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的意义是什么?

2024-05-17 19:29

1. 股权出质的意义是什么?

股权出质,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指的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
一、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由股东和法人承担。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先于债权,即质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对破产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股东将股权进行了质押的,破产风险和法律责任转移给质权人。
二、公司的股票质押如何设定的?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三、股权质押信托的受益人是指的谁
股权质押信托中,一般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购买了产品的投资者多数作为“优先受益人”。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出质的意义是什么?

2. 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呢?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3.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4.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答: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13年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作了股权可以出质实体法规定;但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5.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了可以出质的种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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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就是将自己享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第三人而取得资金的行为,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
一、《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 物权》第四百四十条。

7.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指的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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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投资的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该股权,并以其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不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都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就不能作为出质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法定文书上对出质人类型的分类有七种,即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然人、其他;质权人则不一定就是公司,按照法定文书上对质权人类型的分类有五种,即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即“有钱人”皆可成为质权人,但是只有公司的股东才能成为出质人。拓展资料:股权出质的特点(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相应权利。依据《担保法》第七十五、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权出质的标的仅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其可以直接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设定担保物权。(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出质的目的在于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一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该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股权不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出质的担保目的则无法实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均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出质。(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股权出质以担保债务之清偿为使命,故在股权出质之际,必须有被担保的债权存在。债权得以清偿或灭失,股权出质行为即结束。股权出质的设定或存续,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担保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股权出质是质押的一种方式,但其属于权利质押范畴,由于股权的特殊性质,其不能像传统的动产质押一样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于质权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转移作为权利代表符号的股票于质权人占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将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物权法》不仅明确要求股权出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将股权出质的内容必须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还要经有关部门登记公示,才能产生公信力和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