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2024-05-11 13:38

1. 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一、正面回答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1元,井下矿山每吨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二、 分析详情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煤系及与煤共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是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2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于      2022年12月12日发布,立即施行。
      本次修订有重大变化,总结出以下几方面:新规变化点1      本次修订办法扩大了使用行业范围      《办法》第二条:新增了      民用爆炸品生产、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二类行业(企业);      《办法》调整了交通运输      (第二十三条)、冶金      (第二十六条 )、机械制造      (第二十九条)三类行业(企业)范围;      3. 单列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第三节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新规变化点2      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适度提高了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制造六类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___ 煤炭生产企业      第一节 第七条      (一)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由每吨煤30元上调到50元;      (二)      增加了: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      ___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第二节 第九条      (一)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由每吨10元上调到15元;      (二)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由      每吨2元上调到3元,地下矿山由      每吨4元上调到8元;      (三)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由      每吨1元上调到2元。      ___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第四节 第十七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变化点:      (一)矿山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原来的上调到二)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原来的上调到3%;      (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原来的上调到四)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原来的上调到2%;      ___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第五节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变化点: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安全费用提取      由4%上调到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由2%上调到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由上调到___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第九节 第三十三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变化点: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___ 机械制造企业      第八节 第三十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变化点: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2%上调到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1%上调到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      由上调到___ 单列并细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取标准      第三节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一)石油、天然气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元;      (二)地下储气库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提取;      (三)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等企业按照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提取。      ___新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第十节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企业(第十二节 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提取标准规定。新规变化点3      第二章 扩大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办法》      将以下几点全新内容纳入支出使用范围:      (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安全;      (三)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五)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此外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增加了:      (一)冲击地压矿井落实防冲措施支出;      (二)智能化升级支出;      (三)煤矿智能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增加了:      (一)矿山冒顶片帮防治设施设备、尾矿库销库费用支出。      交通运输企业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增加了:      (一)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防灾监测预警设备及铁路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铁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测设备支出;新规变化点4      优化了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      1.第三章 简化安全费用缓      提、少提审批流程;      2.第四十六条: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      不再作备案要求。      3.第四十七:将企业安全费用      “专户核算”规定调整为      “专项核算”。      4.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明确了      追责条款,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提供依据。      5.将监管部门建立安全费用年度统计制度在《办法》中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新规变化点5      安全费用支出使用内容改动要点关注      1.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2.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将      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放在每个行业中;      4.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放在每个行业中

3. 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提取标准如下:      1、煤炭生产: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3)露天矿吨煤5元。      2、非煤矿山开采:根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石油,每吨原油17元;      (2)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3)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4)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5)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6)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7)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元。      3、建设工程施工: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5、交通运输: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2)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提取。      6、冶金: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6)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7、机械制造: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起;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8、烟花爆竹生产: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法律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4. 202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最新

一、正面回答      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1元,井下矿山每吨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元。      二、 分析详情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煤系及与煤共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是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5.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确定,如煤炭生产企业中,露天矿吨煤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5元,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为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
法律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是多少

6. 2021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以煤炭生产企业为例,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7.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

一、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是百分之几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二、监督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2、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3、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7、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

8.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

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141.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的利弊利:直接写子女名字,避免日后过户时的麻烦和相关税费,房子也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万一以后子女离婚时房子被分割。弊:如果孩子是未成年,那无法通过银行贷款买房,而且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时,流程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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