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2024-05-04 09:49

1. 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近年来,股权收益权转让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信托融资方式。但由于各种原因,融资方不宜或者不能直接转让股权,而是以股权的收益权作为标的。故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对于股权收益权的法律性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无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定,其可以说是一种市场实践中的产物。对于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应认可其效力。
一、股权收益权的应用有哪些?
1.信托资金“购买股权收益权+回购”模式;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果进行信托贷款将受上述金额比例的限制,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为此信托公司与融资方设计了“购买股权收益权+回购”的模式以规避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融资。
2.股权收益转让作为股权质押的补充;
在并购贷款中,融资者除了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外,借款方往往会和融资者签订一系列协议,包括融资者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保证协议等来降低其贷款风险。
3.在不宜进行股权转让的情形下,可以设计股权收益权转让方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股权收益权能否单独转让?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即股东的股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具体又表现为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又分为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指当公司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的权利。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指公司尚未作出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系一种期待权。
1.关于具体利润分配请求权是否可以单独转让的问题
公司股东会已经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支付相关利润。此时,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已独立存在,性质上与普通债权无异,股东可以在不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单独转让。
2.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是否能够单独转让,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最高法院关于信托公司与有色金属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案的判决,确认了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转让有效,即股权收益权可以单独转让。

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2. 股票收益权转让

法律分析:股权收益权转让,转让的并非股权,而是该部分股权的收益,其实质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股权收益发行信托计划融资的行为,信托计划到期后原股东一般将进行回购。股权收益权转让一般包含两部分,一是所转让股权的收益,主要为分红收入,二是回购溢价。对投资者来说,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风险,标的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破产等均会影响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分配公司的经营利润,而法律对股权收益不否能转让是没有规定的,所以可以转让,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4. 股权转让的收益包括哪些

股权转让收益由持有收益与纯处置收益构成。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公司股份转让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公司股份转让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分为两种情况: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二、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多久
股权转让评估一般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评估方法有:一、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二、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的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三、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营业执照复、验资报告印件、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总帐、明细帐、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经全面清查盘点后填列的资产及负债委估清单、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对帐单及调节表、其他有关资料等。
三、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东变更,只需要更换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权转让收益是怎么构成的

股权转让收益由纯处收益与持有置收益构成。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使用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最关键的一权是使用权的适度放活,核心在于是赋予收益权,这是发挥土地要素功能的基础,是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要义所在。
土地的所有权不变,依然属于村集体,但具有资格的人可以不使用相应的宅基地,而通过出租、抵押等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人从而获得收益。
二、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处罚
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掩饰、隐瞒的,本条规定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与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和含义是相同的;
(2)行为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
三、误入传销会不会判刑
如果是普通受欺骗或者蛊惑参加传销活动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真正的成功没有捷径,积累财富要靠打拼。对于身边朋友介绍的所谓“短平快”暴富之路,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和克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是不构成犯罪的。“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或者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刑事立案,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收益是怎么构成的

6. 股权转让收益由什么构成的

股权转让收益的构成:持有收益与纯处置收益一般来说,股权投资通常获得两种收益,一种是投资人在持股期间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另一种是投资人最终转让或处置股权时,如果转让收入高于取得股权的成本,所获得的收益。我国税法上把前者称为股权投资所得,后者称为股权转让收益。学理上一般把股息红利称为“持有收益”,因为它是投资人持有股权期间获得的收益;而最终转让股权获得的一次性收益被称为“处置收益”。依照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两种收益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于股息所得,投资方可以免税(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抵免(内资企业);财产转让所得则需要全额计入投资方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虽然股权的“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看起来界限很分明,但二者其实是有交叉的,体现在股权“处置收益”中很可能包含着一部分股息性质的所得。它对应于投资人在转让股权前应分享的被投资企业的累计盈余公积与累计未分配利润。如果被投资企业事先将这些保留盈利全部分配给股权持有人,它们属于股息所得,可以享有免税或抵免的待遇。如果被投资企业不分配,这些保留盈余就会导致股权转让价格增高,这样就使股息性所得转化为全额征税的股权转让所得,增加了投资人的税负,客观上也造成重复征税。在这个意义上说,通常学理上所称的“股权处置收益”又可以分解为“纯处置收益”与“持有收益”,后者就是指股权转让收入中可能包含的股息性所得。从纳税人的立场看,税法最好能够单独确认股权转让收益中包含的持有收益部分,将其作为股息处理。如果税法不加区分,把股权转让的价差全部作为处置收益看待,投资人只能通过强迫被投资企业尽可能多地分配,并在利润分配后转让股权的方式,降低纯处置收益,从而减少股权转让的综合税负。显然,这种股东税负导向型的利润分配,会给一些现金流本来就不足的企业,或者急需资金扩大经营的企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7.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法律并没有做出限制。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收益权,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属于无效
以下三点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
1、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情形;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没有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3、国有股权转让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审批不予通过的。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东有哪些权利?
根据法律的股东,股东不一定是自然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以分为12类:1、发给股票或者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4、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形式参与行使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其中1、2、3、8、9项是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8、11、12项股东权中的参与管理权。
三、股东是否可以不出资?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8. 股权转让收益由什么构成的

一、股权转让收益是由什么构成的1、股权转让所得收益,一般是由持有收益和纯处置收益构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其他人,或公司股东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的登记。三、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