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有什么区别啊?

2024-05-01 22:14

1.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有什么区别啊?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有什么区别啊?

2. 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有哪些上市板块?

在上交所上市的只有主板;深交所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不属于上交所和深交所板块。
1、上交所与深交所的区别是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
2、股民买卖深市的股票和买卖上交所的股票时费用有一点不同。
3、两市的交易品种稍有差别,上交所侧重于大中型企业,而深交所则侧重于创投和中小企业(中小板)。上证只能托管在一家券商而深证可以托管多家。

扩展资料:
科创板是上交所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新设的一个版块,但是上市制度却与现在的A股市场不一样。
科创板试点运行注册制,而不是现在A股其他版块企业上市实行的核准制。所以企业只要符合标准,提交材料,监管层不用审就能在科创板上市。
另外,在上市条件方面,科创板相对目前A股的上市门槛来说,弱化了企业盈利性和现金流方面的要求,但强化了企业在科技和成长增速方面的要求。
所以,一些尚未盈利,但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因为科创板允许了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所以也对投资者们提高了投资的准入门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证券交易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创板

3. 创业板的注册制大概会多久实施?

截至2020年,还没有具体的时间,不过近来高层针对创业板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改革频频表态。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引起市场关注,提出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6月20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扩展资料
科创板为推行注册制起到试验田作用。
一、放宽上市门槛,允许暂时亏损但发展前景较好、成长性较好的科创类企业上市;
二、鼓励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有科技含量的公司申请创业板上市。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已经基本平稳,积累了一定经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条件已经具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专家: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时机已经到来

创业板的注册制大概会多久实施?

4. 我国已经在深交所创立了创业板为什么还要创立科创板?

创立了创业板、创业板和科创版是不同的。

5. 公司业绩预告制度的强制性要求,中小板和创业板也要满足吗?

中小板和创业板都有这个要求。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规则》的“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中都规定: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创业板的要求甚至更加复杂和严格,深交所为此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扩展资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2、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3、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按本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投资者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公司业绩预告制度的强制性要求,中小板和创业板也要满足吗?

6. 深交所中小版和创业板分别是什么时候推出的

中小版是2004年6月25推出,创业板是2009年10月30号推出的。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虽然 2004年6月25日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中小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中小板市场也叫创业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扩展资料上市条件
第一,独立性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规范运行条件。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独立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任职资格。
第三,财务会计条件。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达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名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名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板块

7. 创业板属于上交所还是深交所

创业板属于深交所。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扩展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买卖有价证券的现货和期货以及各种证券交易,包括产权股权转让、期货、期权合约、大额存款证等交易的有关业务等。大盘股一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盘股一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证券市场的配置问题,证监会表达了沪深两市各有侧重,共同发展的目标。大中型公司比较倾向于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盘股为主,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以小盘股为主,尤其重视中小企业板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创业板属于上交所还是深交所

8. 创业板的发展历程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二板市场。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二板市大多经历了创建初期的辉煌,但基本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失败而告终。 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后来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世界二板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运作并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额才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第二阶段。 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2、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迅速发展,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中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权已经确定将由证监会下放到深交所。此举将提高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效率,同时也是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场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资,乃至新股IPO的审核全面由沪深交易所承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审分离”……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提案是当年全国政协会议的“一号提案”,被认为开启了在中国设立创业板的征程。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创业板“三步走”的发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风险投资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创业板在内的风险投资体系。1999年起,深交所开始着手筹建创业板,2000年10月之后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随着2001年初纳斯达克神话的破灭,香港创业板也从1200点跌到最低100多点,且国内股市丑闻频传,成思危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信,建议缓推创业板。为此,成思危在网上挨了不少骂。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块。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 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2001年初,纳市神话破灭,且国内股市频传丑闻,成思危建议缓推创业板。2001年11月,高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2002年,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2002年8月,《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深交所在国内学术界、业界对创业板纷争不已的情况下,果断调整思路,选择了第三条路,将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成思危也提出创业板“三步走”的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4年5月,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中小板。2004年6月,深市恢复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只股票上市,此后沪深股市停发新股,让路股改。2006年6月,新老划段第一股中工国际在中小板发行,两市为IPO重开闸。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2007年7月,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权威人士称2008年正式推出。2007年8月,范福春称尽快推出创业板。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预计拟融资总额约为22.48亿元。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达到81.67倍,远高于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自2009年7月IPO重启至2011年7月,先后有292家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触及283家PE机构,累计投资160.2亿元。时期,PE机构经过火红及减持已取得实践收益144.2亿元,占初始投资的近90%,即已基本收回本钱。PE的持股市值尚有约1233.5亿元,两项相加,PE的全体报答为1377.7亿元,浮盈高达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