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2024-05-04 14:12

1.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计提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实际缴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贷:银行存款,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2.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实际缴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3. 水利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水利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4.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1.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2.申报期:按月申报。3、缴费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岗职工。4、计征依据、费率和应纳基金的计算: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企业在岗职工按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0元)。应纳基金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适用征收率5、免缴范围:(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6、其他有关规定.对月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达不到流转税起征点的不征收;对上年无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按当年实际实现的收入按月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5.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1.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2.申报期:按月申报.因此,水利基金是按月申报,各办税服务厅的具体情况是按照您上月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基础. 3、缴费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岗职工. 4、计征依据、费率和应纳基金的计算.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企业在岗职工按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0元). 应纳基金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适用征收率.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6.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提吗

水利设施专项收入需要计提吗      可以计提.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地税代收,不属于纯税收范畴,同"教育费附加"一个性质.各地的收取比例不一,有的是万分之八,有的按人头交(一年100元/人).      以前水利基金记入其他应交款,新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企业水利建设基金费用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统一降低25%.      北京于2019年起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计给单位和个人减负2亿元.      二、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7.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1.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2.申报期:按月申报。
3、缴费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岗职工。
4、计征依据、费率和应纳基金的计算: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企业在岗职工按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0元)。
应纳基金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适用征收率
5、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6、其他有关规定.对月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达不到流转税起征点的不征收;对上年无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按当年实际实现的收入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8.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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