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2024-05-07 10:08

1.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一、公积金提取新规政策是什么?
取消房租支出的比例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三、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给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等特点。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2.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1、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2、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3.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第一步初审,提取人携带资料等至管理中心业务窗口进行初审,初审人员进行提取人资格核验,输入资料后,提交复审。第二步复审:复审人员经过复审后,合格的即时予以办理,须上报审核的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由受理部门填报提取业务容缺受理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第三步发放:经复审合格的提取业务,即时办理,将公积金划入职工银行卡,上报的审核业务,经审批后予以发放。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而且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更低。除此之外,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房租、给子女买房等,离退休后还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4. 徐州公积金提取2022年新政策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政策:取消房租支出的比例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公积金的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6.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7.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1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2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 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什么

8. 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