到车身碰撞损失等风险。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