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2024-05-18 08:00

1.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可以通过下面的例题进行深度分析。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2. 外币交易在会计方面如何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结算或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由于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的汇兑收益,应计入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作为应税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这些交易活动包括:企业买人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通常情况下指以外币买卖商品,或者以外币结算劳务合同,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居民企业向国外出El商品,以美元结算货款;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如企业借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表示的资金、发行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债券;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如接受外币现金捐赠等。在这些交易活动中,由于交易发生与确认实现时的汇率变化。将会产生汇率差,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三,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所拥有的货币性资产、负债。可能是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量的,在纳税年度终了时,需要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标准,折算为人民币计算纳税,此时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若不同于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率时,就可能产生汇兑损失。这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必要的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
但税法只规定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兑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损失没有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第四,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已经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的汇兑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如果已经计人有关资产成本的话,那么这部分汇兑损失可以通过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等方式予以税前扣除,假如直接作为汇兑损失在税前扣除。就违背了税前扣除不得重复扣除的原则;如果发生的汇兑损失,是由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所产生的,这部分损失应所有者负担,属于税后利润分配问题,故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 外币交易有哪些会计处理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二)期末调整或结算
外币交易期末调整或结算如下图所示:
1、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例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调整步骤如下:
(1)计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
(2)用外币余额乘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
(3)上述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即为汇兑差额。
2、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例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外币交易有哪些会计处理

4.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计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
 
 (2)用外币余额乘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
 
 (3)上述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即为汇兑差额。
 
 2.非货币性项目
 
 (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5)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如为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则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1.外币交易核算的基本程序 
    
          (1)设置外币账户 
         在核算中涉及的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实收资本等账户,属于非外币账户。
         不允许开立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设置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外币账户。
          (2)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①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②汇率波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但前后各期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当期的近似汇率;
         ③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3)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分别进行处理。
         ①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②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2.外币兑换业务 
         外币兑换业务,包括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向银行结汇、购汇以及用一种外币向银行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等。
          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 
         企业把持有的外币卖给银行,银行按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企业做如下处理:
          3.借入或借出外币资金业务 
         企业借入外币资金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4.外币投入资本 
         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5.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企业发生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时,应按企业选定的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期末(月末、或季末、年末),对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6.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知识点: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1.外币交易核算的基本程序 
          (1)设置外币账户 
         在核算中涉及的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实收资本等账户,属于非外币账户。
         不允许开立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设置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外币账户。
          (2)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①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②汇率波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但前后各期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当期的近似汇率;
         ③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3)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分别进行处理。
         ①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②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2.外币兑换业务 
         外币兑换业务,包括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向银行结汇、购汇以及用一种外币向银行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等。
          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 
         企业把持有的外币卖给银行,银行按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企业做如下处理:
          3.借入或借出外币资金业务 
         企业借入外币资金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4.外币投入资本 
         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5.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企业发生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时,应按企业选定的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期末(月末、或季末、年末),对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7. 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外币账户的设置
外币统账制方法下,对外币交易的核算不单独设置科目,对外币交易金额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汇兑差额”反映。该科目借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失,贷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期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后,一般无余额。
二、会计核算基本程序
发生外币交易时,其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第一,将外币金额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第二,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金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第三,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三、主要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兑换业务的会计处理
外币兑换业务是指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购入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卖出外币)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售出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买入外币)。企业卖外币时,一方面将实际收取的记账本位币(按照外币买入价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入账;另一方面将卖出的外币实际收到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付出的外币按当日市场汇率(或当日平均汇率,又称当日市场汇率,下同。不包括外币资本折算)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例14-1】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将50 000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的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6.25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
本例中,企业应当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同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售出的美元折算为人民币,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人民币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记录人民币的增加,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的财务费用。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50 000×6.25) 312 5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5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50 000美元)(50 000×6.35)317 500
企业买入外币时,要按外币卖出价折算应向银行支付的记账本位币,并记录所支付的金额;另一方面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买入的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并登记入账;同时按照买入的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实际付出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收取的外币按照当日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汇兑损益。
【例14-2】甲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因外币支付需要,从银行购入10 000美元,银行当日的美元卖价为1美元=6.40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0元人民币。
本例中,应对银行存款美元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对该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人民币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实际付出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账户做减少的记录。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 000美元)(10 000×6.30) 63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10 000×6.40) 64 000
(二)外币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从国外或境外购进原材料、商品或引进设备,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以确定购入原材料等货物及债务的入账价值,同时按照外币的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例14-3】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境外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设备价款为250 000美元,购入该设备时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款项尚未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0 000美元)(250 000×6.35)  1 587 5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50 000美元) 1 587 500
【例14-4】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其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美国购入某种工业原料500吨,每吨价格为4 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6.3元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 660 000元人民币,支付进口增值税3 104 20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由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500 吨×4 000美元×6.3+1 660 000)  14 2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104 2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 000 000美元) 12 600 000
银行存款 4 764 200
企业出口商品或产品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外币销售收入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对于出口销售取得的款项或发生的债权,按照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入账,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账户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三)外币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外币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例14-5】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中国银行借入港币1 500 000元,期限为6个月,借入的外币暂存银行。借入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9元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90)  1 350 000
贷: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50 000
6个月后,乙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向中国银行归还借入的港币 1 500 000元。归还借款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88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88)  1 320 000
贷: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20 000
发生的汇兑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四、外币账户的期末调整
各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与账面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发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例14-6】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月初的余额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外币余额60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376 500元;
应收账款——外商外币余额36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225 900元;
应付账款——外商外币余额28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175 700元。
本月月初的美元汇率为6.2750,月末的美元汇率为6.2950。本月发生以下涉及外币的业务:
(1)3日,偿还以前所欠某外商的应付账款 16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3250。
16 000×6.3250=101 200(元)
借:应付账款——某外商(16 000美元) 101 2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16 000美元) 101 200
(2)15日,收到某外商偿还欠款一笔,金额为2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2850。
20 000×6.2850=125 700(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20 000美元) 125 700
贷:应收账款——某外商(20 000美元) 125 700
(3)21日,以10 000美元支付专项工程设计费用,当日的美元汇率为6.3000。
10 000×6.3000=63 000(元)
借:在建工程(10 000美元) 63 000
贷:银行存款(10 000美元) 63 000
(4)月末,各有关科目的美元、人民币余额分别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科目:
美元余额=60 000-16 000+20 000-10 000=54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376 500-101 200+125 700-63 000=338 0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54 000×6.2950=339 930(元)
差额部分=339 930-338 000=1 930(元)
“应收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36 000-20 000=16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225 900-125 700=100 2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6 000×6.2950=100 720(元)
差额部分=100 720-100 200=520(元)
“应付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28 000-16 000=12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175 700-101 200=74 5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2 000×6.2950=75 540(元)
差额部分=75 540-74 500=1 040(元)
产生的汇兑损益为:
1 930+520-1 040=1 410(元)(汇兑净收益)
月末调整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 930
应收账款——外商 520
贷:应付账款——外商 1 04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410

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8. 我国所有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均应采用外币统账制进行会计处理对吗?

您好!我是百度问答签约答主晓东老师,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只有银行等少数金融企业由于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摘要】
我国所有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均应采用外币统账制进行会计处理对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问答签约答主晓东老师,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只有银行等少数金融企业由于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回答】
外汇统账制又称统一货币记账制,分为两种,一种是本国货币统账制,一种是外国货币统账制。在我国会计上对外汇的核算主要采用本国货币统账制,也就是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记录所发生的外汇交易业务,发生多种货币的经济业务,均折合为人民币加以反映,外币在账面上只作辅助记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