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

2024-05-15 10:39

1.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
                         很多人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是很清楚,为了方便大家,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
    
          一、国土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总体规划对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审查土地开发利用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审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国家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每年福建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审查政府下达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的完成情况:审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总量是否实行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控制,尽量不占用耕地,是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
         审查土地供应情况。审查供地是否符合有关政策,供地方式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反产业政策、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和向国家明令禁止项目供地;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有无违反“招拍挂”的规定等。
         审查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低效、浪费的情况;是否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审查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的情况,审查单位GDP耗地情况,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执行,在范围内划定的矿产资源鼓励、可采、限采、禁采区域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禁采区内限期关停的已建矿山按期关停,限采区内采矿权是到限制、区域是否收缩;保护种年度开采总量是否按照控制制严格执行。
         审查土地、矿产专项资金情况。审查土地出让、土地整垦、矿产资源补偿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价款等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支出是否用于规定项目,有无挤占挪用;了解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实际情况。
         了解当地非法使用土地、非法开采矿产的情况。
          二、林业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审查森林覆盖率、森林量增长情况。福建省政府向各市、各县(区)政府下达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约束性增长的要求,两项指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绿化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纳入了各级地方政府任期的目标考核中,审查两项指标每年的增长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审查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国家对采伐实行了限额制度,每年下达采伐限额指标,审查当年林木采伐总量的情况,是否超过了限额指标。
         审查占用征用林地情况。林地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为了确保林地和森林的保有量,国家对占用征用林地实行定额管理,每年下达占用征用定额指标,审查在基础设施、民生、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征用林地时,是否经过严格审批,是否在定额内对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予以审核。
         审查年度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审查“四绿”工程、人工造林、林分修复补植等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
         审查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育林基金、森林资源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使用。
         了解当地非法采伐森林、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
          三、水利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审查用水总量情况。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省政府向各设区市下达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用水总量就是控制目标之一。审查取水许可管理情况,取用水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用水标准,当地实际用水总量是否突破了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对取用水总量达到、超过或接近控制目标的地区,是否暂停或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审查用水效率情况。审查各设区市是否建立了节约用水奖励机制,是否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废水排放量;审查是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用水效率低于最低标准或不符合节水要求的.,是否核减用水指标,对重点用水户是否建立监控制度,以强化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等。
         审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审查各水域是否严格核定纳污容量,控制排污总量;各水功能区是否按期达到保护目标;总体水质达标率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
         审查水污染整治的情况。对水功能区考核不达标的,或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当地政府是否开展专项治理,改善水环境。
         审查水资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水资源费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使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四、海洋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审查海洋功能区划的执行情况。审查政府在制定涉及海洋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编制规划时,是否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是否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在审批建设、开发项目使用海域时,是否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
         审查海洋环境质量情况。福建省政府下达了沿海设医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规定了主要指标,审查指标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比例要求。
         审查海洋污染控制情况。主要审查沿海重点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率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指标。
         审查海域工程性补偿情况。审查海域使用建设项目责任人是否实施相应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异地重建或替代方式等对由其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补偿。
         审查海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海域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使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了解当地海洋渔业环境污染的情况。
          五、环境保护审计的内容 
         审查环境质量情况。福建省政府下达了设区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了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和流域水质量达标率等三项指标,审查三项指标是否达到指标要求,特别关注PM2.5和PMlO指标是否达标。
         审查污染控制的情况。该项内容也是省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规定了总量减排的控制目标,审查总量减排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比例要求。
         审查节能降耗情况。为了有效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省政府节能办公室每年给各设区市政府和有关单位下达节能目标,规定了单位GDP能耗指标,审查该指标是否达到政府要求。
         审查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排污费等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使用,有无挤占挪用。
         了解当地环境污染的情况。
         此外,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还应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相关制度政策、管理体制、保护措施、补偿机制等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二是关注领导干部接任时和离任时当地自然资源的存量、增量和消耗量等变化情况,分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做好评价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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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

2.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如下:
  (一)审计开发或建设中投入的资金,以及产生的经济收益
  (二)审计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状况
  (三)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的剩余价值
  (四)审计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

  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现在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认为该政策是针对政府内部的规范情况为出发点,主要有三种种观点:国家治理观、责任观和机制完善观。另一方面认为该政策是更多的是针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为主,建设生态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主要有两种观点:资源管理观和免疫系统观。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和对象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可以是国家审计机关或者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共同,又或者是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为辅这三种方式。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是各级政府党政领导干部。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具体的评价指标至少包括以下四项:一是自然资源资产存量指标、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的消耗指标、三是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率指标、四是自然资源资产极限值指标

3. 如何开展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一)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指标和考核体系

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就必须建立起审计评价体系,才能使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应用,促使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进行重大决定时能充分考虑生态因素。自然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所不同,如何量化评估自然资源资产,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可行的指标和考核体系。此外,我们还要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基层审计机关应当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并分别报送本级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组织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的时候,要准确制定并严格按照生态红线,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归入到相应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中。

(二)调查摸清地方现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现状

成立专门的调研组对林业、环保、水保、农粮、国土、矿管、水利、工信等单位和部门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分布和管理情况,明确所有权,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档案,在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向审计“金审工程”建议将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列入审计OA系统,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好数据资料储备,便于今后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三)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范围和内容

要通过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现状,结合审计的监督职能来确立审计对象、范围和内容。对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其领导离任时都可作为审计对象。同时要结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来明确审计内容,如对林业部门要着重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完成植树造林指标、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采伐监督、林权林地管理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对环保部门要着重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处理重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重点应围绕涉及现有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以及指标完成情况来实施。

(四)制定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必须要有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否则就将流于形式,可参考目前实行的、自然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制度主要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还包括后期的跟踪监测,管理上十分严格。在领导干部作出自然资源资产决策时,要先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对肆意追求经济利益、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将进行终身负责、终身追责,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如何开展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4.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围绕着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类型展开,根据该地区的具体环境特征来进行审计,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一)审计开发或建设中投入的资金,以及产生的经济收益 
         就森林资源而言,应当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归属的林权,并针对所属区域审计森林资源的情况加以开发和利用,包括建设木质采伐、林内动植物的利用、森林旅游等方面的项目,考核这些对森林资源使用的行为是否向林业部门报备登记,并对森林资源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合理性进行审计,以及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是否最大限度的降低资源成本。矿产资源包括了煤、石油、矿石等,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在离任审计中首先判断矿权的归属,取缔私自开采矿石的工坊,将管理区域内的开采企业报备登记,防止矿产资源的流失,审计是否通过有计划的降低成本,提高该项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经济效益,同时审计对不同开发方案资金的分配、投入与收益,揭示资金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海洋资源利用的运输贸易方面,审计内容应包括港口建设和船只购买,核实现投入使用的港口是否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是否拆除或重新改造使用率较低的港口,资金的投入和分配是否有效等问题。在土地资源方面,应当核实领导干部所管辖区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违法用地的现象,对于土地的各项投资是否落实并能够带来收益,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征用农民土地时是否少给或拖欠农民的补偿款,对于所征土地是否实时跟踪,确保引入项目能够切实完成,建设用地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
          (二)审计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状况 
         对于已开发利用的森林资源,审计是否有进行合理规划,投入的资金是否能够实现预定的保护目的,修复遭到破坏的林木资源,针对不同项目的资金是否都落到实处,是否严格限定开采的范围,保护自然林,种植人工林,做到以林养林。对于矿产资源应当审计是否有对矿产资源在未来几年内合理利用的规划,针对不同的矿产种类设定不同的开发方案,保护稀缺资源,限制开采数量,此外,还应当现场调研矿山环境,投入的资金是否能够足以处理和修复在开发的'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闭坑谁复垦,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对于水资源,应当审计是否有投入资金专门用于排入河流的生活废水等污水的净化设备,以及所在海域的石油污染的处理设备,这些设备是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招标立项,聘请第三方机构修复被污染的资源。土地资源是国家生存和发展之本,是实现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审计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的情况,是否合理规划闲置土地资源,成立专项基金投入建设,充分利用土地。
          (三)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的剩余价值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该包括领导干部离任时,自然资源资产的剩余价值,各类资源还有多少可用于开发利用,在领导干部任期内消耗或修复后,余下自然资源资产还具有多少已知或潜在的价值,即资产予以量化后的具体数值,这些以数字形式呈现的审计内容可以运用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以及帮助下一任领导干部了解地区的具体情况。对于森林资源,这一部分的审计内容应当包括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该地区林地覆盖率、森林所占的面积、天然林和人工林所占的比重大小、森林中可能存在的动植物等所具有的显在价值,以及森林净化空气、防风固沙等保护环境而具有的巨大的潜在价值;而矿产资源的审计内容要有领导干部离任时,所在地区具有具备矿产的种类、领导干部离任时已开采并存储矿产的数量、尚未开采的矿产总量、以及经专家勘测后可能作为新矿山进行开发的矿产资源;对海洋资源和水资源而言,审计内容应当包括领导干部离任时,该地区海洋资源的海域面积、水资源的流量、可供人类使用的淡水的总量、鱼类资源的数量、以及港口船舶建设等价值;而土地资源的审计包括领导干部离任时,暂时闲置的土地资源的面积、已投入使用的土地面积、已有耕地面积、退耕面积、以及受到污染难以继续耕作的土地面积等内容。
          (四)审计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修复自然资源的行为 
         就森林资源而言,应当掌握地区森林资源的覆盖率,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是否出现乱砍滥伐的现象,导致森林面积大范围减少,或乱占林地,森林资源虽然具有可再生性,但是生长周期较长,肆意开采和破坏会导致森林资源的急剧减少和水土流失的现象,如果审计出现这样的结果,应当向离任的领导干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对于矿产资源的一项重要审计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管辖区域内是否出现非法采矿或是过度采矿的现象,导致矿产资源流失,水、大气等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甚至地表沉陷,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若有此类现象的出现,领导干部难辞其咎。在渔业方面,审计内容应该包括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是否明确规定捕鱼期和休渔期,防止过度捕捞而导致鱼资源迅速减少,甚至灭绝,是否投入资金用于提高鱼类养殖效率项目,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水资源,包括河流资源、海洋资源的审计内容应当包含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现象,是否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间为提高经济发展引入的企业是否处理好排污问题。土地资源应审计是否肆意征用耕地或农田,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提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保证基本的农耕需求,但对于过度开荒进而导致水土流失的地区,是否做到退耕还林还草,维持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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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如下:
  (一)审计开发或建设中投入的资金,以及产生的经济收益
  (二)审计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状况
  (三)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的剩余价值
  (四)审计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


  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现在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认为该政策是针对政府内部的规范情况为出发点,主要有三种种观点:国家治理观、责任观和机制完善观。另一方面认为该政策是更多的是针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为主,建设生态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主要有两种观点:资源管理观和免疫系统观。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和对象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可以是国家审计机关或者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共同,又或者是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为辅这三种方式。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是各级政府党政领导干部。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具体的评价指标至少包括以下四项:一是自然资源资产存量指标、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的消耗指标、三是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率指标、四是自然资源资产极限值指标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6.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案例

朋友您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案例?
       答:自然资源包括森林、地下矿产、水山地等,近年来由于裸开严重、不按科学开发程序开发,只顾当前利益,导致自然资源浪费现象十分突出,例如:最明显的是地下铁矿、煤矿开发简直就是抢钱那样,不顾一切,就是现得力,尤其有的即将离任的主抓领导为了“赶上末班车”,极力开采、并声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为了财政充裕、为了致富,必须下大力气“土里刨食”,为此,煞那间挖掘机、运输机满山遍野,就是翻山,速度之快、效益惊人,眨眼间成为富翁,再看开采情况,如果按照规程开采,应当先打通道、然后依着通道依次开采,这样一来应采尽采,基本没有浪费资源情况,而这些“抢采”,人们都叫“人吃一半、狗吃一半”,这就是开矿挖出来一半、埋在地里还有一半,浪费惊人,从上述现象看,这些领导成绩如何,财政收入当时是有所增加,当然个人也大富起来,那再看给子孙留下的是多少呢?事实证明留下的荒山、留下的是隐患、因此对主管自然资源资产领导的离任审计,一定要全面地分析、不能单看暂时经济效益如何、更要看潜在的利益浪费如何,准确评价。

7.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空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减排。审计可以以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作为评价依据,重点关注:
1、污染物控制措施。一是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PM2.5是现阶段影响苏州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苏州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二是单位GDP大气污染排放强度。该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三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用以评估经济发展带来的大气污染代价。可以将上述污染物指标的下降情况作为领导任职期间的评价内容。
2、能源结构优化。一是审查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用来反映一个地区经济活动中对能源的利用强度、经济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变化。二是审查煤炭消费总量下降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可以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上述指标是否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3、产业绿色转型。一是审查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完成比例。《苏州市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6年)》提出三年内淘汰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0家的目标。二是审查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2009年国家明确要求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省政府也给苏州下达了2015年较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下降20%的目标。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围绕水污染防治审计,加强水资源长效保护。苏州地处长江、太湖下游,境内水网密布,大小湖泊有384个,各级河道有2万多条,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近年来,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苏州市2014-2016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以此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审计可以以这些要求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重点关注:
1、河湖纳污限制。一是单位GDP水污染物排放强度。该指标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两种主要水污染物,用以评估苏州市经济发展带来的水环境污染代价。二是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省政府向各市下达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审计通过了解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来审查限制纳污总量指标削减任务的完成情况。
2、水资源节约利用。一是审查用水总量。苏州《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用水效率。苏州明确要求到201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要提高到0.65以上,苏州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审查上述指标是否有完成省、市下达的控制目标。
3、水质达标提升。一是审查湖泊河流水质达标情况。对照《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环保指标监测统计实施方案》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审查湖泊河流监测的不同断面水质达到I、II、III类水质标准情况。二是审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苏州明确到2015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前,苏州有250个水功能区。苏州明确要求到201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70%以上。据此,审查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围绕耕地保护审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苏州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因此,开展领导干部土地资源资产审计,应将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主要关注:
1、土地保护红线。一是基本农田保护率。审查该项耕地保护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二是审查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根据《苏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基准,确保苏州市限制开发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面积和比例保持不变。此外,2013年初,苏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有效保护“四个百万亩”,进一步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决定》,将保护“四个百万亩”作为保护战略生态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将上述文件落实情况作为审计评价的标准。
2、土地处置利用。一是耕地保有量。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并且分解到各省、市、区,可以审查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情况。二是闲置土地处置率。截止2013年,苏州仍然有160多宗闲置土地。将闲置土地处置率纳入对领导干部土地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评价指标,有利于盘活现有闲置土地,缓解土地需求矛盾。
3、土地集约节约。一是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量及下降率,《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中明确提出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量每年下降5%,到2020年下降50%的目标。二是土地开发强度。现阶段,苏州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28%,即将触及省政府确定的开发强度30%极限值。可以将上述指标作为审计评价的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8.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何规定?

北京11月28日消息,2017年6月,国 家 主 席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件,《规定》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当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规定》强调,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结合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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