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理事国有什么权利?

2024-05-13 17:32

1. 常任理事国有什么权利?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具有一票否决权。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二战的五大战胜国,自二战来保留最强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有一票否决权。
成员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从联合国成立至今,历史上大部分的否决权都是由苏联所行使。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是行使否决权最频繁的国家。直至2012年,5个常任理事国共行使270次否决权:
其中  :美国使用78次,包括为阻止对以色列的批评行使36次否决权。美国曾在2004年3月26日行使过否决权,美国以决议案中没有把哈马斯以自杀炸弹杀害以色列平民的行为也列入谴责理由,否决了由阿拉伯国家提出的谴责以色列刺杀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的决议案。
英国使用32次,其中22次与美国联手。英国仅有7次单独投反对票,这7次都与南罗得西亚(津巴布韦)的局势有关。
法国使用18次,其中13次是与美、英联手。法国仅两次单独使用否决权,其中一次是1976年关于法国和科摩罗争议的决议草案,另一次是1947年关于印度尼西亚的一项决议草案。1946年法国还曾与苏联一道否决了一项关于西班牙内战的决议。1956年法国还曾和英国一道两度就苏伊士运河危机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前苏联/俄国总共使用119次,是实际使用否决权最多的大国。冷战时期,前苏联多次动用否决权,以至于1957年到1985年间担任苏联外长的葛罗米柯得了个摇头先生的美称。其中,1955年12月13日苏联在表决接纳新会员国(奥地利、柬埔寨、锡兰、芬兰、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老挝、利比亚、尼泊尔、葡萄牙、南朝鲜、南越、西班牙等15国)时,连续行使了15次否决权。1991年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仅两次动用否决权,即1993年5月11日关于联塞部队摊款分担问题、1994年12月5日关于制裁前南斯拉夫问题。
从1946年到1971年间,台湾当局在安理会曾经行使过一次否决权,否决了蒙古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席位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共九次使用否决权。中国当前是使用否决权次数最少的国家。
2012年7月19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2012年2月4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2011年10月4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2008年7月11日,中俄就非洲和平与安全(津巴布韦)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2007年1月12日,中俄就缅甸局势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99年1月25日,中国就马其顿共和国局势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97年1月9日,中国就中美洲:迈向和平的努力决议投反对票
1972年9月10日,中国和前苏联就中东局势(巴勒斯坦)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72年8月23日,中国就接纳新会员国(孟加拉国)决议投反对票

常任理事国有什么权利?

2. 中国是怎么入选常任理事国的?

联合国是在1945年成立的,1945年6月24日50个国家在美国签署《联合国宪章》(中国代表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1945年10月24日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当时签署宪章的国家都是创始会员国),又是大国( 当然不是强国),为反法西斯战争的最终胜利又做出了巨大贡献,美、苏、英三国的首脑因此同意中国为常任理事国(常任理事国的名单是由这三个国家决定的,本来法国是没资格入选常任理事国的,美国总统建议加上法国)。成立联合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当然你可能会质疑联合国的作用),避免世界大战再次爆发,因此当时的日本是不可能成为常任理事国的!
      关于增加常任理事国的讨论已有很多年,日本、德国、巴西、印度以及非洲的一些国家都想入常,但入常必须经联合国大会和五常一致同意批准,在联合国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同意才能通过,另外只要有行使否决权就不能通过。联合国改革问题已经讨论了很多年,至今还没落实到行动上。短期内恐怕不可能增加常任理事国数量。

3. 常任理事国有什么好处


常任理事国有什么好处

4. 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大吗

常任理事国有一个最大的特权就是:“行使否决权”。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可以说,常任理事国的权力还是比较大的。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常任理事国的权力:
一、有提案权。安理会是联合国中最有权力的机构,因为它讨论最敏感的安全问题,涉及各国核心利益。安理会的决议,各国是一定要执行的。而要让安理会通过对自己有利的决议,首先要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决议草案。非安理会成员国无权提出决议草案,只能通过安理会成员国才能提出。所以,即使当非常任理事国,位置也很重要。每年安理会改选五个非常任理事国,竞争也很激烈,有时要通过几轮秘密投票才能选出。而当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就得到了随时提出决议草案的权利,这是非常重要的。
二、在决议草案磋商时,可以维护本国利益并与其他国家达成交易。安理会的决议和主席声明都是要经过磋商的。主席声明要成员国一致同意才行。目前,决议草案的通过,需五大常任理事国没有行使否决权,而且有9票赞成才能通过。而在决议草案和主席声明通过之前,要经过多次闭门磋商。这一过程是安理会外交斗争最实质性的活动。各方都咬文嚼字,斤斤计较,甚至使出种种外交手段,不惜开马拉松会议,威胁使用否决权,力求在决议中反映自己的意见。而这一磋商过程也是一些国家相互之间进行外交交易的时机。在这方面你照顾我,在那方面我照顾你。通过这些手段,使本国的利益得到维护。
三、通过安理会的活动开展多边外交。安理会除了通过决议和主席声明外,还经常讨论热点问题。目前,安理会讨论的议题范围有扩大之势,不仅讨论安全问题,还讨论人道援助、艾滋病等问题。平时,安理会还派代表团到热点地区视察,与有关国家领导人会谈。安理会下面还有一些根据安理会决议建立的常设机构,如制裁委员会。当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后,可以利用这些活动开展多边外交,帮助解决一些双边问题。
四、通过担任安理会主席提高本国影响力。安理会主席是安理会成员国每月轮流担任的。看上去只是主持一下安理会,但实际上,通过安排安理会日程,决定本月讨论的议题,代表安理会与联大主席和联合国秘书长联系,举行记者招待会等活动,都可以有效提高本国在联合国的影响力。
总之,目前新增了4个常任理事国,但拥有否决权的五大国,是新常任理事国所不能比拟的。这也是目前国际社会的现实反映,五大国的一致,对保证安理会决议的顺利通过和执行还是有好处的。

5. 非常任理事国与常任理事国的区别

  区别如下:
  常任理事国是常任的,不通过选举的,国家是固定的美、俄(原为苏联)、法、英、中五国,而且拥有一票否决权。
  而非常任理事国,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年更换5个。通过选举产生。没有一票否则权。

非常任理事国与常任理事国的区别

6. 常任理事国的权力?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具有一票否决权。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二战的五大战胜国,自二战来保留最强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有一票否决权。
成员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从联合国成立至今,历史上大部分的否决权都是由苏联所行使。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是行使否决权最频繁的国家。直至2012年,5个常任理事国共行使270次否决权:
其中 :美国使用78次,包括为阻止对以色列的批评行使36次否决权。美国曾在2004年3月26日行使过否决权,美国以决议案中没有把哈马斯以自杀炸弹杀害以色列平民的行为也列入谴责理由,否决了由阿拉伯国家提出的谴责以色列刺杀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的决议案。
英国使用32次,其中22次与美国联手。英国仅有7次单独投反对票,这7次都与南罗得西亚(津巴布韦)的局势有关。
法国使用18次,其中13次是与美、英联手。法国仅两次单独使用否决权,其中一次是1976年关于法国和科摩罗争议的决议草案,另一次是1947年关于印度尼西亚的一项决议草案。1946年法国还曾与苏联一道否决了一项关于西班牙内战的决议。1956年法国还曾和英国一道两度就苏伊士运河危机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前苏联/俄国总共使用119次,是实际使用否决权最多的大国。冷战时期,前苏联多次动用否决权,以至于1957年到1985年间担任苏联外长的葛罗米柯得了个摇头先生的美称。其中,1955年12月13日苏联在表决接纳新会员国(奥地利、柬埔寨、锡兰、芬兰、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老挝、利比亚、尼泊尔、葡萄牙、南朝鲜、南越、西班牙等15国)时,连续行使了15次否决权。1991年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仅两次动用否决权,即1993年5月11日关于联塞部队摊款分担问题、1994年12月5日关于制裁前南斯拉夫问题。
从1946年到1971年间,台湾当局在安理会曾经行使过一次否决权,否决了蒙古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席位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共九次使用否决权。中国当前是使用否决权次数最少的国家。
2012年7月19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2012年2月4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2011年10月4日,中俄就中东局势(叙利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2008年7月11日,中俄就非洲和平与安全(津巴布韦)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2007年1月12日,中俄就缅甸局势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99年1月25日,中国就马其顿共和国局势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97年1月9日,中国就中美洲:迈向和平的努力决议投反对票
1972年9月10日,中国和前苏联就中东局势(巴勒斯坦)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1972年8月23日,中国就接纳新会员国(孟加拉国)决议投反对票

7. 什么事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除法国外的4+1大国。(法国在1940年战败,被德国占领,故没参加反法西斯同盟)《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1971年,中华民国的席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代替。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代替。

详情参阅:百度百科

什么事常任理事国

8. 常任理事国能代表什么?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或Permanent Five 或Big Five,p5)。二战的五大战胜国,自二战来保留最强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有一票否决权。

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