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补助去哪领呀?

2024-05-18 09:54

1. 生孩子补助去哪领呀?

  生育保障金又称生育保险金,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方法】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生孩子补助去哪领呀?

2. 生孩子补贴钱到哪里领取,需要哪些证件?

生育津贴是从社保中心的生育管理部门领取。

一般本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领取待遇的银行卡(一些地区直接发放的医保卡金融账户中),填写生育津贴领取申请表,经用人单位盖章后,就可以按月发放了。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每月正常缴纳社保费之后,社保部门才会给女同胞发放。为什么这样?因为根据我们的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产假、哺乳假、孕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职工劳动关系,或者给女职工停保,这样也是提醒女职工及时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维权。



注意,生育津贴待遇必须要女职工本人缴纳生育保险才可以享受。而且一般要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青岛市要求累计补交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这也是应当值得注意的事情,比如企业缴纳社保不按时,经常是下个月补上个月的。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女职工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其法定产假期间按照生育津贴标准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津贴是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实际上也就是平均社保缴费基数的数额确定的。



有人说,如果我的工资高怎么办?依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在产假、哺乳假、孕期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补足工资差额。包括年终奖金也应当照常发放。

如果生育津贴高,用人单位也不能索要差额,这是社保基金发给职工的待遇,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的。虽然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

随着国家普及二胎政策的显现,各地生育保险基金开始收支紧张,普遍在提高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比如青岛市有1%提高至1.5%,天津市有0.5%提高至1%。

3. 生孩子补贴钱到哪里领取,需要哪些证件?


生孩子补贴钱到哪里领取,需要哪些证件?

4. 生孩子补助去哪领呀

Q:领生育保险金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A:(1)本人身份证、老公的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生育证明(由医院出具的两张其中之一红色)
   (5)银行存折(软卡、需具有个人结算功能,钱是一次性打进去的)
ps:以上证件需复印,银行存折也需复印,户口本首页也需复印 (原件+复印件)

Q: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A: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 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 如果是顺产的JM,就是补贴总额=缴费基数*4(顺)+3000

Q:生育保险金办理过程是什么?
A:先去服务台那里填一张申办表,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

Q:交综合保险的有生育保险金的吗?
A:没有生育保险金的,因为没有交过生育保险金,而生育保险金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按照前一年该职工的年工资总额的0.5%交纳的,除了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外的,其他人想交也没得交,想到户口所在地交也不可以,因为你在外地没有工作,自然外地也就没有你的单位了。

5. 生孩子国家补助在哪领

  生育保障金又称生育保险金,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方法】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生孩子国家补助在哪领

6. 生孩子补贴去哪里办

生育保障金又称生育保险金,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方法】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7. 生娃补贴在哪里领取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1生育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生育期间的产检费、住院费等费用,在医院结账时,可以报销的费用就直接报销七八成);2生育津贴,(津贴包括:①以产假天数来计算的生育补贴,②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③一次性补贴)《社会保险法》实施,更惠及民生。女士生育期间又增加待遇:全职太太可以享受到医疗待遇(只要他丈夫在职,有购买生育保险既可),但也只是可以享受到生育期间的产检、住院及其他医疗费用的报销而已,仍然享受不到生育津贴(生育补贴)。那如何才能享受到生育津贴呢?生育补贴怎样领取,怎样领取生育津贴,怎样领取生育补贴呢,去哪里才能领取生育补贴呢,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领取生育补贴呢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生娃补贴在哪里领取

8. 生孩子政府补贴的钱要去哪里拿

一、头胎国家补助的钱在哪里领取头胎国家补助的钱,当事人可以去计生办领取。夫妻双方是本地农村户口,孕妇在当地医院分娩第一胎时,可以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医疗证在出生的医院妇产科直接领取生育补助。二、生育津贴支付方式由什么生育津贴支付方式如下:1、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生育津贴去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