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4-05-19 12:56

1. 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的创新基金,如果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 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科研经费的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具有专门有途的资金,企业应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应付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x0d\x0a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x0d\x0a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核销的部份,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结余不返还的,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x0d\x0a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3. 企业按上年收入提取的专项基金会计分录

  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计入“专项应付款”核算。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企业按上年收入提取的专项基金会计分录

4.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一、做收益处理,依据是: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二、作资本公积处理,依据是: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5. 政府扶持基金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作为不征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府扶持基金的会计处理?

6.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应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计提比例有章程决定,一般30%左右。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贷:事业发展基金    (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下列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企业按上年收入提取的专项基金会计分录,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借:管理费用等。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借;利润分配- 提取职工奖金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利润等科目。
企业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如何做会计分录,计提比例有章程决定,一般30%左右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贷:事业发展基金 (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下列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金。

7. 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科研经费的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具有专门有途的资金,企业应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应付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x0d\x0a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x0d\x0a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核销的部份,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结余不返还的,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x0d\x0a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科研经费的账务处理方法

8. 专项资金应该如何做分录?

企业收到相关的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它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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