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在法律上有没有生效

2024-05-18 15:24

1. 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在法律上有没有生效

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如果房子的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父亲的,那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在法律上有没有生效

2. 父母未经本人许可 卖掉自己的房子,本人可以追回吗?

房子是属于不动产,是以房产登记为准的。通过公证证明是你的话,还要在房产证上改成你的名字,那才真正的属于你。
属于你的房子别人就无权处置,无论是父母还是谁,都无权处置。
现在问题是,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A 即使付了钱,也必须到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改成 A 的名字,在改名的时候必须由你亲自到场签字同意,否则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这个房屋 A 还不能取得产权证。
现在A向你要现金,你不应当给A,因为不是你卖出房子你没有收过钱。你继母卖出房子收了钱,就由你继母还钱,不需要分摊的。
如果A已经搬进去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

3. 父母名下房产被子女卖掉,如何追回

可以依照以下程序尝试追回房产:
1、直接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诉,要求退件、注销新办房产证,追回原房产证。适当时可以追究房管局收件工作人员的渎职责任,也可以要求房管局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向警方报案,侦查交易中双方提交的虚假资料并追究违法责任。
3、提出诉讼,终止房产交易,收回房产。

父母名下房产被子女卖掉,如何追回

4. 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在法律上有没有生效

如果房子的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你父亲的,那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因为它是具有产权所有权的,所以的话它是有这个处置权的。
如果说这个房子的话是你的房子,如果父亲没有跟你商量,直接卖掉的话,你可以把这个房子继续要回来。【摘要】
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在法律上有没有生效【提问】
您好,您这个得问题由我为您服务。这里是小酒老师🙋‍♀️,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正在为您解答,请您耐心的等3~5分钟,很快为您解答~~【回答】
如果房子的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你父亲的,那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因为它是具有产权所有权的,所以的话它是有这个处置权的。
如果说这个房子的话是你的房子,如果父亲没有跟你商量,直接卖掉的话,你可以把这个房子继续要回来。【回答】

5. 老人的房子被儿子私自卖掉了,双方都没证据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可以起诉,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民事纠纷可以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只要是发生财产纠纷或人身关系纠纷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因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首先,要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者书面起诉。立案庭会根据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作出决定,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接着,就是庭审程序。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起诉状内容内容: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老人的房子被儿子私自卖掉了,双方都没证据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6. 儿子偷卖父母的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必须房屋所有权人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父母亲笔签字,房屋是不可能卖掉的。如果儿子未经父母同意,把父母的房屋卖掉,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无效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7. 父亲卖掉了本属于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采用登记要件主义,动产物权采用登记对抗主义。你所提及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适用登记要件主义,意思是这个房屋必须经过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这一法定公示程序,才能完成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所谓登记的意思便是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你父亲卖掉房子的行为本身,不违法法律,因为你们并没有办理产权变动登记,他作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不动产所有者,有权处置这一房屋,因此如果你想要回房子,法律绝对不会予以支持。
  但你父亲卖掉房子后是否和新房主办理了产权登记,如果已经办理,那么新房住已经取得所有权。如果还未办理,还有协商余地,但是如果由法院裁判,新房主获得产权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你不想要回房子,而仅仅希望获得你父亲承诺的“12万元结婚款项”,那么需要保证这张说明上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这样便可以可视为要约,如果你同意这个说明上的条件,这个说明可成立为一份单务合同,他附有履行义务。但劝你一句,如果希望有保障,一定拉着你父亲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虽然可能要花去几百元的公证费,但是却能获得一份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奉劝你一句,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其实这套房子既然是你母亲准备传给你,那么离婚时便可以办理产权变动,无论协议再怎么规定,你父亲作为房屋登记的产权所有人,处置房屋也会受法律保护,更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新房主)。
  最后,再提醒你最好去公证一下,或者找一个律师事务所代书一份新的协议并公证,不然难说又有变故。衷心祝你可以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父亲卖掉了本属于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8. 儿子偷卖父母的房产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必须房屋所有权人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父母亲笔签字,房屋是不可能卖掉的。如果儿子未经父母同意,把父母的房屋卖掉,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无效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