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板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2024-05-18 07:43

1. 私人老板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给私人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没有无效情形的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
法律客观:《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私人老板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2. 私人老板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
一般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 私人老板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当然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这个关系一旦建立,其有一个月就必须要在这个期限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私人老板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私营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因此,如果是私营老板以自己的公司是私营企业为借口,不跟劳动者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掌握好证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发起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机构发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进行双倍工资的赔偿。

私人老板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4. 私人老板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一般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私人老板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私人老板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6. 私人老板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一般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 跟私人老板干活是否该签劳动合同!

1、肯定要签劳动合同,关键是直接跟老板签还是和劳务公司签。
2、劳动合同是根据双方自愿原则签订的,具体条款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3、要看合同约定及是否购买保险。
4、按劳动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是你要负责举证,然后打官司。其实你可以先和老板说清楚,如果老板不签合同,那就换一家,毕竟私人企业还是挺多的。

跟私人老板干活是否该签劳动合同!

8. 给私人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给私人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违法就有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到底具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下:(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空白劳动合同可以签吗
最好不要。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