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工商变更是利好吗?

2024-05-05 20:25

1. 上市公司工商变更是利好吗?

单单看工商变更看不出来,有很多都是基本没关系的,比如到期,改注册地,注册资本,名称,法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股价得看主力和大盘环境。

上市公司工商变更是利好吗?

2. 上市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是利好吗?

四川在大连什么方位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股票价格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理智的投资者会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只要就意见类型和企业沟通过程中不是存在特别问题,一般企业不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内部大部分都是有比较大的问题.事务所不愿意承担风险,企业有对意见类型不满意,所以我建议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一定要认真分析再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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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市里公司更名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更名通常不会无缘无故,从历史来看上市公司更名,更多的是想迎合市场热点进行的主动更名,当然也有上市公司被动更名的。一般有以下五种情形:配合主营业务变更而更名;、配合上市公司所有权更迭而更名;迎合市场热点,获取更高的溢价;隐匿前科,洗脱负面影响;业绩不达标被动更名。可以根据以上上市公司更名的五种情况,了解各类上市公司更名对股价影响是好是坏。拓展资料:1. 股票改名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对股票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业绩大涨、增持、股权激励、政策扶持、股票分红等属于利好;偷税漏税、重大亏损、商誉减值、货币收紧、经济数据下滑等属于利空。利好利空会对股票造成短期涨跌造成影响,股票中长期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2. 大部分股票更名,涉及业务结构调整、股东调整、借壳、重组等。例如借壳上市:即未上市企业将其资产注入市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从而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股权。当新公司控制了股权,它就有权改名,所以股价上涨。但其实是因为借壳崛起,而不是因为改名。另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改变主营业务或其他重大事件,但更名后被炒作。3.  (1)如果是改名,那么本来是好股票,现在改名后还是好股票;如果它是一只坏股票,它现在仍然是一只坏股票。(2)如果原本经营不善或者长期亏损,现在又被另一家公司收购。那么无论收购它的公司有多强大,更名之后。公司也只能过上几天好日子,最后还是亏损。(3)如果以前是一家好公司,现在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而另一家公司又不擅长经营自己的事业。不擅长收购别人,那么收购-更名之后,公司就会亏损。(4)如果以前是一家好公司,但现在收购它的公司是新成立的,或者刚成立1~3年,或者3~10年,那么无论收购它的公司有多强大。收购-更名之后,都可能会走向亏损或者勉强维持。(5)如果本来是好的,现在有更好的公司收购。那么收购----改名以后,公司会更好。

5. 为什么不能继续用《企业会计制度》了,而明年要改为什么准则啊

会计准则是2006年出台的,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
 
现在出于规范和统一的考虑,要求执行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要求。
 
中国自1987年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成立了七个研究组,其中一个就是“会计原则和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组”。该组织曾先后于1989年起开始研究和探索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于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开了二次研讨会,分别讨论了会计准则和物价变动与外币业务会计两个专题。 
  1989年1月,这个研究组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内容、会计原则与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思路等问题,会后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会计原则说明和研究报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并更名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研究组以合适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成果,并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也于1988年10月建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课题组在1989年3月提出了《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讨论稿)》和《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 
  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草案)的通知》,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在1992年7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讨论后,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长令形式正式发布了建国以来中国第l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从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即着手草拟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为保证准则质量,分别成立了国外、国内两个咨询专家组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四辑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到2001年先后修订、颁发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颁发38项具体准则形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具体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规范了中国会计实务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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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计财务制度多久可以变更一次

这个没有规定时间,准则一调整,就跟着调呗

7. 企业会计制度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会计年度开始后,会计制度一旦正式使用,年度内是不允许随意变更会计制度的。这是会计连续性原则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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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新规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是中国会计改革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有许多重要变革,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要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中的变革
(一)基本准则的变革
在基本准则当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关于公允价值(fair value)的引入,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法是资产评估的方式之一,其他几种方式为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现值法和现值法等等。按照公允价值法,对资产的评估“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所以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另外,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经验也比较欠缺,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会有一定困难。
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的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入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二)跌价准备计提变革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盈利上升时,多计提跌价准备;盈利下滑时,再将跌价准备冲回。这是上市公司调节盈利的手段之一。会计准则变动后,上市公司不能冲回上述准备。
(三)债务重组方法变革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将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而原来是计入资本公积;并且引入公允价值,以实物抵债,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于是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高每股收益(EPS)。
(四)股权激励
新会计准则下,激励机制对当期利润有负面影响。
在近期发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法计算期权成本费用,对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的业绩影响偏负面。
例如: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如果A公司总股本1万股,市价2元,向管理层发行100份认购期权,认购价格为1元。按照期权定价模型,其认购期权价格为1.5元。于是,公司必须在利润表中列示100×1.5=150元的费用,相应降低EPS幅度0.015元。而且上述费用不能抵税。
(五)存货管理变革
新会计准则下,存货管理办法变革,可能对于采用“后进先出”法公司,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对于原先采用“后进先出”,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会造成毛利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
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电器设备公司,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成本将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多项新准则影响企业利润
现行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中获得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只能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规定,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及债转股等方式偿还债务,其原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存货的计账方法,新准则中也做了调整。“后进先出法”被取消,企业一律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对于原本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企业而言,转换计账方法,至少会引起毛利率的波动。而具体的影响,则还取决于其存货周转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压缩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新会计准则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粉饰经营业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会对当期利润产生明显的影响。当存货的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将使得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当期利润减少;而采用先进先出法,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利润增加。当存货的价格下降时,则作用相反。以往企业通过变更对存货的计价方法就可以达到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目的。由于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的反映存货的流转,新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取消了后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这项准则变动将使得企业无法再将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作为利润调节手段,促使企业的存货真实的反映实际的历史成本,减少人为操纵的因素。
第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是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惯用手段。企业在亏损会计期间通过转回前期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达到减少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在盈利会计期间,进行反向操纵,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增加当期费用,降低当期利润,以便以后期间利润下降时再予以转回。
(三)抑制关联方操纵
关联方操纵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途径之一,新会计准则对其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大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企业在利润操纵中往往倾向于利用确乏公允性的关联交易,将利润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扩展,包括了一系列对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三大类。且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明确指出需要披露的层次具体包括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此外,关联方发生交易,取消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重大交易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和交易额占该类总交易额的比例;对未结算项目要求披露详细信息及金额;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新准则一方面加大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第二,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新准则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此外,新准则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不仅包括旧准则中规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而且还包括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附注三个部分,其中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规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现行实务当中的理论空白。 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性会计原则,使得合并报表是对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企业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信息的真实反映,阻断了一些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 
综上所述,与现行17项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其规范的交易和事项的内容比较全面。新会计准则先在上市公司中实行,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适用范围还存在差异。除极少数事项外,新会计准则体系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显然、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上市公司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