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2024-05-19 19:37

1.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和业务监督;(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房屋维修基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以及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归口管理全市住房基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房产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2. 江阴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制科”、“信息办”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党委机关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信访、督办、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接待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和建设监察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组织、管理和协调;构建行业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加强行业信息安全管理;负责管理江阴建设信息网及网上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相关咨询、投诉等的答复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党务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退管等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档案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组织工作和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出国(境)团组的上报审批和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总工程师办公室(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牌子)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申报管理工作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交流管理工作;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会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工作;配合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经费的计划拨付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及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经济核算和统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上报城市建设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等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参与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配合市财政支付中心做好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支付工作。 (五)城市建设科参与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和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工程实施,组织协调项目选址、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工程建设中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绿化、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负责指导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核;负责市政公用、交通、电信、水利施工企业资质以及市政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建设市场、市政公用工程定额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城市基础设施、重点环境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住宅区市政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政、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行业管理工作。 (六)村镇建设科组织开展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调研;对各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指导农房建设,负责村镇房产开发资质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居住集中和新市镇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相关小城镇建设创建申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建筑业管理科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和资质年检;负责全市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3. 江阴房管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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