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跨省能买房用吗

2024-05-13 04:22

1. 公积金跨省能买房用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要有条件的:
1、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5、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跨省能买房用吗

2. 用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3. 跨省能用公积金买房吗

一、跨省能用公积金买房吗1、跨省能用公积金买房。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有哪些1、贷款咨询。一般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2、贷款申请。那接下来购房者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3、提交资料。其购房者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办理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跨省能用公积金买房吗

4. 公积金能不能跨省买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异地贷款条件是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跨省买房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3.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 公积金跨省能用吗买房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要有条件的:
1、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5、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跨省能用吗买房

6.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嘛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公积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购买房屋。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购买在市区以外获得产权的自有住房的合格雇员可以提取该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员工是指有购买房屋所在城市的户口登记、工作证明。
购买外国住房的当地员工,如全额购买住房,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地产证明、全额支付和户口证或工作证明。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除上述资料需要再提供贷款合同和还款证明外,贷款买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也可以按月还款取款,职工按月取款后再按月取款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可以。
对于不同地区的购房者,住房公积金抽离整个城市,工人可以选择附近的任何管理部门来处理相关的提取业务。由于购房外需要人工验房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货并告知工作人员可以处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公积金跨省能用吗买房

一、公积金跨省能用吗买房
1、公积金跨省买房是可以用的。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2、2014年的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要实现异地互认。但这也只是个别地区实现了公积金跨省贷款,并不是全国都通用。
3、2015年1月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公布,政策正式落地执行。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南昌、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此可见,公积金跨省使用已成了未来的必然趋势。

公积金跨省能用吗买房

8. 公积金跨省能买房用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要有条件的:
1、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5、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住房公积金要一直交吗
住房公积金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但是如果员工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才能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后,他/她需要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否则公积金贷款合同可能因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而终止。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