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2024-05-08 23:02

1. 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2. 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切记: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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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切记:过期不候!)
自己该享受什么样的生育补助待遇。
首先,要满足三大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切记:过期不候!)

生育保险报销领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4. 生育津贴报销时限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报销期限:一般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5. 报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报销期限:一般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根据《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三)属于计划内生育;(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符合本法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报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

6. 生育津贴报销期限的规定

一、生育津贴支付方式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生育津贴女方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三、生育津贴报销期限的规定
1、产后3个月内把有关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7. 生育津贴报销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生育津贴支付方式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生育津贴女方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三、生育津贴报销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产后3个月内把有关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生育津贴报销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8. 生育津贴报销的期限

1、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3)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由公司帮助办理或自己带手续去社保局办理。公司帮助完成的具体领取时间问公司。自己办的具体问社保局办理情况。
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生育津贴要怎么算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