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的难点精讲练习题答案

2024-05-17 06:45

1. 《小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的难点精讲练习题答案

1. 小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通过(B )科目核算。 
A.无形资产 
B.固定资产 
C.在建工程 
D.物资储备
1. 
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时,应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贷记( A )。 
A.固定资产 
B.固定资产清理 
C.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D.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1.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C )年。 
A.5年 
B.12年 
C.10年 
D.15年
【解析】《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小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的难点精讲随堂练习
1. 某小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2月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价款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运杂费600元.包装费400元,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A )元。 
A.20 000 
B.23 400 
C.21 000 
D.24 400
2. 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 D )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A.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 
B.达到管理层预定用途前 
C.交付使用前 
D.竣工决算前
3. 小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账户。 
A.投资收益 
B.其他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本年利润
4.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年。 
A.20 
B.10 
C.15 
D.5
5. 小企业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外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年。 
A.3 
B.5 
C.10 
D.2
二、多项选择题 
1. “新农保”“老农保”存在( )区别。 
A.筹资的结构不同 
B.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 
C.受保对象不同 
D.实施目的不同
2. 下列有关收入支出表的编制选项中,正确的有()。 
A.“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B.“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C.“下级上解收入”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下级上解收入”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D.“下级上解收入”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下级上解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三、判断题
1. 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和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 )  
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 )

《小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的难点精讲练习题答案

2. 《小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的难点精讲随堂练习

1.C.21 000 
2.A.投资收益
3.B.10 
4.D.以上都正确
5.C.10

3.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无形资产(2)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无形资产
                    
          【准则原文】第四十条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解读】本条是关于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在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条件的规定。
         小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是取得无形资产的重要方式,反映了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研发能力。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为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的负担,本条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必须同时满足本条所规定的五个条件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缺一不可。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内涵
         这一条件实质上是关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技术上可行性的要求。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小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小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无形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的内涵
         这一条件实质上是关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企业管理层意图的要求。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意图,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自用,二是对外出售。
         小企业开发某项产品或专利技术等,通常是根据企业管理层对该项研发活动的目的或者意图加以确定。也就是说,研发项目形成成果以后,是通过自身使用获取经济利益还是通过对外出售获取经济利益,应当依企业管理层的决定为依据。因此,小企业的管理层应当明确表明其拟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并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的可能性。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的内涵
         这一条件实质上是关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经济性或有用性的要求。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实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于生产产品,通过使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销售所生产的产品最终实现经济利益;二是出售,就是通过直接将所开发的无形资产对外出售实现经济利益;三是自用,而不是直接用于生产产品。对于前两种方式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最终都需借助市场来完成。
         如果有关的无形资产开发完成后是用于形成新产品或新工艺,小企业应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市场情况进行估计,应能够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有关的无形资产开发以后是用于对外出售,则小企业应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开发以后存在外在的市场可以出售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无形资产开发以后不是用于生产产品,也不是用于对外出售,而是在小企业内部使用,则小企业应能够证明在小企业内部使用时对小企业的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的内涵
         这一条件实质上是关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相关资源支持性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具有技术上的可靠性
         开发无形资产并使其形成成果在技术上的可靠性是继续开发活动的关键。因此,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小企业继续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技术能力。
         (二)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是能够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的经济基础,因此,小企业必须能够说明为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所需的财务和其他资源,比如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试验场等,是否能够足以支持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
         小企业应证明能够获取在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小企业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等。比如,在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或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声明等来证实。
         (三)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获取经济利益
         这一要求实质上反映了小企业对所开发无形资产的控制力。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内涵
         这一条件实质上是关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成本可计量性的要求。
         小企业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究开发人员的职工薪酬、材料费等,所发生的开发支出同时用于支持多项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项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4301研发支出”等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2-37】2013年3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400 000元、人工工资100 000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 300000元,总计800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500 000元。年末,该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000
         ——资本化支出 500000
         贷:原材料 4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银行存款 300000
         (2)年末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300000
         无形资产 50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 000
         ——资本化支出 500 000
          【准则原文】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的规定。
         小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实现的方式主要是自用,当然也可以对外出售。自用就涉及到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为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的负担,本条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一是在无形资产分类上,没有区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二是规定无法合理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按照不低于10年的期间摊销;三是统一要求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不允许选用产量法等其他摊销方法。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基本要求及方法
         1.所有的无形资产都应当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只有一种: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主要考虑是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年限平均法的具体应用详见本准则第三十条的释义,本条不再赘述。
         3.无形资产的摊销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具体来讲,可分为五种情况:某项无形资产,如果用于生产产品,则其摊销额应计入该产品的成本;如果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则其摊销额应计入管理费用;如果用于营销活动,则其摊销额应计入销售费用;如果用于开发某项新技术,则其摊销额应计入该新技术的开发支出;如果用于建造某项固定资产,则其摊销额应计入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
         4.无形资产的残值通常为零,因此,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额就是其成本。在这一点上,与固定资产不同,固定资产由于存在实体,通常会保留预计净残值。
         二、无形资产摊销期确定的基本原则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其计算方法是“算头不算尾”,即包括可供使用的当月但不包括停止使用或出售的当月。具体应用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可供使用时,是指无形资产达到了技术上、法律上、经济上可以使用的时点,通常是指达到可供使用的当月。这一点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起始点不同,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2.停止使用时,是指无形资产由于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已经不能再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时点,通常是指某项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已经失效、某项无形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导致落后淘汰等。既然停止使用无形资产了,也就不应再对其继续进行摊销了。
         3.出售时,是指无形资产由自用转为对外出售的时点,某项无形资产一旦对外出售,即意味着在以后期间不能再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就不存在对其进行摊销的问题。
         4.在计算确定摊销期时,均不包括停止使用和出售的当月。在这一点上,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停止的时点不相同。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三、无形资产摊销期的具体确定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包括存在法定寿命和不存在法定寿命两种情况,有些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受法律、规章或合同的限制,称为法定寿命。如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有些无形资产如永久性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等的寿命则不受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本准则为了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区分两种情况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期。
         (一)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对于该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确定无形资产摊销期的依据是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只要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作为摊销期。比如,某小企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企业准备持续持有,在50年期间内没有计划出售,该块土地使用权预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为50年。
         3.只要合同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作为摊销期。比如,小企业的某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合同约定,该小企业的合作经营期为20年,则小企业取得的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应为20年。
         4.如果既有法律规定又有合同约定,通常按照孰短的原则来掌握。
         5.既然遵循了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其摊销期就不受10年的限制,可以长于10年,也可以短于10年。
         (二)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对于该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
         2.在这种情况下,摊销期最短为10年。
         3.如果无合理的技术、法律、经济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本准则建议对该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选定为10年,以提高该类资产的质量,避免虚计资产。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702累计摊销”等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2-38】2013年1月1日,乙公司拥有一项特许权,成本为480 000元,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乙公司每月应计提的摊销额=480 000÷10÷12=4 000(元)
         每月摊销时,乙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累计摊销 4 000
         【例2-39】2013年,甲公司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1000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累计摊销 100000
          【准则原文】第四十二条 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解读】本条是关于处置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规定。
         小企业的无形资产通过使用或出售最终都会退出企业,因此,无形资产的处置也是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为了简化核算,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负担,满足汇算清缴的需要,本条有关处置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一致。
         一、处置无形资产的内涵
         在本准则中,处置无形资产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形资产减少的所有情形,主要包括对外出售无形资产,因技术、法律、经济等原因造成报废无形资产以及将无形资产用作对外投资等。
         二、处置无形资产损益的确定
         由于小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主要是自用,尽管有时可能对外出售,因此无形资产不同于存货。基于这种考虑,处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是一个净额的概念,本准则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在确定处置无形资产损益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在实务中,无形资产的成本体现在“无形资产”科目,其对应的累计摊销体现在“累计摊销”科目。
         (二)相关税费,即在处置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三)处置收入,即出售无形资产的价款、用于对外投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通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没有处置的价值,可以理解为处置收入为零。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701无形资产”和“1702累计摊销”等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2-40】2013年7月31日,甲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成本为 600000元,已计摊销220 000元,应交税费25 000元,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为 5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累计摊销 220 000
         贷:无形资产 600 000
         应交税费 25 000
         营业外收入 95 000
    ;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无形资产(2)

4.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负债表(2)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负债表)
                    
     本准则在资产负债表的组成项目上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简化和调整,但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和汇总金额的要求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 
    条文解读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资产负债表的定义 
    对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负债表是一张反映某一特定时点的会计报表,而不是某一特定期间的会计报表。从会计科目的角度来看,反映的是会计科目在某一时点的结余额。
    (二)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通常是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相互的关系来反映的。
    (三)按年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小企业在每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四)按月份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小企业在每个月月末最后一天的财务状况。如果按季度编制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小企业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天的财务状况。
    (五)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通过资产负债表,第一,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小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有助于小企业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可以一目了然地从资产负债表上了解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及其结构;第二,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小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来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的早晚;第三,可以反映小企业的所有者在小企业所拥有的权益,从而有助于小企业的所有者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其在小企业拥有的权益对小企业负债的保障程度。
     二、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总体要求 
    (一)分类别列报
    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应如实反映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所拥有的资源、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因此,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
    (二)资产和负债按流动性列报
    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进行列示。资产负债表应先列报流动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动性弱的资产或负债。流动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
    (三)列报的汇总金额
    根据所反映信息范围大小的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的汇总额包括以下三类,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
    1.资产类有两个合计额:流动资产合计和非流动资产合计。
    2.负债类有3个合计额: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和负债合计。
    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类有1个合计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有两个总计额: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本准则要求上述各项汇总金额,应保证下列各项等式始终成立;
    1.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2.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3.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三、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组成项目 
    (一)资产负债表的设计理念
    资产负债表遵循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的要求,把小企业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相对应的小企业所承担的债务及偿债以后属于所有者的权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本准则对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了账户式结构。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方列示资产,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强弱排列,流动性强的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弱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原价”、“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1年内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 1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小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总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保持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格式还有报告式结构,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其遵循的原理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组成项目
    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统一格式参见《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这里不再赘述。
     四、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一般设有“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两栏,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末资产负债表不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末资产负债表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填人“年初余额”栏。“期末余额”栏主要有以下几种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如“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预付账款”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付账款余额后的金额计算填列;“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预收账款”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收账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也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小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6.根据有关项目的合计额填列。如“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等项目,应根据表中的相关项目的合计额填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项目则需要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减去“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7.不得填列金额的5个特殊项目:分别是“流动资产:”项目、“非流动资产:”项目、“流动负债:”项目、“非流动负债:”项目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项目。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说明
    1.资产类项目的内容及填列说明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人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应付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应收股利”项目,反映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小企业购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1)“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2)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项目,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8)“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0)“开发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人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2)“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负债类项目内容及填列说明
    (23)“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人的期限在1年内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预付账款”项目列示。
    (26)“预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7)“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8)“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息费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包括:应付租人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人保证金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尚未偿还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4)“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人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5)“递延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应在以后期间计人损益的政府补助。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6)“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所有者类权益项目的内容及填列说明
    (37)“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8)“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公司制)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小企业(外商投资)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的期余额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三)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行15=行1+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4;
    行9≥行10+行11+行12+行13;
    行29:行16+行17+行20+行21+行22+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
    行20=行18-行19;
    行30=行15+行29;
    行41=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38+行39+行40;
    行46=行42+行43+行44+行45;
    行47=行41+行46;
    行52=行48+行49+行50+行51;
    行53=行47+行52=行30。
     五、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与利用 
    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期初、期末数据,通过计算可以生成反映小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这些指标对于了解掌握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作出相关决策。
    1.利用流动资产合计和流动负债合计可以计算生成流动比率,利用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合计可以计算生成速动比率,利用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可以计算生成资产负债率,利用负债合计与所有者权益合计可以计算出产权比率,反映小企业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期初数据变动可以反映小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趋势。利用期初、期末固定资产金额可以计算分析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张程度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利用期初、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可以计算分析资本保值增值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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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负债表

      【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财务报表部分,从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八条,共十条。本章的主要内容为财务报表的定义及组成,资产负债表定义、组成项目及汇总金额,利润表定义,费用分类标准及组成项目,现金流量表定义、列报要求和组成项目,附注定义、披露顺序及内容,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及时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准则原文】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解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小企业财务报表的定义及组成的规定。
         条文背景
         财务报表是小企业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本准则需要规范的重要内容。
         会计法第二十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定义和组成同样作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二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五)附注。”
         本准则对财务报表采用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的定义。但是,在财务报表的组成上,考虑到小企业规模较小,股东权益比较简单,不如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那么复杂,因此,本准则没有强制要求小企业对外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一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差异。
         条文解读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财务报表概述
         小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日常会计核算,需要定期通过一套完整的结构化的报表体系来科学地列报其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财务报表应当能够较为全面、系统、概括地反映小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全貌。投资者、债权人和税务机关等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则通过全面阅读和综合分析上述报表,可以了解和掌握小企业过去和当前的状况,预测小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作出相关决策。因此,财务报表既是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是通过对日常核算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计算和汇总编制而成的;同时,也是沟通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等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与小企业管理层之间信息的桥梁和纽带。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通俗地讲,财务报表二3张会计报表+附注。
         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今后凡是要求小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即意味着必须同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而不得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小企业外部有关方面要求或小企业自愿对外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准则予以鼓励。请小企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简化后再进行编制和提供。
         (三)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所反映的交易和事项,小企业没有发生的,不得在该项目中按“0”填列,而应空置。这是因为这两者表示的经济意义不同。以“0”填列,表明该项目所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当期已经发生但余额为0,比如,某工业类小企业20××年资产负债表中“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的金额为0,则表明该小企业在20××年曾经持有生产性生物资产,但是在年末时已经出售,而实际情况是这家小企业根本就不存在生产性生物资产,这样就给该小企业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带来误导性信息。对于这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是20××年资产负债表中“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不填列任何数字。对于“0”与“空置”的差别来讲,小企业会计人员、小企业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和小企业财务软件开发人员都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准则原文】第八十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货;
         4.长期债券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6.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
         8.无形资产;
         9.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 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4.应交税费;
         5.应付利息;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 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解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资产负债表的定义、组成项目及汇总金额的规定。
         【相关链接】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也对资产负债表作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第十二条规定:“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货币资金;(二)应收及预付款项;(三)交易性投资;(四)存货;(五)持有至到期投资;(六)长期股权投资;(七)投资性房地产;(八)固定资产;(九)生物资产;(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十一)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短期借款;(二)应付及预收款项;(三)应交税金;(四)应付职工薪酬;(五)预计负债;(六)长期借款;(七)长期应付款;(八)应付债券;(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实收资本(或股本);(二)资本公积;(三)盈余公积;(四)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负债表

6.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非流动负债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非流动负债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流动负债的定义和构成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小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是为了拓展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有必要购建机器设备,增建或扩建厂房等。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需长期占用的资金,而小企业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资金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为此需要筹集长期资金。筹集长期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投资者投入新的资本(或由股东追加投资);另一种是举借长期负债,即通常所说的“举债经营”,主要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举借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小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因此,非流动负债是本准则需要规范的重要内容。
         一、非流动负债的定义
         本准则在分类的`时候,实际上采用了“二分法”,即一项负债只要不属于流动负债,就是非流动负债,但是前提是先认定是否为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除具有负债的共同特征外,与流动负债相比,还具有债务金额大,偿还期限长,可以分期偿还等特点。
         二、非流动负债的构成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如存在政府补助,还会涉及到递延收益。
         (一)长期借款,详见本准则第五十二条的释义。
         (二)长期应付款,是指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小企业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三)递延收益,主要是由于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产生的。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2401递延收益”、“2501长期借款”和“2701长期应付款”等3个会计科目。
          【准则原文】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流动负债计量的规定。
         小企业非流动负债的计量,同样是非流动负债会计处理不可或缺的组成内容。
         【相关链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其他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第三十八条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技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为简便小企业会计核算、减轻所得税纳税调整负担,本条采取了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的规定,即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
         一、非流动负债的计量原则
         小企业各项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即小企业所发生的非流动负债,不需要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和市价因素,只需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一旦入账,在非流动负债的存续期间不允许按照市价或其他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二、长期借款的定义
         长期借款,是指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从长期借款的定义可以看出,小企业的长期借款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其债权人不仅包括银行,还包括其他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等。如果在实务中,小企业存在向第三方(如个人)借入的款项并且应负担利息费用,也视同长期借款进行会计处理,但如果期限在1年以内,则应视同短期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二)借款期限较长,为1年以上(不含1年)。
         (三)不仅应偿还借款本金,根据货币时间价值,还应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四)长期借款不仅包括人民币借款,还包括外币借款。
         三、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对于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关键把握两点:
         (一)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季末、年末),即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
         (二)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财务费用。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2401递延收益”、“2501长期借款”和“2701长期应付款”等3个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3-6】甲公司于2013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00 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贷:长期借款 400 000
         (2)按年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33 600
         贷:应付利息 33 600
         (3)年末实际支付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 33 600
         贷:银行存款 33 600
    ;

7. 小企业在财务报表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还能转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营业收入的划分,标准2千万是指全年营业收入。
同时,准则还规定,实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能再转为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这个准则是指全部的会计账务处理,
如果你的账务处理是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但你的财务报表因各种原因使用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版本,这个是没有关系的,说明你实际仍是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在财务报表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还能转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8. 下面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负债类科目的有( )。

下面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负债类科目的有(ACD)。
A.应付票据B.预付账款C.短期借款D.应付账款 
笑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