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代理记账】与企业税务有关的三大热点问题

2024-05-01 03:00

1. 【安宁代理记账】与企业税务有关的三大热点问题

从企业创立开始:新成立的企业应该在什么时候设置账簿?到企业合伙投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一直到企业的持续运营: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否需缴纳印花税?我们遇到了很多税务问题,但这三个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曼德企服就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三个问题。新成立的企业应该在什么时候设置账簿?曼德企服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因此,新成立的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曼德企服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第三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一)修改为:"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否需缴纳印花税?曼德企服回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13号)第五条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因此,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按五元贴花。从企业创立开始,到企业合伙投资,一直到企业的持续运营,企业都将会遇到很对税务问题,我们都要根据法规政策,一个一个解决哦。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安宁代理记账】与企业税务有关的三大热点问题

2. 【安宁代理记账】关于避免税务稽查的那些事儿

税务稽查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件糟心事,但也是有所方法可以对其进行规避的。财税君为您提供案例进行分析,对于企业人员工资的问题,有些“工资薪金”是不得进行税前扣除的,具体怎么的呢?继续往下看!案情简介地税稽查局在进行汇算清缴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礼品销售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异常,有的月份突增、有的月份突降,企业负责人的解释是礼品行业季节性非常强,遇到节假日才是销售的旺季,但是稽查人员又发现企业的期间费用变动也异常,特别是工资,有收入的月份才发放工资,没有收入不发工资,收入越大,账面工资就越大!经过逐一核查工资表中的员工,发现存在大量虚列人员、虚增工资现象,并且工资表中的工资均没有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最终稽查人员要求企业对这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进行纳税调增,并依法补缴了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进行了罚款处理。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什么样的工资属于合理?《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关于工资薪金的涉税提醒(1)建议企业制定成文的工资薪金管理制度;(2)平时工资的调整须有会议记录;(3)完善好日常职工上下班考勤记录等;(4)切记不要人为编造员工名册;(5)要注意工资表上的员工均要在个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同时特别提醒大家:随着金三系统的深入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企业依法为职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并依法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必将是大势所趋!关于哪些“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的提醒,值得大家注意!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3. 【安宁代理记账】警惕公司经营范围竟然和税务稽查有关系

公司的经营范围写的太随意,也会引起税务的稽查的!真是扎心了!注册公司填写经营范围的时候要注意从事什么行业,最好就填写相关的业务,突出公司经营范围的特性。那么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何填写,才能避开税务的稽查,更好让企业发展呢?填写经营范围时就要注意这五个方面了。一、公司经营范围也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填写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税收优惠也有关系的,但是有些业务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如果填写的公司行业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有风险的,所以说经营范围不是写的越多越好,如果写多了反而就享受不到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了。不过曼德企服需要提醒个大大们的是不能因为有些经营范围享受税收优惠,就把能享优惠的经营范围都填上,而且享受优惠的经营范围还需在收入的总额上有一定的比重才能享受,最重要的是,税务重点就会关注能享受税务优惠的企业,搞不好,就会被稽查了!二、填写公司经营范围时要注意顺序填写公司经营范围也是有顺序的,不能随便填写。假如注册的公司是一家生产型的,经营范围却和商贸行业公司相关,这时行业就对不上了,就进入税负异常,企业就会带来税收的风险,一旦有风险,那么就逃不过税务的稽查了!当然,如果注册的公司,经营的业务是跨行业的,那么就一定在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写上主营的项目,因为经营范围第一项填的就是公司所属的行业,这会体现在征税上的,而且不同的行业,征税的税率也不同。但如果把主营的业务不是写到第一项,写到了后面,就会引起税务的稽了!三、填写公司经营范围时要充分体现行业的特性虽然如今注册公司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填写没有什么要求,可以填写一个,也可以填写多个,不管怎么填,都需要体现公司行业的经营特征。四、还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开具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发票存在风险我们在开发票时,需要有相应的编码,假如开具的发票与实际交易和公司经营范围不一样,就会被发现,这时也会引起税务的稽查。五、商贸型、生产型、服务型等各类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纳税人变认定的标准中,商贸型企业是需要销售额达到80万元的,生产型是需达到50万元,服务型是要达到500万元。所以,如果经营范围在这三个行业掉乱填,这肯定就会引起税务的注意,所以此刻,最好快去把经营范围变更好。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青岛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册,沈阳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安宁代理记账】警惕公司经营范围竟然和税务稽查有关系

4. 【安宁代理记账】税务稽查72项重点

2016年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检查通用提纲一、增值税(一)进项税额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8.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二)销项税额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6.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7.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8.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9.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10.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11.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二、企业所得税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一)收入方面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二)成本费用方面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三)关联交易方面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四)扣缴预提所得税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六)车改、通信补贴。(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四、房产税(一)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二)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三)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四)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五)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五、土地使用税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有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六、印花税(一)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二)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三)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5. 【安宁代理记账】新办企业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新办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它们在税务问题上可能存在不少盲区。曼德企服整理了新办企业五道常遇涉税题,一起来看看。一、新办企业纳税人是否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新办企业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1、一般纳税人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2、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二、新企业是否需要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深圳市自2015年10月1日起,统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办企业统一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一套申请资料,填写一份表格,办理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审批后,企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三、新办企业如何进行发票领购?需要领购发票的新办企业纳税人,应当携带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时,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购簿》、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需领购增值税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四、新办企业有哪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五、新办企业什么时候进行首次纳税申报?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2015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实施“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改革事项。纳税人在税种生效前如未发生纳税申报义务,则不需要办理零申报。若纳税人发生以下事项时,应该办理首次纳税申报:1、领用(代开)发票;2、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3、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4、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5、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除上述业务外,如纳税人实际已经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义务,也应申报纳税。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安宁代理记账】新办企业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6. 安宁代理记账:税务相关

一、为什么要代理记账?《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二、交给曼德企服的好处?①小规模纳税人99元/月起一般纳税人299元/月起②轻松调阅收支明细财税报表随查随看③专业录入审核复查会计失职曼德企服赔付④提醒企业风险给出避税建议⑤团队服务标准化专人专事无错误⑥加密技术保安全财税信息无风险⑦办事流程清晰关键节点通知三、什么是零申报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四、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7. 安宁代理记账:营业税,在向我们告别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大家纷纷聚焦增值税影响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发出“别了,营业税君”的感慨。古老税种依依告别对于大众来说,营业税是一个比增值税更“耳熟能详”的税种。这种感觉是很正确的——营业税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而增值税只是晚近的“舶来品”。在中外税收史上,营业税是出现较早的一种流转税,以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我国周代对“商贾虞衡”的课税、汉代对商人征收的“算缗钱”、明代征收的“市肆门摊税”“课铁”,以及清朝开征的“铺间房税”“牙当”等,均具有营业税的性质。1950年,我国在统一全国税政时,就设立了营业税。那么,历史如此悠久的营业税为何要退出历史舞台?这还得从增值税的诞生说起。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1954年,法国正式实行增值税制度,此后,增值税很快在世界推广开来,目前已有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增值税之所以在国际上受到广泛欢迎,在于其具有独特的优越性。比如,增值税以增值额为税基,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保持了税收中性等等。我国在1979年开始试点引入增值税制度,1984年增值税作为一个法定的独立税种正式建立。1994年税制改革时,形成了货物的生产销售征收增值税,而服务的生产销售征收营业税的并存格局,被称为当时改革“留下的一个尾巴”。为什么不把货物与劳务全部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主要还是当时客观条件所致,比如当时面临立法技术难题,金融交易、不动产交易均难以在技术上处理,加之当时税收征管技术和力量也难以胜任全面征收增值税。正如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所言,税收制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个税种的有效运行需要许多其他技术条件和制度的配合。随着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收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都形成了制约和束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由此拉开帷幕。从1994年税制改革时限于客观条件而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到2012年开始试点营改增,再到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可谓进行了一次漫长的“告别”。惠及生活多个方面自宣布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很多人都在关注一个问题:二手房交易会不会增加税负?直到营改增试点方案发布,明确了二手房交易的营改增基本实行税负平移,大家才松了一口气。可见营改增并不是远离生活的改革,而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营改增试点有什么影响?从大的方面说,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百姓将更强烈感受到这项改革带来的红利。以二手房交易为例,目前二手房交易需缴纳5%的营业税,而根据营改增试点方案,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都是按照5%的税率征税,但由于计算方法不同,增值税为价外税,理论上税负会比营业税低。生活服务业新纳入营改增试点,也将会对生活带来直接的影响。根据试点方案,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数十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同时,生活服务业从原来按5%征收营业税改为按6%征收增值税,由于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行业税负应能实现下降。同时,生活服务业很多经营者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些企业将按3%的征收率简易征税,税负明显低于之前的营业税税负。企业税负的降低,将会通过传导机制惠及广大消费者。金融业纳入营改增也有一系列影响个人的优惠政策,如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营改增对企业的减税效果将同时使职工受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认为,营改增改革年化减税超过5000亿元,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终会传导到企业职工,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安宁代理记账:营业税,在向我们告别

8. 【安宁代理记账】财税干货必备的税务常识

据悉,在当下的各种税种以及各种监查机制的管理下,各行各业的企业也都遇到过大大小小的问题,所以说税务的一些常识性问题一定要记住,因为这些都是常识,都是必备的,来看看几条重要的税务常识吧。没有生意也要申报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例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企业处于免税期间;企业处于清算期间;清算还没有结束;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零申报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一项简单的手续,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存款少可迟缴税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存款少到什么情况可以迟缴税?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以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注意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不能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用途的存款,各项专用存款。不拿发票多缴税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企业人员应该明白:不拿发票就会多缴税。预收帐款也要缴税预收款在发出货物才产生纳税义务。除了销售不动产,其他服务性业务的预收款不需要先缴纳营业税,在确认收入时再缴纳营业税。有些企业预收款缴税是因为对方要求开具发票。其实,收到预收款,向对方开具预收款凭证就可以了。预收款凭证不属于发票,所以税务机关不监制预收款凭证。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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