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财政存款计息方式

2024-05-07 01:32

1. 人民银行财政存款计息方式

银行计息方式最基本的就是定期和活期。利率都是有央行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利率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基本手段。
最简单的说,当国家宏观调控希望居民把存款多消费刺激消费,就调低利率;反之调高利率。
当然这只是最直观的理解,利率的调整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左右。
“利率水平确定的依据”一节盛付通上。

定期存款除整存整取外,还有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等等
定期整存整取又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几种,利率及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整存整取定期利率如下:
期限 年利率
三个月 1.71%
六个月 1.98%
一年 2.25%
两年 2.79%
三年 3.33%
五年 3.60%
定期存款利息的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存款金额*定期年利率*年数
假如客户存款金额10000元,存期为一年时,利息为:
10000*2.25%=225元;
若存期为两年,利息为:10000*2.79%*2=558元;
若存期为三年,利息为:10000*3.33%*3=999元;
若存期为五年,利息为:10000*3.60%*5=1800元;
若存期为三个月,利息为:10000*1.71%*3/12=42.75元(年数为3/12);
若存期为六个月,利息为:10000*1.98%*6/12=99元(年数为3/12)。

人民银行财政存款计息方式

2. 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

3. 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计息吗

  不计息的。
  财政性存款主要是财政金库款项和政府财政拨给机关单位的经费以及其他特种公款等。 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掌管和支配的一种财政资产。 包括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国库存款是指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其它财政存款是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项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计息吗

4. 财政性存款的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设置“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额计量。有外币 收支业务的应按外币币种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发生外币收支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金额。

5. 财政性存款的介绍

财政性存款主要是财政金库款项和其他特种公款等。 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掌管和支配的一种财政资产。 包括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国库存款是指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其它财政存款是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项财政在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财政性存款的介绍

6. 财政性存款包括哪些

财政性存款包括哪些?财政存款内容按照现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于每旬的旬末,根据缴存科目的余额,按100%的比率计算出应缴的金额,于旬后五天向当地中央银行办理缴存。商业银行在初次缴存财政性存款后,财政性存款即应按规定时间,根据财政性存款的增减变化,定期办理调整手续。存款增加即调增补缴,存款减少则调减退回。商业银行按规定的时间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时,财政性存款应根据有关存款科目金额,填制“缴存财政性存款各科目余额表冶一式两份。同时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出应缴存金额,填制“缴存(或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冶一式四联。财政性存款凭证第一联为贷方凭证;第二联为借方凭证,缴存银行代记账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第四联为借方凭证。第三联、第四联由中央银行代记账凭证。财政性存款将划拨凭证的四联连同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份,一并送交中央银行。另一份余额表留存,妥善保管备查。根据中央银行退回的第一联、第二联划拨凭证办理转账。财政性存款核算方法1、按照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设置“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额计量。2、有外币 收支业务的应按外币币种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发生外币收支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3、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金额。法律依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第八条 当边际中标标位上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时,以每家参与银行在该标位投标额为权重进行分配,取整至0.1亿元,尾数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7. 财政性存款的构成部分

包括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国库存款是指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其它财政存款是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项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财政性存款的构成部分

8. 财政性存款的计息规定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规定:金融机构按规定全额划缴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存款一律不计息,不划缴的部分按单位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