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

2024-05-19 02:47

1.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

2. 注册会计师选择函证样本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函证的范围和对象。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函证很可能是无效的,否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是无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函证数越的多少、范围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主要有:
(1)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性。若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则函证的范围应相应大一些。
(2)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若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则可以相应减少函证世;反之,则应相应扩大函证范围。
(3)以前期间的函证结果。若以前期间函证中发现过重大差异,或欠款纠纷较多,则函证范围应相应扩大一些。
(4)函证方式的选择。若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则可以相应减少函证量;若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则要相应增加函证量。
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2.函证的方式。函证方式分为积极的函证方式和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积极的函证方式。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积极的函证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询证函中列睨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通常认为,对这种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其缺点是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询证函,即在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由于这种询证函要求被询证者做出更多的努力,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没有收到回函,可能是由于被询证者根本不存在,或是由于被询证者没有收到询证函,也可能是由于询证者没有理会询证函,因此,无法证明所函证信息是否正确。
(2)消极的函证方式。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如果收到回函,能够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说服力强的审计证据。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已收到询证函且核对无误,也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根本就没有收到询证函。因此,积极的函证方式通常比消极的函证方式提供的审计证据可靠。因而在采用消极的方式函证时,注册会计师通常还需辅之以其他审计程序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①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②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③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④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也可将这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当应收账款的余额是由少量的大额应收账款和大最的小额应收账款构成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所有的或抽取的大额应收账款样本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而对抽取的小额应收账款样本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3. 哪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如果收到回函,能够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说服力强的审计证据。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已收到询证函且核对无误,也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根本就没有收到询证函。因此,积极的函证方式通常比消极的函证方式提供的审计证据可靠。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①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②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③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④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也可将这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当应收账款的余额是由少量的大额应收账款和大最的小额应收账款构成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所有的或抽取的大额应收账款样本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而对抽取的小额应收账款样本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哪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4. 在确定应收账款的函证方式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采用消极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如果收到回函,能够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说服力强的审计证据。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已收到询证函且核对无误。也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根本就没有收到询证函。因此,积极的函证方式通常比消极的函证方式提供的审计证据可靠。

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5. 在确定应收账款的函证方式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采用消极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如果收到回函,能够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说服力强的审计证据。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已收到询证函且核对无误。
也可能是因为被询证者根本就没有收到询证函。因此,积极的函证方式通常比消极的函证方式提供的审计证据可靠。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设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不包括各种非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做相反分录。

在确定应收账款的函证方式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采用消极式

6. 简答题: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如何选择函证的方式?

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积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积极的函证方式又分为两种:
  (1)在询证函中列明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
  优点:通常认为,对这种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缺点: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
  (2)在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
  缺点:这种询证函要求被询证者做出更多的努力,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注意:
  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没有收到回函,就无法证明所函证信息是否正确。
  2.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对消极式询证函而言,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预期的被询证者已经收到询证函或已经核实了询证函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7. 注册会计师可以函证的内容

(一)函证的对象
1.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应收账款
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1)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询证者很可能不回函或即使回函也不可信,可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以前年度的审计经验或者类似工作经验,认为某被询证者的回函率很低或判断回函不可靠,并得出函证很可能无效的结论。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3.函证的其他内容
注意:
函证通常适用于账户余额及其组成部分(如应收账款明细账),但是不一定限于这些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5)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6)长期股权投资;
(7)应付账款;
(8)预收账款;
(9)保证、抵押或质押;
(10)或有事项;
(11)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二)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
如果采用审计抽样的方式确定函证程序的范围,无论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还是非统计抽样方法,选取的样本应当足以代表总体。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三)函证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可以函证的内容

8. 函证应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错误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获取直接来自第三方的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函证是受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实务中,因函证工作的重复性高,技术性不强,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的A1或intern完成。尽管函证工作总体难度不高,但执行起来经常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及时总结函证中常见的问题,方能事半功倍。函证内容包括银行函证和往来函证,其中,往来函证包括期末余额函证和本期发生额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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