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2024-05-17 07:17

1.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需要。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计入资本公积了。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2.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计入资本公积了。

3.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
需要。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计入资本公积了。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4. 财政补贴收入需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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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政策补贴需要交税吗?

企业获得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判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第一,取得政府补贴收入的时间;第二,财政补贴收入是否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一)取得政府补贴收入的时间 
取得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

取得2019年12月31日之后的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备注:2013年13号公告仅对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进行明确。对于地方财政补贴,各地执行口径不一。2019年45号公告,适用于各级财政补贴。

(二)财政补贴收入是否与其销售货物、劳务等应税项目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直接挂钩
其他情形
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比如: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它不与企业销售货物、劳务等应税项目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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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

政策补贴需要交税吗?

6. 政府补贴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例外: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同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7. 财政补贴要不要收所得税

如果不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是要计入收入总额的。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收取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补贴要不要收所得税

8. 补贴要交税吗

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