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2024-05-19 18:03

1. 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新三板上市条件: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4、资产要求:无限制。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法律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2. 新三板上市条件具体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其他条件。
一、借壳上市的壳的要求
借壳上市壳的要求。上市要求公司具备一定的资质。具体要求如下:1、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其持续经营时间必须是在3年以上;2、其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是为正数,且还要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3、如果上市公司所购买的资产是属于创业投资、金融等等特定行业的话,还要由中国证监会在另行规定;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短期公司债券有哪些特点
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上市公司一季报预增公告的规定
上海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只对年报有业绩预告的要求。如果年报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在
1月
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
50%以上
半年报和季报上海交易所不强制要求业绩预告。
2深圳交易所
深圳交易所规定比较严格,在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发布之前,如果可能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
50%以上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万人民币
对于第三条有个特殊情况,如果前一年同期基数较小,可以申请豁免披露。
基数较小的定义: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不高于0.05元,或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不高于0.04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不高于0.03元,或上一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不高于0.02元。
各季度发布预告的日期要求如下:
一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4月
15日
半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7月
15日
三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10月
15日
本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1月
31日(第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标准需求满意以下6个条件:分别是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能够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来核算;2、业务明确,具有继续经营才能;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继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体系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4.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新三板上市标准需求满意以下6个条件:分别是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能够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来核算;
2、业务明确,具有继续经营才能;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继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体系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条件如下:
1、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三年;
3、、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且足额缴纳,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6、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5.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但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批复文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公司和中介机构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按以下方式解决:以国有产权登记表(证)替代国资监管机构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公司股东中含有财政参与出资的政府引导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可以基金的有效投资决策文件替代国资监管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国有股权由国资监管机构以外的机构监管的公司以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的下属子公司,可提供相关监管机构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出具的批复文件或经其盖章的产权登记表(证)替代国资监管机构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公司股东中存在为其提供做市服务的国有做市商的,暂不要求提供该类股东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或备案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6.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三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等。【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十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7.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的上市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4.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三、新三板上市的好处
新三板上市好处非常多,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好处:
1.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2.完善公司资本构成。
3.引导公司规范运行。
4.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
5.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8. 新三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的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4、资产要求:无限制。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三板变迁: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2、新三板上市公司净利润最好在1000万以上。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最好是两高六新类公司。4、在北京中关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汉,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场外交易市场。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