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土地荒漠化,你有什么建议?请你写两条

2024-05-18 16:37

1. 防治土地荒漠化,你有什么建议?请你写两条

为什么要防治土地荒漠化?
土地荒漠化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
自然因素主要是指异常的气候条件,特别是严重的干旱条件,由此造成植被退化,风蚀加快,引起荒漠化。                                                                                                             人为因素主要指过度放牧、乱砍滥伐、开垦草地并进行连续耕作等,由此造成植被破坏,地表裸露,加快风蚀或雨蚀。就全世界而言,过度放牧和不适当的旱作农业是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发生荒漠化的主要原因。同样,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用水管理不善,引起大面积土地盐碱化,也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从亚太地区人类活动对土地退化的影响构成来看,植被破坏占37%,过度放牧占33%,不可持续农业耕种占25%,基础设施建设过度开发占5%。非洲的情况与亚洲类似,过度放牧、过度耕作和大量砍伐薪村是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
荒漠化的主要影响是:土地生产力的下降和随之而来的农牧业减产,相应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一系列社会恶果,在极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大量生态难民。在1984-1985年的非洲大饥荒中,至少有3000万人处于极度饥饿状态,1000万人成了难民。据1997年联合国沙漠化会议估算,荒漠化在生产能力方面造成的损失每年接近200亿美元。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进一步估算了防止干旱土地退化工作失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在未来20年总共约损失5200亿美元。199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由于全球土地退化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423亿美元(按1990年价格计算)如果在下一个20年里在防止土地退化方面继续无所作为,损失总共将高达8500亿美元。从各大洲损失比较来看,亚洲损失最大,其次是非洲、北美洲、澳洲、南美洲、欧洲。从土地类型来看,放牧土地退化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灌溉土地和雨浇地受损失情况大致相同。从1980年和1990年所作估算的比较来看,由于世界各国防治土地荒漠化的进展甚微,在1978-1991年间,全世界的直接损失约为3000-6000亿美元。这尚不包括荒漠化地区以外的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我国荒漠化类型及其分布
我国有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冻融荒漠化、土镶盐渍化等4种类型的荒漠化土地.
我国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160.7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于旱、半干旱地区,在各类型荒
漠化土地中是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一种.其中,干旱地区约有87.6万平方公里,大体分布在
内蒙古狼山以西,腾格里沙漠和龙首山以北包括河西走廊以北、柴达木盆地及其以北、以西到西藏北部.半干旱地区约有49.2万平方公里,大体分布在内蒙古狼山以东向南,穿杭锦后旗、橙口县、乌海市,然后向西纵贯河西走廊的中一东部直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呈连续大片分布.
怎样防治土地沙漠化?
具体措施包括:
(1)抓紧落实草原家庭承包制;
(2)限定最高草原载畜量,建立草原监理制度,严禁超载放牧;
(3)搞好草原围栏,围栏旁边要种树;
(4)改变饲养方式,推行牲畜舍圈养或划区轮牧;
(5)加强对草原的养护,大力防治草原病虫鼠害;
(6)采取草地复壮措施。
在西部地区广布的山地和丘陵上,由水力引起的土壤侵蚀比较突出,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生产潜力衰退。因此必须加强对长江上中游山地环境的整治工作。
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
(1)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3)水土保持的管理和监测。
(4)退化坡地改良与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重要措施,但一些散居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民领取退耕补给的粮钱后,仍然靠山吃山,开荒、砍树、挖草。形成“越砍越荒、越越砍”的恶性循环。因此应创造条件,把分散居住在生活条件特别恶劣地区贫困人口逐步迁移出来,安置到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地区,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保护和这些人口的脱贫问
题。同时也抓紧落实退耕还林还草。
生物措施是指通过建立人工植被,保护和恢复天然植被,最终达到防止风沙危害,治理和开发利用荒漠化土地的目的。实践表明,生物措施是防止荒漠化的根本措施。机械和化学措施通常被作为生物措施的辅佐措施。防止荒漠化的主要生物技术措施为营造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以及退化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具体来说有3种方式,即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沙育林育草。

防治土地荒漠化,你有什么建议?请你写两条

2. 为了防止土地沙漠化,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一、沙漠思念园文化:

民族灵有所依,魂有所托。对先人的怀念留下历史印记,对逝者的感情得以寄托,孝养观念文化得以传承,民间丧葬祭奠传统得到尊重,让公众投入到沙漠治理中来。

二、可利用无人区沙漠土地建立先人追思园。

公益单位可建历代抗战名人追思园,抗战烈士追思园,名人名家追思园,以家庭为单位可建先人追思园,家族墓园,寿园等。

三、意义:

1.随着上亿人口一代接一代的生长,生老病故的人口循环,解决墓地短缺问题。

2.解决城市公墓的高价格,产权问题等;

3.节省农村墓地占用部分农田;

4.减少沙尘暴的危害,土地沙漠化的蔓延,给沙漠披上绿色外装。

5.绿色经济作物产生经济效益,得以持续健康发展,增加食品药材供应量。

6.解决城市废旧塑料、废旧家俱、城市建筑垃圾土的再利用;

7.解决治理沙漠所需资金不足;

8.带动新产业的内需等。

9.有利于考古科学研究。

建议使用土葬。火化需要大量的燃油、燃料,(百年后十几亿人所需燃料?节省这些燃料可用于生产、生活,国防、军需,减少对空气的污染排放;)。出于感情,尊重先人,长眠地下,家庭亲人、孩童对逝者几天内的由活着的生命到一盒骨灰的残酷现状,带来的悲哀情绪、情感接受等问题。

四、建立沙漠特区:政府给政策,做好规划,负责道路建设,公用设施建设,公用房屋搭建等。

改设好道路后,或可按照每个省市区县乡村划分区域。

五、建造方法:

1. 植树造林,培育植被,栽种花木。种植经济作物,产生经济效益、收益。

2. 光伏发电等。

3. 可使用可降解塑料膜,塑料布,塑料砖,沙土砖、轻质水泥砖、废旧木板砖等材料铺设,用于沙地的建筑、地坪铺设。以覆盖沙土。

沙漠植物如:肉苁蓉、大犀角、芦荟、秘鲁天伦柱、蒙古沙冬青、管花苁蓉、绿之铃、金琥、红皮沙拐枣、生石花、中间锦鸡儿、盐生苁蓉、仙人掌、白刺、泡果沙拐枣、巨人柱、胀果甘草、光棍树、花棒、新疆沙冬青、河西菊、短穗柳、紫杆柳、沙棘、斑锦变异、长穗柳、沙葱、白麻、沙漠玫瑰、罗布麻、胡杨、梭梭、裸果木、斑纹犀角、骆驼刺怪柳、霸旗佛肚树、海星花、棒槌树、盐生草、红柳,芨芨草,沙芦、沙枣、复活草等。沙漠里能种植的木本植物主要有:胡杨、沙枣、红柳、柽柳、梭梭、花棒、沙拐枣、白刺、盐爪爪等。能种植的草本植物主要有:沙蒿、碱篷、刺旋花、骆驼刺、霸王、沙葱、芨芨草等。可选取。

城市废弃物品的再利用:城市大量的无使用价值的废旧塑料进行再加工制成塑料砖、板,使用沙漠土用粘合剂再加工固化制成沙土砖,城市建筑的垃圾土进行再加工的水泥砖、轻质砖,城市废旧家俱粉碎处理加工可降解砖、板。进口国外的无重金属污染的废弃塑料、家俱等物品。

4.使用相关专利,整合多方面治沙经验。

5.墓葬可采用土葬、火葬后深埋于地下墓园内。

墓园地下,土葬可用塑料棺、塑料水晶棺、可降解材料等密封包装附石刻标记深埋,也可使用地宫等形式。墓园地面,立碑、植树,种花、养草,或砌筑无污染(可降解)的建筑物。

六、产权年限:百年以上

七、招商引资:委托相关公司宣传推进,如各城市公墓单位等对接管理、代理代办,收取适当费用。

可按一人一亩,一人多亩,多人一亩,选地、购买。以个人或家庭等方式出资,选择委托代建名单内的单位承建。

八、祭扫:

1.祭扫要求每年植树,从香烛食品祭典的观念提升到植树祭祀。

2.家人亲临祭奠:开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亲临现场的祭扫的,可带去一些泥土、水,按规划要求就地购买花木、树苗,进行栽植等。

3.委托亲友代祭,网络视频代祭等形式。

4.树木、花木的养护:由购买者出资委托,选择专业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进行维护打理。


九、投资维护:个体投资方、维护方可签订合同约定。初始维护期间,个体投资方应向维护方支付适当的维护费;绿化成型、验收合格、产生经济效益后取消收费;如栽种的经济植物有了持续性收益后,可逐年返还投资;投资返还结束后,管理方与个体投资方、国投方对收益按一定的比例分成,另提取一部分作为公益事项。

3. 为什么要防治土地荒漠化?

土地荒漠化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主要是指异常的气候条件,特别是严重的干旱条件,由此造成植被退化,风蚀加快,引起荒漠化。人为因素主要指过度放牧、乱砍滥伐、开垦草地并进行连续耕作等,由此造成植被破坏,地表裸露,加快风蚀或雨蚀。就全世界而言,过度放牧和不适当的旱作农业是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发生荒漠化的主要原因。同样,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用水管理不善,引起大面积土地盐碱化,也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从亚太地区人类活动对土地退化的影响构成来看,植被破坏占37%,过度放牧占33%,不可持续农业耕种占25%,基础设施建设过度开发占5%。非洲的情况与亚洲类似,过度放牧、过度耕作和大量砍伐薪村是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
荒漠化的主要影响是土地生产力的下降和随之而来的农牧业减产,相应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一系列社会恶果,在极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大量生态难民。在1984-1985年的非洲大饥荒中,至少有3000万人处于极度饥饿状态,1000万人成了难民。据1997年联合国沙漠化会议估算,荒漠化在生产能力方面造成的损失每年接近200亿美元。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进一步估算了防止干旱土地退化工作失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在未来20年总共约损失5200亿美元。199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由于全球土地退化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423亿美元(按1990年价格计算)如果在下一个20年里在防止土地退化方面继续无所作为,损失总共将高达8500亿美元。从各大洲损失比较来看,亚洲损失最大,其次是非洲、北美洲、澳洲、南美洲、欧洲。从土地类型来看,放牧土地退化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灌溉土地和雨浇地受损失情况大致相同。从1980年和1990年所作估算的比较来看,由于世界各国防治土地荒漠化的进展甚微,在1978-1991年间,全世界的直接损失约为3000-6000亿美元。这尚不包括荒漠化地区以外的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为什么要防治土地荒漠化?

4. 为什么要防治土地荒漠化?

什么是土地荒漠化?
土地荒漠化又称土地沙化。是指在沙漠边缘的干旱与半干旱的草原地区,由于雨量稀少,蒸发量大,气候干旱多风,土地失去植被后,土壤受风蚀而逐渐演变为沙漠地带的现象。土地荒漠化,使土地失去生物生产能力,沙土侵占农田、草地和林地,威胁交通与村镇。它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之一。土地荒漠化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原因。人为的原因主要是不合理地开垦草原,过度放牧,滥伐森林,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过度利用水资源,开发矿产不注意复垦和恢复植被等。防治土地荒漠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或禁止人们对易荒漠化地区的不合理开发,保护植被,种树种草,合理地调度和使用水资源等。
我想你也不想看到,地球慢慢变成个大沙漠吧!再也没有绿数,红花,绿草。再也没有春天,也再也没有种植粮食的土地。想想有多可怕

5. 土地荒漠化及防沙,治沙的好消息和坏消息

好消息
1.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植树造林
2.科学的发展农业畜牧业
坏消息
1.严重的干旱条件,由此造成植被退化,风蚀加快,引起荒漠化。
2.人为因素主要指过度放牧、乱砍滥伐、开垦草地并进行连续耕作等,由此造成植被破坏,地表裸露,加快风蚀或雨蚀。
3.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用水管理不善,引起大面积土地盐碱化,也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土地荒漠化及防沙,治沙的好消息和坏消息

6. 为土地荒漠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防止沙漠化的对策和建议:1.严肃法纪,惩治行政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 沙漠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像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 沙漠化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5.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6.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退耕与“退人”结合起来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 沙漠化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7.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   防治:1合理利用水资源   2利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构筑防护林体系   3调节农林木牧渔的关系   4采取综合措施,多途径解决当地能源问题   5控制人口增长   6推广作物的轮休制度   7推进土壤保护制度   8.多种植树木

7. 为土地荒漠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防止沙漠化的对策和建议:1.严肃法纪,惩治行政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 沙漠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像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 沙漠化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5.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6.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退耕与“退人”结合起来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 沙漠化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7.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   防治:1合理利用水资源   2利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构筑防护林体系   3调节农林木牧渔的关系   4采取综合措施,多途径解决当地能源问题   5控制人口增长   6推广作物的轮休制度   7推进土壤保护制度   8.多种植树木

为土地荒漠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8. 土地荒漠化的解决措施有哪些?

1、保护现有植被,加强林草建设。在强化治理的同时,切实解决好人口、牲口、灶口问题,严格保护沙区林草植被。通过植树造林、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建设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的立体防护体系,扩大林草比重。
在搞好人工治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加大封禁保护力度,促进生态自然修复。由于飞播具有速度快、用工少、成本低、效果好的特点,因而对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偏远荒沙、荒山地区恢复植被意义更大。
2、在荒漠化地区开展持久的生态革命,以加速荒漠化过程逆转。关键是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如不合理的水资源调配制度,是造成我国西北河流缩短、湖泊萎缩甚至干涸、地下水位下降、土地荒漠化的直接原因。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过速增长,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开展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认识水平。关心、爱护环境,自觉地参与改造和建设环境,形成全社会的风尚。
同时,国家要有计划地对局部荒漠化非常严重,草地和耕地几乎完全废弃,恶劣的自然环境已经不适于人类生存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
4、扭转靠天养畜的落后局面,减轻对草场的破坏。要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规定合理的载畜量,大力推行围栏封育、轮封轮牧,大力发展人工草地或人工改良草地,发舍饲养畜。加快优良畜种培育,优化畜种结构。

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要求合理配置农、林、牧、副各业比例,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还可利用荒漠化地区蕴藏着多种独特的资源,如光热、自然景观、文化民俗、富余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开发旅游、探险、科考产业等。
6、优化农牧区能源结构,大力倡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利用非常规能源,如风能、光能、沼气等能源,以减轻对林、草地等资源的破坏。
7、做好国际履约工作的同时,加强防治荒漠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资金与外援。
土地荒漠化形成原因

一、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干旱(基本条件)、地表松散物质(物质基础)、大风吹扬(动力),没有植被(保护)等。
以风力作用下的荒漠化过程为例,包括发生、发展和形成3个阶段:
1、发生阶段。仅存在发生荒漠化的条件,如气候干燥、地表植被开始被破坏等,即潜在荒漠化。
2、发展阶段。地面植被已被破坏,出现风蚀、粗化、斑点状流沙和低矮灌丛沙堆。随风沙活动加剧,进一步出现流动沙丘或吹扬的灌丛沙堆,包括发展中的荒漠化(荒漠化土地占土地面积20%以下)和强烈发展的荒漠化(荒漠化土地占土地面积20~50%)。
3、形成阶段。地表广泛分布流动沙丘或吹扬的灌丛沙堆,其面积占土地面积50%以上,为严重荒漠化。

二、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既包括过度樵采,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以及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人类的不当活动。
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综合地作用于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植被破坏,荒漠化现象开始出现和发展。荒漠化程度及其在空间扩展受干旱程度和人畜对土地压力强度的影响。
荒漠化也存在着逆转和自我恢复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大小及荒漠化逆转时间进程的长短受不同的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分条件)、地表情况和人为活动强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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