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2024-05-18 17:59

1. 股权质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一、股权质押提出和办理工商手续
工商局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将工商局要求的各项资料提交即可。
二、如何注册有限公司
注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有:
第一步核准名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资料,比如: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等。
第三步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如何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2.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

质押,股权,登记,原件,出具,公司 为加强对股权质押登记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股权是指已经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可以转让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 二、涉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质押必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须交付的文件:(一)预登记 1.股份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2.股东所在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3.出质人出具的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未曾以该宗股权设立任何担保并且未受冻结查封的书面承诺函(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出具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该公司未曾以该宗股权办理过质押登记的证明(见附件2)。 (二)质押登记 1.收回本公司出具的附件2; 2.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见附件3); 3.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质人的股权证(或托管卡)原件; 6.质押双方经公证的担保合同(主合同)和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出具《股权质押证明书》(见附件4)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见附件5)及股权质押登记送达通知(见附件6)。 四、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股权质押登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由本公司出具给质权人的《股权质押证明书》(附件4)是股权质押登记正式生效的凭证。 五、股权质押期限界满,应由出质人主动提出解除质押的申请,质权人出具书面同意解除质押的通知书(法人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返还《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原件。由本公司审核后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3.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股权作为一种权利,具有价值,可以转让必要时也可以进行质押融资。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股权质押需要签订质押合同,并且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即质权的成立,不仅需要当事人订立契约,而且以交付标的物为必备条件,质押以出质人将质物转移占有给质权人为生效要件。但在股权质押中,并未规定以股票交付质权人占有为必备条件,主要是因为目前股票已无纸化,股票的储存及转让都通过电脑控制运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不以纸质的股票凭证的转移占有为要件,而是以登记为要件。原因是既然没有质物转让的可能,也没有权利凭证转让的可能,那么借助登记是必要的。登记之后实际上就实现了将股票交易冻结的结果,因此设质人将无法将设质股票进行交易,从而有效的预防了设质人私下交易股票的可能,也保护了相对人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4.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样?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一、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资料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
(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 股权质押登记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一、股权质押能否变更名称
公司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是可以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变更的,除了要进行名称变更登记外,还需要办理质押变更的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股权质押后如何办理工商变更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三、如何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的出资额,一般以人民币万元计算。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认购的公司股份数,或者出质人(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的股份数,一般以万股计算。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股权质押登记的资料有哪些

6.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是多久?
1、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优先,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
2、法律同时作了明确的兜底规定,即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15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

7.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是需要对质押合同进行登记的,登记后股权质押才生效。
一、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股权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有效吗?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有效。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订立出质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股权质押有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三、股权出质意味着什么
公司股权出质意味着有两种情况:
1、大股东缺钱,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
2、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产能,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都有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
一、股权出质主要有以下风险:
1、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
2、未办理出质登记的风险;
3、出质人擅自转让出质的质权的风险;
4、出质人不是股权的有权处分人的风险等。
二、股权出质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质量就像股权转让一样,质权人接受股权质量意味着从质权人手中接受股权的市场风险。股价波动的频率和幅度远远大于传统的担保实物资产;
2、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法律风险现行股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着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则的优先受偿权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具有特殊性。
综上所述,股权出质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什么

8. 股权质押是否需登记

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办理后质权才能设立。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主债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设立登记。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
一、公司可以质押股权吗?
公司可以质押股权,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
二、企业中股权如何质押
企业中股权应按照下列方式质押:
1、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2、出具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3、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股权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后一般不转让股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依法质押的股权,不得进行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